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由公民社会所主导的当代中国民主转型,因其纳入了公民独立个体和维权定义的新空间,从而将中国大陆的民主进程推向了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和格局中。然而,随着民主运动空间在其区域内的不断深入与拓展,也就必须要在一个更为精准的属性中予以延伸。这不仅是因为当代民主是一种区别于旧民主的形态,也同时因为,我们正在面对的不仅有来自专制话语的入侵,还包括意识领域内保守主义的卷土重来。因此,要探讨当下民主的转变轨迹,以期望通过对事实形态的重构和分解,使之作用于民主的未来,即是在一个全球区域内,必须探讨的重大问题。

公民社会的定义和其中包含的重要内涵,已经随着民众的行动,得以塑造为一种超越于一般政治及制度领域的当代公民的主体。而在日益更新的现状中,讨论未来民主前景的重要原因是,在一个最不可能的层面上达成对专制体系的瓦解,而不是仅仅针对专制本身。将专制体系从专制本身的躯壳中分割出来,进行分别定位和讨论,是为了在有效的瓦解通过行动之前,就必须首先在思想领域内达成一致,单纯地或以绝对性的态度一味追求民主宪政,所导致的只能是对民主主体的误解、混淆和伤害,尤其是在我们身处人权危机与特权盛行的时代。进行甄别的前提,即是为了从根本性的层面上,将公民社会的边界拓展到专制即有的区域中去,以打破对人性及思想的暴力控制,恢复并激活自由的元素,促使平等时代的来临和转换。


民主话语是公民社会的基础


在一个后极权极度嚣张的时代,要通过对维权含义的社会性扩展,来获得民主体系在民众中的动力,对于公民社会的前景来说,具有着非常重要的生命意义。但与此同时,仅仅针对专制本身的努力,已经无法在一个现实的层面上对瓦解专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事实上,要以明确的姿态,将民主转型的视野,从专制话语的阴影中区别出来,以期望在社会现实的广义范畴内,展开民主话语的建设,免于被专制消耗的可能。只有通过对公民社会中尚未展开的民主文化及意义和价值的整合,才能摆脱数十年来日渐艰难的处境,也即:公民社会作为走向民主的一种社会形态,在争取人权的斗争中,首先要明确的是,对民主话语的创建和激励。

维权的价值则是通过对人权状况的诉求,来达到它在社会视野中的人性张力,当人权斗争延伸为社会整体价值时,后极权的武力及破坏所给予的打击,也就难以在民主深度的肌体中成为现实,是因为维权的本质意义就是维护人在社会中的权力及权利主张。维权要摆脱的是来自文化心理的阴影,或者政治伦理的干扰,直到恢复其基本的含义。当更新后的公民运动通过维权来作为它切入现实的途径时,在政治领域内就已经解决了它在思想上的恐惧感和孤立感,同时,维权本身也就是民主化过程展开的途径,这种合力而联动的方式,既适用于面对大陆框架的专制,也更是对民主文化的有力推动。

因而,公民运动不仅是以养育民主人格为主要形态的一种新的社会性运动,它同时也是民主文化区别于一般专制话语的必要途径,公民对权力及权利争取所具有的社会性意义,就是构成民主文化的主要基石,尤其是在阿拉伯之春三周年之后,一种区别于过去的民主思维的议题正在拓展着民主道路的身躯,而公民运动作为一种民主话语而不是专制对抗,其前提的确立正是建立在民主文化和民主话语的基础之上,以逃离世代延续的所谓中国本土语境,在塑造人格与精神的道路上,获得对于普世价值及现代宪政的具体实践。

而要重新定义公民在现当代区域中全新的含义,其重要的基础在于,公民即是一种独立个体的标志,公民有天然地参与并获取政治和社会资源的权利途径,公民有基本自由和行使正当权利的属性,并且同时,公民是大多数人的自由而不是少数人的自由,公民之所以有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是因为公民同时具有时刻保护自己不受不义侵犯的权利,不受思想与言论的控制和干扰,不受任何一种非道义的剥削与掠夺,而这就是公民运动中作为独立个体的公民在当代视野中确立的前提条件和准则。同时,这也是一切维权行动之所以具有正当性的天然条件。而要养育并拓展公民运动在社会形态中的有效开展,并刻画出公民社会的真实形态,就必须要在更深的层次上,探讨社会形态的方向、本质与轨迹空间。

任何一种专制形态都具有明显的反人权特征,这是因为专制不属于人类文明的范畴。公民社会也并不等于对社会现状进行改革和革命。当代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我们已经认识到,改革和革命仍然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并且仍然是专制话语的一种必然延伸,因此,要抛弃对改革或者革命的论争的原因是在于,我们将通过对民主话语的开拓,进入到社会真实的格局中,并通过对公民社会的确立来孕育公民思维的基本内涵和行动框架,在一个社会性的意义上构建民主文化及思想的新形式。尽管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共同的危机,我们必须要承受在一个业已断裂了的心理情感上去面临来自专制的侵入,但是,民主将依靠具有独立个体身份的公民,和切入到现实状况中的反抗行动,来达到对专制侵入的化解和回击。

民主文化瓦解专制共同体


作为对社会真实的切入,我们所要面对的唯一难题即是来自专制共同体的压力,这种混合着极权时代与皇权崇拜所造成的大陆体制,在人权格局的框架下,对公民社会的展开既具有着无处不在的压制,也同时构成了真实的难题和危机。因而,要在这种困境中展开对民主文化的塑造,就必须要依靠独立个体的确立来作为准则与前提,以期望由此逐步化解对反人类形态的逼迫。仅仅针对专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阻力已经不能满足当下危机中作为需求的问题,正如宪政之争不是真理之争,而是基础之争的认识一样,民主不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结果,而是人权社会作用于人类自身的生命通道,明确了这个前提,也就同时明确了对于专政共同体语境中的公民社会而言,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也就是针对获取自由与建立平等社会的形态,拓展公民在政治属性与社会现状中的民主地理意识,以公民的独立精神作为对应,诉求生命与生存的同质、共性而普遍的重要含义。

意识形态侵入人权格局是大陆专制的主要特征,由此,谈民主转型中的深度和渐进意识,就要避开来自专制共同体强加于公民运动的外在压力,以公共领域中对于人权维护和保障入手的人权运动是公民运动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因为深度转型的实质既含有了转型空间的本体行为,也包含了公民社会中民主主体在文化层面上的拓展。而对抗专制共同体的具体方式也由此获得了重要转折,也即,专注于民主主体的建设,放弃在一般层级上与专制进行被动对抗,已经成为当前民主行动中一个充满希望的话题。惟有塑造民主的力量日渐壮大,而不再以被专制共同体拖着走的状态介入并运行在民主空间的内部,那么,民主主体的确立也就必然会形成它强大的形象和动力,这种过程一旦展开,也就意味着,对瓦解专制的可能性我们已无需担忧,而这就是抗争的价值,是对民主价值观念的重新塑造。

民主文化之所以要以一种鲜活的形象纳入到公民社会的思维之中,是因为民主文化包含着如何塑造正义民主主体的核心和价值,尤其是在面临专制共同体的巨大压力之下,民主文化既包含着对未来前景的确立,也同时涵盖并阐述着民主形态中公民运动的实质含义,也即,公民运动是当前社会形态下现代性转换的起点,是民主主体成为事实和走向未来的依据,民众通过参与公民运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要在瓦解专制的目标诉求完成之后,以第一手的状态和视野进入到具有世界意义的公民社会中去,并以此为主要的和细节性的拓展和推动,以期望塑造一个具有司法独立、人权平等和言论自由的,践行现代宪政的国家形象而非政党形态,这种细节化的和可视性的目标,即是公民运动的主要核心,它是以呈现人类平等的价值观念为首要途径和基础的格局。

反对派力量不仅是公民运动中一种重要的行动体现,也应该在作为一个破败的政治格局的主要对手外,以更清晰的诉求,来达到在区域范围内对于民主格局的建设力量,因此,反对派的主要任务已经不再是针对专制而是如何确立有效的民主途径,这种转换性的姿态是超越了既有形态下对于人权社会的一个分野,它意味着新的并且是具有现代质量的民主空间的形成,并且更重要的是,反对派也并不仅仅局限在某种特定的视野之中,而是成为了社会全局的主体,成为了推动民主进程的社会性力量。这就是公民社会得以养育的主要方式,是在于它更改了期望通过大行动、大组织来推动政治变化的局面,而将民主的未来建立在较为可能的明确形态之中,使任何一个民众个体都能够以他所理解的方式进入到民主领域内,发挥民众自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突破专制共同体所导致的一层不变的僵硬的景观空间,将独立个体的自由精神溶入到公民社会的身躯中,并以此铸就民主的深度转型。

逃离由专制共同体所主导而形成的人权危机陷阱,逃离由世代沿袭而形成的党派文化影响下的个体思维,逃离在一个狭窄而不可能的层面上进行民主变革的冲动,是作为民主主体中一项重要内容而需要详细校验的,是因为民主不仅意味着民众对政治属性的社会空间的变动,也同时是世界框架中人类历史脉络的区域呈现,当陈旧而滞后的传统思维已经不再成为推动民主的主要动力时,唯一要做的是,我们必须要在一个基础性的广阔层面上调整进行民主突破的方向和形式,坚持异议立场,坚持公民作为独立个体精神的自由属性,以及坚持对已有的民主地理进行当代叙事,以保持在处于被动和弱势的状况下依然能够进行有效的推动,即是对民主形态的积极意义。

公民独立运动作为无党派格局的未来


由影响深远的美国政府关门并重启这一事件,所带来的对于大陆民主的启示在于,我们必须要在一个更为深沉的意义上,反思当前形态下公民运动的具体形式,也即,我们是在什么样的范畴内思考政府对于国家和民众的作用和意义,并进一步深究,政府又是在何种纬度上对国家和社会以及民众形成何种明确的政治及生态属性。这一切,尤其是在思想资源完全垄断的状况下,已经构成了民主进行主体建设和公民社会进行深度拓展的重要障碍。而在二十一世纪新的科技领域引导世界浪潮的现状下,我们同时要非常清醒的认识的是,公民运动如何通过它在未来空间中的成长进行变化和发展,其二,党派政治的实质其实是传统思维的具体表现,如何将其击破并树立民主文化的内涵,而两大问题其共有的特征是,都是在进行民主推动的形态下,要求并提防以落入专制轮回的陷阱。

由此,以公民运动作为主要载体的深入表现,在通过当下大陆的现实状况时,公民独立运动将在其现实化的场景中进行着它展开的脉络。公民独立运动是公民社会的定义中一个具体可行的真实途径,它同时也是无党派公民社会确立的重要前提和手段。公民独立运动作为对世界民主潮流的自然延伸,以争取人权和实现宪政为主要诉求,并且,在公民独立运动框架中,以无党派为标志的政治形态,将为推动大陆进行宪政政治的可能性加大了它的情感寄托。

无党派公民社会是以放弃在一般民主思维层面上进行理论探索的方式,避免在民主的道路上来自政治现实和社会形态的陷阱。这不仅是因为,党派其实并不一定是政治权力组织的标志,也同时因为,在一个更为细致的层面上,我们已经发现,在通向民主的途径中最大的障碍其实就是因为党派形式进入国家政权,因而,以无党派但重建社会团体的方式进入民主政权的方式,不但能更好地回应公民运动中关于反对派力量的成长,同时也更能保障在未来民主的地理意识中,进行社会格局的民主推动。因此,无党派即是公民独立运动中首先要完成的一种思维转换,它明确表明了,在以实现宪政而不是梦想民主的未来空间中,党派的作用已经不再存在而必然会被新生的事物所替代,其中最明确的是,无党派的公民社会本身,即是对一切专制共同体的自然瓦解。

确立社会团体是中国大陆政治格局的主导方向,以期进行政治形式的转换,拓展自然民主的生命地理而不是思维盲区,既符合以正义和正当性作为主体的民主文化价值观念,也符合社会民众共同的和相联的生命情感。这种在时代视野中日渐发展的自然转换,可以通过台湾医师柯文哲以无党籍人士的身份参选台北市长此一案例加以反映。我们应该明确地感知到,民主的真正敌人早已不再是专制本身而是构成专制的这一土壤,无党派就是摧毁这一土壤的重要转变。同时,这也说明了,公民社会和公民运动要以什么样的思维、行动和形态深入到公民独立运动的区域中去,也即,反对派力量将通过在无党派而组建社会团体这一步调上,予以确认民主前行的力量,而不是相反,不是再通过组建新的党派来参与专制共同体的政治形式,来获取部分的政治资源。

而无党派作为政治格局的未来,则又要依靠公民独立运动的展开来加以推进和实现,当瓦解专制共同体即等于进行自身民主建设时,反过来也一样阐述了民主与专制之间的形态逆转。属于民众的政权是要建立在公民独立的基础之上,不独立的民众依然还是被专制所奴役的对象,即不可能成为国家的主体也不能够成为民主的主人。与此同时,公民社会不是政党社会的延伸,不需要通过政治意识形态来获得其合法的存在,公民社会是人权社会的反映,不需要通过党派代理来表明政权的归属、授予和运行,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任何一种带有党派标志的形态和性质的存在,都不适合中国大陆的地理属性,不面对这一点,也就意味着不可能理解民主对于大陆的重要性和稀缺性。

作为一种现代视野中的思维主张,人权保障足以囊括一切和民主有关的话题,塑造大陆的政治文明和人类价值,既符合人类社会在世界图像中的实际需求和自然规律,也更能以积极拓展的心态,逃离世代轮回的专制迷局,恪守公民独立的精神原则,养育公民社会的人道信仰,在被动的状况下,反过来将专制及其利益共同体拖垮,以达到最终开启公民社会之门的可能,进入世界形态而不是区域视野,区分人类世界和反人类世界,对于这个已经失衡、破败和行将崩溃的大陆,不仅是一种拯救,也更是一种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