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酷刑虐待
停止酷刑虐待

中国最高法院11月21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重申在司法审判中应当放弃刑讯逼供的做法,并在有限程度上对法院上下级关系做出调整,要求下级法院不得就事实和证据问题请示上级法院。在现有体制下,刑讯逼供现象在中国屡禁不止。

《意见》共分27条,除了前五条提出抽象原则外,此外提出22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明确要求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意见》重申: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为更好保护当事人权益,《意见》规定: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此外,针对法院内部管理制度,《意见》要求建立科学的办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得以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单项考核指标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下级法院不得通过降低案件管辖级别规避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不得就事实和证据问题请示上级法院。

针对舆论诟病的“大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合办案现象,《意见》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并提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旁听观审。

法新社评论称,中国最高法院在中共18届三中全会后重申放弃酷刑逼供,可能显示北京当局对民众受到逼供侮辱导致暴力反抗,进而引发动荡的担心忧虑。

虽然明令禁止,但刑讯逼供现象仍在中国广泛存在,例如今年上半年被曝光的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而且近期以来,还多次出现被告人在接受司法审判前、被安排在国家电视台等公开场合承认自己有罪的违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