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分为十五部分、六十条款,国外舆论最重视的是其中涉及人权的两点: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与实行”单独二孩”政策。但是,这种解读往往有偏于乐观之嫌。事实上,中国人权进难退易,《决定》在人权进展方面微乎其微,在人权退步方面却一泻千里。
“寻衅滋事罪”已经替代”劳教”
提起“废止劳教”,就不能不令人想起十年前的”废止收容遣送”和七年前的”废止收容审查”。以法外”收容”的方式侵犯人身自由,是中国政府过去常用的统治手法。”六四”后数以万计的公民身陷牢笼,绝大多数是以”收容审查”的名义。从薄熙来、王立军落马后揭露的事实可以知道,废止”收容”以后,他们仍然大量采用各种各样的非法监禁手段。
笔者在”六四”后,是以”反革命阴谋颠覆政府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刑的。1997年修改《刑法》取消了”反革命罪”,代之以”危害国家安全罪”。上述两项罪名分别更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十几年来,又有多少”良心犯”、”言论犯”、”政治犯”是以这两项新罪名被判刑啊。
《决定》虽然提出了废止劳教,但在不久以前,刚刚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扩大了对”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正好可以填补原来劳教的适用范围。
总而言之,只要不以宪政理念取代专政理念,只要不抛弃”敌对势力”、”阶级斗争”这些共产党的传统信条,”废止劳教”与”废止收容”、”废止反革命罪”一样,都是”换汤不换药”,并不能真正保证公民的人身自由。
陈子明:单独二孩距离生育自由还遥不可及
“单独二孩”距离生育自由遥不可及
《决定》第四十六条称:”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正当人们为这一条款而欢欣鼓舞的时候,中国计生委发言人兜头一瓢冷水:第一,强制性的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第二,不是”单独二胎”而是”单独二孩”,头胎如是双胞胎则不能生二胎;第三,”单独二孩”政策是否实行、何时实行由地方政府决定。迄今为止,”单独二孩”政策只不过是一个让人空高兴的”空心汤圆”。
“汉字(筷子)文化区”日本、韩国、台湾、香港、澳门的实践证明,即使不实行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政策,乃至改为实行奖励生育政策,仍无法扭转”少子化”、”老龄化”的趋势,中国即刻在全国范围实行”单独二孩”政策,都是远远不够的,何况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真正开始实施。中国公民的生育自由,仍然遥不可及。
“户籍制度”不是”改革”而是”取消”的问题
《决定》第四十六条说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上述提法并不是什么新提法,从1990年代前期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已经说了二十年。关键的问题是,《决定》没有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废止户籍制度”,没有表示要恢复1954年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的条款。也就是说,由于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没有不受行政干预的”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将会成为一纸空文。
陈子明本人也成为网络“亮剑”的受害者
《决定》第三十八条对言论、网络继续”亮剑”
由于长期以来实行”舆论一律”、”党办媒体”、”政治家办报”,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根本得不到保障。互联网这个新工具诞生以后,大量时政性和学术性的网站、论坛先后被封杀。近几年来,只剩下限于140字的微博空间还有少许的言论自由。习近平”八一九讲话”之后,”舆论斗争”、”亮剑”、”占领上甘岭”的鼓噪充斥官方媒体。《决定》第三十八条称:”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所谓”导向”,所谓”打击”,所谓”处置”,与”亮剑”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决定》公布以后,包括章立凡、张千帆等一批学者的微博与博客就被”全网封杀”。11月22日,笔者创办尚不到一年的新浪、搜狐、网易微博和博客,也受到 “全网封杀”的待遇。
这正是:《决定》所宣示的些微人权进展尚未看到兑现,在言论自由等方面的人权倒退已经雷厉风行地贯彻实行,并且是立竿见影、刀刀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