2012-08-22

总部设在香港的维权网星期三表示,中国有成千上万包括异议人士在内的人士,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这也就是所谓的“被精神病”。该组织呼吁中国政府立法停止这一做法。

维权网星期三发表中国精神病鉴定状况的报告是因为下个月联合国将对中国政府尊重就《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而且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将在本月底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精神卫生法(草案)》。

维权网国际部负责人夏任磊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说:“希望它修改中国的精神病法, 要符合中国政府签署和加入的《保护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因为这个公约里面说,对残疾人要公平对待,使他们和其他人有同等的司法权。现在的中国精神病法和现在的实践当中的这一套方法都是不尊重这种权利的。”

中国各地公安部门不时将异议人士送进精神病院,例如,因为表达不同政见而被关押在精神病院达13年之久的异议人士王万星。王万星一九九二年因试图展开一幅布条,要求共产党为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平反,而遭关押。后来当局以政治偏执狂为由将其送入北京公安局管理的安康医院接受“治疗”,并被开了每日服用的处方。

北京另一维权人士胡佳也曾表示,北京警方曾经多次当面威胁要把他关进安康医院。

夏任磊说,中国公安部门无权将疑似精神病人直接送往医院治疗,她认为公安局是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的部门,对精神病人非自愿入院治疗领域不应有所涉及。

“首先这些人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的残疾,就没有经过客观的、独立的、尊重司法程序的判定程序。把更多的决定权给了那些把他们送到精神病院去的那些人。这些人有可 能是官方、警方,也可能是家属单位,让这些人来决定一个人有没有精神病。如果被送进去的这一位提出抗诉,法院方面一般是尊重那些把他强制送进去的那些单位,或者是警方或者是家属的意见。”

夏任磊说,他们在给中国人大的倡议书中说,非自愿治疗是一种行政强制行为,可以对该行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这样就是一个恶性循环,带来一个严重的弊病就是把一些可能没有精神病的人强制性的羁押在精神病院里。医院里面也有很多滥用权力,强迫服药或者是用电棍这样一些方法,来压制他们提出抗议,或者是不遵守所谓的一些规则。这种现象也非常严重。”

维权网的研究人员王松莲说, 在精神病人鉴定和强制治疗问题上,除了要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精神病”、被强制治疗的问题,也要防止对疑似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的问题。例如贵州省何胜凯故意杀法警案,辩护律师和家属递交了何胜凯可能患有精神病的证据,在精神病鉴定专家也提出了质疑意见情形下,公检法三家竟然全部拒绝了司法鉴定申请。法院仅依证人证言就得出何胜凯无精神病的结论,据此判处何胜凯的死刑。

她认为,人们在防止“被精神病”的同时,也要消除“被不精神病”现象。

“《精神病卫生法》在精神病人法律能力这一块,还是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基本上《精神病卫生法》这个草案引起了现在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的这个制度,而我们说这个制度应该被废除 的,所以我觉得这个精神病卫生法还需要修改,修改的地方,必须要保障精神病人有权拒绝治疗。治疗必须要根据他们本人的意愿来进行。”

王松莲说,司法部门在办案机关不依职权启动精神司法鉴定情形下,只要被告人或家属、辩护律师提出了申请,就必须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决不可象现在那样,有选择性地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而且精神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任何机关、党派、团体、个人无权干涉鉴定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