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 ——献给联合国“国际民主日”



“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刚过了9月15日不久,上网后发现腾讯网QQ版首页的签字一栏终于可以打上“民主”二字了。反复试了几次,确实如此,于是我在首页签字栏中尊重地写上了我的人生格言:“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

记得许多年前至今年不久前,想在腾讯QQ这页签字栏上留下“民主”这二个字是不可能的,只能打上“MZ”这二个拼音字母来替代,这也充分说明在中国是没有民主的,是个什么都被代表的国度。一时间QQ首页上几乎都是以“MZ***”的冠名充斥整个腾迅网络而成为一种笑柄,也是中国的另一特色。于是在几年前我写了一篇有关于民主及MZ的短博文见证我们没有民主只有MZ的事实。

同样想在腾讯网空间留下有关“民主”的博文也是不可能的,不是被删就是被封被禁,包括新浪博客等众多网络网站,目前我仍有多个空间博客微博被封禁,以至于我很多博文图片不能出世,更被某些民主团体人员误会没有见到我当初一起参加的本地声援艾老而举办的河蟹宴的图文而受责怪。但也因为众多的MZ网名而成为中国的一个新特色,使得中共的这些官方网站脸面受损,有损“国家形象”。所以这次的“民主”二字开禁是中共官方不得以的妥协,更是历史向前的一步。

9月1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民主日”。2007年11月8日,联合国大会宣布每年的9月15日为国际民主日,并邀请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以及其他区域组织﹑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一起来纪念这一天。国际民主日提供了一个对世界的民主状况进行审查的机会。民主既是进程,也是目标,只有在国际社会﹑各国政府机构﹑民间社会和个人全面参与的情况下,民主的理想才能化为世界各地人人都能享有的现实。联合国提倡各国政府、公民机构、自由媒体和学校课堂等为民众提供这方面的资讯,帮助国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联合国认为民主社会可以有效保障人权和法治。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明文指出“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 从而明确表达了民主的概念。该宣言清楚地阐明有效的政治参与所必需的各项权利。《宣言》自通过以来,对世界各国的制宪和民主进程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并且大大有助于世界各国接受民主为普世价值。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国际法中的民主原则奠定法律基础,特别是:
言论自由(第19条);
和平集会的权利(第21条);
结社的自由(第22条);
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第25条);
在真正的、定期的选举中进行选举和被选举,这种选举应是普遍的和平等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保证选举人的意志的自由表达(第25条)。
该公约对已批准加入的国家具有约束力。截至2010年7月8日,批准该公约的国家一共166个,约占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的85%。

有感于联合国的提出民主和法治原则,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我一直想写点关于民主与法治的感想,当然其中这个法治并非我们中国大陆的“法制”。为何?其实大家都明白是何道理。任何国家若一个国民没有言论自由,没有上网自由,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为自己权益受侵害而上诉申告立案的权利,没有写作的权利,没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等等,这些就是没有民主的特征和表现,而民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民主的社会很难建立完善的法治。民主要依靠法治来规范,来保障;而法治则需要民主来维护,来捍卫。如果没有民主,当法则单成为一种摆设的制度只能称之为法制,如果只是法制而不是法治,一定没有民主。当法则不仅仅是法制而成为法治时,只有民主才能起到这个作用。

中国大陆年年冤案不断,且愈演愈烈,全国各地的民宅强拆、村民的土地被强征,演变成一起起人命血案,人权不断受到侵犯和剥夺,例如乌坎事件就是一个最明显的案例,当无民主、无法治到了一定程度,国民对民主的渴望就越来越高,就会形成对专制的反弹越来越大,这是自然的定律。而同时那些维护法律、积极倡导民主理念急先锋的律师和媒体新闻人却不断受到打压,甚至坐牢,记者被打,律师被吊牌,这就是专制惧怕新闻舆论监督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主法治。

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倡导民主与法治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博士竟然被判处十一年重刑,至今仍被关押在大牢中,因为《零八宪章》提出的民主宪政普世价值观触犯了专制统治者的权力,使得中国当局不顾国际舆论的谴责,与历史潮流背道而行。同样,众多的民主理念倡导者和民主运动实践者、独立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维权人士也失去人身自由,成千上万的访民被关进黑监狱,还有众多的精神病院和法教班成为继黑监狱之后的第三监狱,国民连上网和讲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被喝茶、被失踪、被跨省追捕、躲猫猫、洗脸死、摔跤死、挖个坑埋了、被七十三条等,无时无刻不在上演。

从赵紫阳因“党内错误”被囚禁终身,到张志新的被割喉管,从冯正虎的“东京空运”到“我要立案”,从杨佳的自行车案到“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从众多的“外籍华人”回国开“两会”,到“齐B短裙的两会干爹” ,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到“厅级官员贪800亿一个人就可以救希腊”,从吴英“民间集资案”一审判决死刑,到肩负人命案的薄熙来双开,只能印证中国的“党纪国法”和“社会主义法制”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没有宪政的黑暗和残暴,更加显示出民主的重要性和法治的关联性。

中国大陆只讲法制,不行法治。现行的法律制度,只是拿来治理老百姓的,因为政府和领导并不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执政党任命的;普通民众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只是党内少数人的工具秀,民众的基本权利都被代表了,甚至连生存权利都被剥夺,众多的因言获罪者已经到了不能讲话不能写作的地步。从国务院法制办到各地各级的法制机构,司法的法制体系和各级党的政法委、综治委、维稳办等等,而我们的官员更是天天吹嘘“建成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把法制当作垂帘听政的工具,实施党领导一切的专制“法制”。证实了中国大陆只有执政党的法制,因为没有民主,所以没有法治。

通览世界历史,那一个非民主国家的专制制度最终能不被历史淘汰?中东欧各国、前苏联、伊拉克、突尼斯、利比亚、埃及等,阿拉伯之春正席卷世界,缅甸现在也开启了民主之门,并疏远了长期帮助缅甸的中国,……为什么?因为中国不民主,无人权,没有法治。充分印证了世界各国人民对民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样的,对独裁专制的憎恨厌恶也是一样的。正因为如此,所以联合国要将每年的9月15日定为“国际民主日”,说明民主的重要性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一样,倡导世界的和平、安宁、人人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