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丁关根于7月22日离世,新浪微博很快就有评论,其中实名微博主、古装大片《秦颂》的导演周晓文写道:“迫害中国电影的混蛋终于死了”。原来,十多年前的1996年,香港投资与大陆合拍的大片《秦颂》公演,因片中含有冒犯秦始皇的“犯上”政治意味,惹怒当朝皇上江泽民,时任中宣部部长的丁关根下令让广电总局“特别关照”,一度禁演,但没想到很快引发舆论压力。1997年丁害怕引发反作用就悄然下令恢复发行,但文件上居然不敢提电影片名,只说“去年(广电总局)局发某某某号文件提及的那部影片可以恢复发行”,此时可见丁关根充当着“文字狱”监狱长的角色,连香港投资拍摄的影片都敢查禁。其实,丁关根治下的中宣部,在其任职十年来,不仅禁电影,还禁书无穷,本人亲身经历的禁书事件就可以见证中国毫无出版自由可言。
那是1997年年底,我在北京做记者,经常到北大与朋友谈天,交往的好友有当时在北大读书的青年才俊余杰和许知远等人,我们商量策划一本书,内容大致是近年来新闻界的舆论监督难现象,以及新闻传媒对官场腐败和社会矛盾的大量曝光和受民众欢迎的程度,想把新闻舆论监督提升到“立法”、“行政”、“司法”之后的“第四种权力”的高度,书名就定为《第四种权力——从舆论监督到新闻法治》,《中国青年报》知名记者卢跃刚还为新书写序。1998年的年底,我们全力完成书稿后,就四处寻找出版社公开出版。当时北京新闻界喊声最响的就是“舆论监督”,中央电视台门口排着两个队伍,一个是访民举报地方腐败分子的队伍,另一个就是地方官员到央视“灭火”的队伍。当时的央视《焦点访谈》节目多以负面报导为主,人称“焦青天”,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政治局委员几乎天天都要看,而且重要的舆论监督节目必须由朱镕基和中宣部部长在节目播出前审查。我们想在此刻出书,就是要把“舆论监督热”和“新闻立法”、“新闻自由”和“第四种权力”挂起钩来,结果书名太刺激,一时出版不顺。
我们曾经联系到近三十多家出版社(中国的出版社只有五百多家,北京占了约五分之一),但多数都以中宣部禁令太多或话题敏感为由拒绝了出版。其中,一些知名出版社明确表示不能出,它们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改革出版社、时事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群众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中国城市出版社、中国电影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济南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印刷工业出版社等,后来还找了一些不知名的出版社,但都是一一碰壁。这些“国字头”或专业出版社都受中宣部控制,一旦出版了他们认为的“坏书”,轻则撤销编辑和社长、总编辑的职务,重则关门。比如丁关根时代就有两家知名出版社被关,一家是出版了何清涟的《现代化陷阱》的今日中国出版社被关,一家是出版了令江泽民不能容忍的《新官场秘经》的改革出版社,这两部书都是丁关根时代中宣部的禁书。
单单找出版社就找了一年多,直到1999年11月,几乎快要放弃的时候,北京有一位出版经纪人倪熙忠老先生出主意,他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一家以出版少数民族图书为主的民族出版社藏文编辑室。藏文编辑室也可以编辑汉文图书,该室有一位编辑是青海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民族出版社担任藏文和汉文的编辑,他和编辑室主任以及出版社的总编辑认为这本书可以出版,内容的引文也都是出自公开发表的报刊,无任何“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内容,很快决定印刷并出版发行。
新书出版后,《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香港《明报月刊》及人民网、正义网等纷纷报导,一周内还进入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的畅销书销售榜前十名。但好景不长,很快就被丁关根所在的中宣部盯上。2000年4月19日,《中国商报》刊登了北大研究生余杰撰写的《第四种权力》一书的推荐文章,提到“在现代社会,新闻舆论被当作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一个社会的”第四种权力“是否能健康、自由地发展,直接维系着这个社会是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功能。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新闻对于维护社会正义更是作用突出。”该文还说这本书让我们终于看到“当下中国新闻现状的全景展示和局部描述”。正是这一段话,惹怒了中宣部,中宣部阅评小组要求《中国商报》编辑说明为什么发表这篇书评,编辑与该书的作者是怎么认识的,有什么背景等等,让编辑吓了一跳。此外,中宣部还发动舆论反击:2000年5月19日,中国记者协会所属的《中华新闻报》批评“舆论监督是第四种权力的观点是错误的”:西方在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基础上提出,舆沦监督是独立于此三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这是资产阶级的一种新闻观点。这是一种具有极大欺骗性的观点。因为许多事实已经证明,西方国家的新闻舆论监督权力并不在新闻工作者手里,无一不被政党、财团等掌握与操纵。接着人民日报旗下的媒体也站了出来:2000年第七期该报《新闻战线》杂志发表署名景晓旭的文章说,“我国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传媒的舆论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他批评《第四种权力》一书“如此照搬西方第四种权力的提法是错误的”。最后,中宣部的主办媒体也亲自站了出来,2001年1月出版的第一期《党建》杂志发表文章,再次指责舆论监督不是“第四种权力”,从此《第四种权力》一书再无出头之日。
中宣部做事,都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狠。一方面禁止舆论提及“第四种权力”这个西化的词语,一方面查处出版社为什么出版一本坏书,结果该书紧急从书店下架,北京西单新华书店售书中心不再销售,北京甜水园图书批发中心的发行也终止,印刷厂也被骚扰,收回菲林胶片,不得重印和再版。被强制收回的图书约有近千本,结果都被封存在民族出版社的仓库里,可能不久就被拉到造纸厂被打成纸浆了。民族出版社的总编辑因为一本书被免职,提前退休,编辑室主任被撤职,责任编辑被停职,其正在申报的高级编辑职称被中止,扣发奖金,两年内不得申报高级职称。正是中宣部的禁令,让出版社和作者都损失惨重,这就是党国“文字狱”压制出版自由的恶果。
因为《第四种权力》一书成为禁书,原定在2000年出版的另外一本书《第四种权力──中国新闻自由的焦点访谈》最后也无法出版,都是因为书名敏感。该书作者是谢泳,当时任山西《黄河》杂志主编,如今是厦门大学教授。谢泳先生的这本书被北京民营出版商贺雄飞列入《草原部落黑马文丛》,余杰的第一部作品《火与冰》也列在其中,最后都在中宣部部长丁关根的打压下不得出版或再版,丁关根还下令出版社不得出版贺雄飞策划的所有图书,最后《草原部落黑马文丛》不得不寿终就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