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博讯读者曝光的2013年1月4日,山东公安厅的机密文件,其中提到对“三组织”(地下邪教组织、茉莉花行动组织、法轮功残余组织)成员可以先抓起来送看守所,再审讯。还要先省公安厅批准再报检察院。
    
    这些做法等于连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都违反。按这个文件的逻辑,错抓的也难有机会辩白了。匿名人士曝光这份机密文件,自称“使更多的人免于被伤害,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山东机密文件曝光:严打“三组织”可先抓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