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杀父案发生在2010年11月3日。当时她的丈夫在家中玩弄气枪,并威胁要射击妻子,双方发生争执,遭到丈夫踢打的李彦夺过气枪,打击丈夫致死。事后,李彦将尸体处理后,曾通知他人报警。司法当局认为李彦在杀人后,分尸、烹尸、抛尸,“手段残忍”,二审复议后宣判其死刑。近日有消息传出,称最高法院已经核准死刑判决。中国法律界、妇女团体以及民间组织紧急发出呼吁,认为法庭忽视了李彦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
李彦案代理律师、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郭建梅女士表示:
郭建梅:我们现在也没有接到特别正式的通知和消息,说死刑复核后,李彦被维持死刑判决。但是,我们听到了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消息。应该说她(的案子)的确被复核过,继续维持死刑判决,这个消息是准确的。
法广:就是说,现在已经是等待执刑的阶段了?
郭建梅:对,现在可能是等待执刑阶段,如果比较快的话,可能就是几天的时间,当然也可能会更长。但不管怎样,我们大家都在呼吁,已经给最高人民法院,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高院,我们都分别发出了“刀下留人”的紧急呼吁书。这是第一。
第二个行动是,从昨天(26日)开始,我们希望当地法院能够启动对她(李彦)的精神鉴定程序。说实话,大家觉得她的手段确实比较残忍,或者说比较过激,但是,我们认为,作为一个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她肯定有受虐妇女综合症。受虐妇女综合症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会产生抑郁、焦虑、狂躁以及不安全感等心理问题,这就会影响她的所作所为。之所以用这样一种极端的方法,来反抗她丈夫的家庭暴力,我们认为同她的精神状况绝对是有关系的。但是,在对她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并没有听到对她进行精神病或者心理鉴定。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她有精神疾病的话,她当然是不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