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北京首都机场发生一起自杀式爆炸事件。一个名叫冀中星的34岁山东鄄城男子几年前被广东东莞治安当局毒打致残,投诉无门,以毁灭自己生命的方式表达对社会不公的殊死抗议,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冀中星自杀爆炸事件的分析评论。
北京《环球时报》的社论称:“互联网上有个别人为其行为叫好或许是正常的,因为中国这么大,杜绝极端声音不可能。但如果同情这种极端行为甚至为它叫好的声音在互联网上坐大,成为一种舆论力量,就是决不应该的。它是互联网上价值观的一种错乱。”“无论他之前受了多大冤屈,它们都不能为其这一极端行为提供道德支持,更不能帮其做法律开脱。” “如果我们同情、鼓励弱势的不幸者做所谓‘暴力反抗’,中国尚不牢固的法治基础就会再向混沌倒退,社会将永无安宁。”“公众需要对此保持清醒认识,在维护社会安全的问题上,我们根本没有放任争论、对暴力犯罪也施以理解和宽容的本钱。”
广东《南方都市报》的社论称:“谴责是理所当然的,无辜者过去的遭遇历历在目,换一个时间地点,你我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但谴责也是有所保留的,在当前的语境中,鲜有人将极端行为制造者简单视为不可理喻的暴徒。底层弱者的遭遇,有限的抗争手段,泛滥的执法权力,层出不穷的截访,让一些围观者对肇事者的态度由责难转向了同情。” “如此种种都强化了其‘悲剧英雄’的形象,导致极端事件发生后,感性的公共表达代替了对事件的求证,肇事者被置于宏大的社会背景,从中解读社会矛盾和时代危机。”“‘如果这个社会不给他光明,他就自己制造光明,哪怕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极端事件发生后的几个小时,类似这种煽情的话语以极高的效率传播。”“ 极端事件的危害显而易见,理当同声谴责,而当下中国特殊的社会背景造就了某些同情心态,也值得大家深思。”
北京《新京报》的社论称: “当然,呼吁公众理性、冷静对待这样的爆炸案,并不意味着有关部门可以忽视该男子的诉求。在爆炸案之后,相关部门做出了回应,令人不解的是,多地官方的说法,多有冲突之处。”“如果按照鄄城县的官方说法,冀中星无疑是蒙受了巨大冤屈。但自2005年以来,冀中星先后到东莞厚街公安分局、国家信访局、中央政法委上访,并先后向东莞的两级法院举诉,最后都未能证明自己是挨打致残。”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冀中星通过什么渠道上访,最终都是由东莞当地调查。机场的爆炸声,让这数年前的旧案,再度呈现在世人面前。这本来早应在法制轨道内解决,为什么当事人时隔这么多年,仍要通过制造耸人的爆炸诉说冤屈?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任地重新核查该案,给当事人一个信服的结果,也让公众看到,正义的实现不是靠制造轰动事端和盲目‘声援’。”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震惊全球的厦门巴士爆炸案令人犹有余悸,北京首都机场又发生惊心动魄的自杀式爆炸案。一个被治安队员暴打致残、有冤无处伸的访民,以自残的方式抗议社会不公,再次暴露神州公义缺失,矛盾尖锐,民怨沸腾,危机四伏。毫无疑问,这又是官逼民反的典型例子。治安队本是协助警方打击罪案的自治队伍,如今已演变成狐假虎威、欺善怕恶的滥权组织,一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不是保护人民,而是欺压人民,这不是官逼民反吗?在官官相护、司法不公的情况下,受欺压者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连上访讨公道的途径也断绝,除了以这种手段报复社会之外,还有甚么办法呢?”“从邓玉娇手刃淫官、杨佳怒斩警察、夏俊峰杀死城管、厦门巴士爆炸,到今次的首都机场爆炸,哪一宗不是贪官污吏逼出来的?”“事实证明,高压维稳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即使维稳经费再多,维稳手段再强硬,也终有维不下去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