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的创办人郭玉闪从03年至今以各种方式亲身参与了陈光诚案、邓玉娇案、结石宝宝案等多起在中国维权领域举足轻重的事件,行侠仗义、豪爽率直的作风让他被外界称为“郭大侠”。然而相比於“行动者”的身分,郭玉闪认为“研究者”更符合自己的期待。“做学术是我的理性,干行动是我的个性。”他说.事实上,由於对税收、计程车行业、三峡工程等多个问题的深入研究,“传知行”被认为是中国民间最重要的智库机构之一。

要是没有遇到“北大三博士”之一的许志永,大学后期醉心於芝加哥学派经济学的郭玉闪大概早已成为一名学者。2004年仍是北大研究生的郭玉闪与许志永一同创办了民间组织公盟,由此进入了法律维权领域。然而由於与许志永的理念分歧,2007年郭玉闪另行创办了“传知行”,以求将之做成集研究与行动於一体的“兄弟平台”。

十八大过后,官方对民间的压制暂时放松,郭玉闪认为民间应把握住时机,在思想、行动等各个领域大胆提出主张、作出行动。郭玉闪接受《阳光时务周刊》专访.以下为访谈摘要。

Q&A 阳光时务 郭玉闪

阳光时务:有人认为您是一个“有研究的行动者,有行动的研究者”,在您看来,研究和行动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郭玉闪:研究和行动肯定是一体的,它们都服从於一个目的,就是把一个问题彻底搞清楚,然后去推动改变。要实现这个目的,你就肯定既要有研究、有理论框架,也要有行动,没有行动你就不知道什么是重点,没有研究你在行动之中也会缺少方向。

比如说你看见有一个人因为拆迁自焚了,你只看到它最直接的原因这个拆迁条例,那其实是不够的。这就好像有一个人拿刀杀了一批人,你不能跳出来说,原因就在这把刀。其实没有这把刀子,换了个石头他也能杀人,关键是这个人在杀人,这个人你得把他点出来。如果缺乏实务指导,你就找不到这后面拿刀的人,如果缺乏理论视野,你就想不到这个人是怎么出来的。

律师维权的实用策略

阳光时务:我们先来谈谈行动方面的问题,不久前滕彪律师在香港中文大学演讲中提到目前中国维权领域的核心分歧是政治化与非政治化的分歧,您认同这样的区分吗?

郭玉闪:我当然不认可用政治化和非政治化来区分。所谓政治化,无非指办案律师在案中对中国法治有寄託,要在办案过程中直截了当表达政治理想。滕彪所列举的政治化与非政治化的那些代表人物,若单论法治或政治理想,我并不认为所谓非政治化的代表人物就比政治化代表人物少。

我的看法,在个案维权中,最重要的区别不是所谓要不要表达政治理念,而是办案律师是不是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第一策略目标,政治化与非政治化都是从属於这个目标的。

一个维权律师进入一个案子当中最最关键、最最基本的目标当然是为他所代表的当事人去争取应该得到的利益。肯定会有人说,这难道不是最基本的吗?还需要再刻意强调吗?是的,很悲哀,在中国的维权行动中,我们还得强调.因为这种目标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而是要律师在现实辩护中真依此选择策略才行。

只有围绕是否有利於保护当事人利益,我们才能判断律师在个案维权中是否策略合适;尤其是所谓政治化因素,比如社会舆论,公民围观,对政治体制直接表达看法等。

首先是舆论。当下中国体制背景下,社会舆论对个案的关注非常重要,几乎可以说,没有舆论关注的个案,成功的可能性小於1%.所以,个案援助中应当引入媒体力量。但律师必须克制本人的表达冲动,而只可理性引导有助於改变

结果的舆论力量,更不可自己变身为记者。因为只要有个案,个案的主角永远是当事人而非律师。

其次是公民围观.公民围观对个案的作用也非常大,但同样,办案律师必须克制,尤其不能为了围观效果让自己也变成围观者,相反,在很多时候要会为了案子有更好的结果去与公民围观做切割,让公民围观公民的,律师只负责做好本分辩护工作,这才会产生最大的合力。

还有政治表达.这是办案律师最需谨慎的地方。我们知道在很多案子当中,往往地方政府在法律上词穷理尽,它就只会转而挑维权律师政治上的毛病,从而避开他们在法律上的毛病,用维稳的政治手法来赢得案子。此时办案律师就必须克制,不能给对方提供这种把柄。当然,克制并不意味着完全回避对方的政治牌。律师也要会打政治牌,但必须巧妙,别随便自己站台,应该会技术性的安排一些其他方便的朋友来回应对方的政治牌。

换言之,当律师把争取个案维权的胜利当做目标时,其实也就没有了滕彪所说的政治化与非政治化的核心分歧。只要有利於案子结果的,无论属不属於政治化的范围,办案律师都要去争取;只要不利於案子结果,无论政治化与否,律师都要克制并做风险切割。

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个律师在案子中对政治因素做切割时,不要立即给他贴一个非政治化的标籤并做道德评判。同时维权律师不能有一种骄傲,认为自己不回避政治因素,因此更有道德先进性。更不可以此作为维权领域的核心分歧。

滕彪把这种差别称为维权的核心分歧,其实还不如直接说这是律师野心与否的核心分歧。野心大的律师,在个案中也认为自己能充当所有角色,既是律师,又是记者,还是围观的公民,甚至有时还是政治家。野心这么大的律师,在个案中往往最没扮演好的就是律师的专业角色。

但回顾过去那些成功的个案维权,几乎都是在舆论、公民围观、律师专业辩护等合力下才成功的。我觉得如果我们要老老实实总结维权过去的教训,多珍惜那些野心小或者全部野心只在争取个案胜利的律师。他们一般都懂得如何在做好专业的同时巧妙应用各种有利因素。在成功的个案上,如果注意观察,我们会发现这些律师背后往往有一个各司其职的团队。

胜利是至关重要的

阳光时务:滕彪律师提到不能用案件的结果来判断律师在其中採取的策略的好坏,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郭玉闪:这个我太不同意了。结果怎么能不重要呢?具体个案都有当事人,如果不是为了一个更好的案件结果,找律师干吗呢?难道当事人都想牺牲自己成全律师的政治表达吗?

中国的民间社会要成熟,首先得学会自我检讨。比如维权律师,尤其滕彪所说的那些政治化的代表性维权律师,这么多年,在为个案维权中,你的胜利率是多少?悲哀的是,有些律师的胜利率是零,一个案子都没打赢过.问题是,难道中国所有这些维权个案都是像江青、王军涛、王丹那样的政治案子吗?怎么会全军尽没?

就我的了解,国内一些踏踏实实干活的律师,甚至在为法轮功辩护的案子中都曾取得过胜利。发生在中国的个案,更多的是与民生相关的“小”案子,如果辩护律师能善用舆论压力,公民围观并且法律做的扎实,赢一些个案并非不可能。

最重要的,律师什么时候都不能说辩护结果不重要。因为一旦个案维权失败,承担失败代价的并非律师,而是当事人。尤其国内维权个案基本上都集中在刑案上,与刑案结果直接对应的是当事人的生命或人身自由。当事人既然把自己的命和人身自由交给了维权律师,律师怎么敢说结果不重要?

滕彪要表达的无非是说,即使辩护失败,律师的勇气也不能否定。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勇敢都值得肯定,只要勇敢的代价是你自己承担。但若慷他人之慨还振振有词且有巨大的道德感,那这样的律师只能让人徒呼呜呼。如果我是当事人,听到滕彪这样的表达,我绝不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

更何况,我们谁都知道,民间社会太需要胜利了。没有孙志刚案的胜利,哪来03年后那一波公民行动的热潮?每一次民间难得的胜利,都引起一些积极的变化。我们谁都避开不了政治,我们谁都想影响政治,影响政治你得有力量啊,如果没有一次次的胜利,民间社会哪来的力量啊?所以胜利是至关重要的。

对手不是抽象的共产党

阳光时务:根据您对中国维权领域的了解,您认为这个领域的行动者最亟待提高的是哪个方面?

郭玉闪:自03年以来,公民社会发展得很快,无论是社会舆论的关注水准与范围,还是公民的各种行动,都有了巨大的提高,在各种个案或者事件中,都扮演了无与伦比的伟大作用。撑起民间的各种板块中,目前短板的反而是维权律师在本职辩护工作中的专业性。

律师的专业性体现在律师的辩护策略。此辩护策略的唯一目标是保护当事人利益,因此,律师在介入案子后首先应当锁定对手,并展开针对性的法律博弈。每一个具体个案都有具体对手,绝不能在个案中把对手空洞的锁定在抽象的共产党上,若锁定在共产党,则将毫无策略可言。

以小摊贩杀城管的案例来说明。06年的崔英傑案子,被小摊贩崔英傑刺死的城管李志强在崔英傑一案的法律程式尚未结束的时候,北京市委就认定李志强是革命烈士,这意味着在政治上已经判崔英傑死刑了。但最终辩护律师依然保住了崔英傑的命。因为律师在一开始时採取的辩护策略就是直接进攻城管的“出生证”,并且在对手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完成了取证:人大盖印的证明,北京市没有批准城管的正式编制。如此,城管不就没有执法资格,那岂不成了拦路抢劫的路匪?更妙的是,律师并不直接抛出此证据,而是捏在手里与北京市讨价还价:你留住崔英傑的命,律师就不强攻城管的身分。在强大的舆论关注压力下,北京市不愿个案发酵成对城管制度的否定,最终选择了妥协,这才给了崔英傑一条活路。

09年的夏俊峰案就没有如此好的结局。夏俊峰案有上中下三种策略,上策同崔英傑一样,律师应当对城管的出生证去取证,并在同样强大的舆论关注下以此与渖阳地方博弈,留住夏俊峰一命。但此案所有的律师都没有针对此策在最快的时间内取得铁证.中策是暂承认城管的执法权,转而攻击城管逾权:城管可以执行工商权,但因警权不能委託执法,城管没有任何权力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所以从他们把夏俊峰带走的那一刻开始,非法拘禁就开始了,夏俊峰就具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了。若採取此策,律师也有非常多的针对性取证,当时街头围观的人群证言,街头夏俊峰的鞋子(若夏俊峰自愿去城管办公室,怎会光着一只脚去?)等等,在强大舆论压力支援下也可展开博弈,甚至可以告诉对手,不针对城管制度取证是律师留出的余地,同样律师要求对手也给夏俊峰的性命留下余地等。下策是集中辩护“室内八分钟”,即夏俊峰被带到城管办公室后如何在办公室内正当防卫.陈有西律师最后选择的正是此策略,此策略很鲜明,他完全避免了对城管制度的挑战,在表明这种政治态度后选择应用他个人的“体制内健康力量”资源来为夏俊峰留住性命,但缺点是抛弃了最有力量的舆论公意,将夏俊峰案子的结果委託在最高法一些法官的良知上,从而使得辩护变得相对被动,结果也相应不可预测了:只要最高法没有一个法官愿意承担判决的责任,案子就会遥遥无期的拖延下来。(09年5月渖阳小贩夏俊峰被城管带走后,在勤务室内用随身小刀刺死两名、重伤一名城管,终审被判决死刑,辩护律师为滕彪,死刑复核程序后辩护律师为陈有西。与该案类似的06年崔英傑案则在律师夏霖的辩护下判处死缓,编者註)。

策略的重点是要鲜明,只有愈鲜明,传达给对手的信息才愈明确,博弈也愈明朗。所以辩护策略绝不能一锅粥,一旦舆论公意的压力没有被律师的策略转化为现实的博弈力量,舆论就只是舆论,对手自然该怎样做就怎样做。所以最终二审结果夏俊峰死刑,案子才最终走到让最高法覆核的程序上,而在覆核阶段,律师能起的作用就相对更小了。

更快更好的转型才是真问题

阳光时务:我们再来谈谈研究,目前您认为中国在政经领域最欠缺的是哪个方面的研究?

郭玉闪:现在中国还有什么问题比如何转型来得更重要?中国的民主转型是大势所趋,唯一有意义的问题是:如何让时间更短,代价更低。从探究转型模式的角度来讲,现在整个中国还未形成合力,甚至谈不上形成共识.

为什么会这么缺乏共识跟合力呢?一个原因是过去十多年思想界在知识奉献上的缺乏。除了秦晖、金雁、王天成等少数学者所作努力,第三波民主化以来其他国家的转型经验以及相关的民主转型理论并未能引入中国,成为大家共同的知识背景,从而使“如何转型”变成人人都意识到的问题.大家依然还在革命、改良这些问题上打转,想到的经验还依然是法国革命、美国革命这些几百年前的事情。

如果能迅速引入最近数十年各个国家转型经验,最简单的就是会形成一个鲜明的、共同的问题意识:中国一点都不特殊,中国必须转型,中国面临的选择只是如何更快的转型。

在与世界大势隔膜的情况下,知识界过去产生了很多奇怪的理论。这些理论分为两类,一类说,中国还没准备好立即转型、立即民主化,所以得先做某某某些事情,然后才能民主化,不如此,就会有巨大代价;另一类说,民主化会让国家混乱,同样也有巨大代价.这些渐进主义腔调的奇怪理论都不值一驳.

因为目前的社会现实是一群权贵在用特权抢劫社会,唯一停止伤害的方法是立即去掉特权,建立否定特权的现代民主制度,多让他们抢劫一天,社会就多受伤害一天。

阳光时务:为什么您认为中国已经具备推行民主的条件?

郭玉闪:到今天全球化来临,互联网都把民智开启到这种程度的时候,我们居然还认为我们的条件不如300年前的美国人吗?我们都已经享受这么多全球化带来的文明成果了,居然还敢厚颜无耻地说我们连一个最基本的民主化游戏都不会玩吗?一个已经是现代经济的国家,它的利益格局的分化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让各个利益方都能在和平的基础上作各自的利益争取?那肯定是一个民主制度才能容纳得了的,其他任何变种制度都会给社会带来多余的成本,因为这就意味着一些利益方拥有特权。难道我们都到了今天都还不能接受,在争取利益的时候我们应该谁都没有特权吗?中国已具备下一秒即推行民主的条件。

阳光时务:您认为十八大之后中国的自由界会有怎样的行动或变化?

郭玉闪:我已经看到很多自由主义圈的朋友在积极做各种尝试。这种尝试最重要的一方面是民间自发的活力。而非对高层政治的变化做投机性的尝试。

政治是实力的游戏,中国转型需要民间更有力量。

只有每个人都去尝试,民间力量的增长才是真实可靠的。

读过党史就不会期待新政

阳光时务:您对十八大上台的新政府有期待吗?为什么?

郭玉闪:一点期待都没有。这并不是说不欢迎他们做出一些好的变化,哪怕它只是做一些特别小的举动我们也会

欢迎,但不期待。流氓穿上西装去赴文明的宴,我们也应该欢迎的嘛。但发自内心的、动辄为高层一点点的姿态而欢呼的人们,应该反思自己为什么不读点中共党史,或者读了党史但居然那么健忘。我们不能到1989年开枪了才惊呼人民解放军怎么会打人民?也不要什么实质性变化都未产生就隔几年欢呼一次新政。

检验所谓新政府政治改革姿态的最简单方法,看是否能释放一切良心犯,并停止所有新的侵害。而且就算新政府做了,你也不要感激涕零,这是他们本来就应该做的。

不管有没有十八大,埋头做自己的事情去吧,去创造一个让自己首先自由的生活吧。而且要抱着一个绝望的姿态去做事,你会发现这样才会有希望,因为你成就的每一点都是成功,而成功总让人高兴,不是吗?

郭玉闪小档案

1977出生,福建莆田人。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多家NGO与民间智库的创办人。2003年,郭参加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并进行了选民调查。2004年,与许志永、滕彪一起创立维权NGO“公盟”。2005年,与陈光诚、滕彪在临沂对地方政府暴力执行计划生育进行调查。2007年3月,郭创立了智库“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着重於民生问题研究。2008年,郭调查毒奶粉事件并对受害家庭进行法律援助。2012年,参与救助被地方政府监禁在家中的陈光诚.郭玉闪主张技术维权,并通过有策略的社会运动实现中国的社会自由和政治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