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问题愈演愈烈,即使是一个没有专门研究过社会问题和政治制度的人也可以看到整个社会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病,不是每个人都会检测空气质量,但是人们的鼻子已经很不舒服,并不是每个人都系统的了解了中国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实问题,但是昆明三一事件已经造成了全国性的恐慌,3月14日成都市的春熙路发生了群体性逃散事件,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整个中国社会的恐慌情绪。

  民族问题因以恐怖袭击的形式爆发因而具有强烈的影响力,而大多数的社会问题则是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来影响人们的生活,犹如一根根稻草不断积压在骆驼身上,虽然不会像民族问题火山爆发式的令人震撼,但却足以让社会积重难返,走上社会暴乱的不归路。

  秩序是文明的基础,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的时期往往是战争频繁、民不聊生的时期,也是人口大规模减亡,各种人道主义灾难层出不穷的时期。1840年以来,中国先后错过数次民主化转型的好机会,第一次是清末顽固派镇压戊戌变法,第二次是袁世凯不遵守共和约定,窃取革命成果,第三次则是国共谈判失败,以成王败寇论沉浮。历史学家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中认为中国会在21世纪中叶迎来转型危机,他认为危机洪峰如果能顺利的通过“历史三峡”,中国未来的前途就有“潮平两岸阔”的可能。

  如今中国社会的问题和矛盾重重,政府机构不断扩张,大会小会不断,仍不足以应对种种社会问题,高压维稳,经费数千亿,但是群体性事件仍是水涨船高,没能组织恐怖袭击从新疆向全国蔓延,政府的公信力越来越差,危机感越来越强,中国共产党党内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了巩固和维持执政地位,开始内部整风,一方面重拳打击腐败,整肃三公消费,另一方面开展群众路线学习,以消解日益加深的民怨。

  然而依靠一个全能政党和一个全能政府,就真的能解决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么? 

  社会问题应当依靠社会的力量来进行解决,这应当是一个共识,党妈妈和政府爸爸再英明,也不能去替代他们的孩子们去选择,一个家庭的和谐需要成员间相互沟通,彼此尊重独立意志的基础上为共同目标努力,而不是家长制越俎代庖,一个社会的和谐则是民众在个人意志的基础上通过选票来进行集体意志的矢量求和,而不是越过民主制,直接用党的意志或者政府的意志来凌驾一切。没有民主和党内民主,党想不脱离群众,党中央想不脱离普通党员都是难如登天的事情。

  任何社会问题的解决都有一个过程,那就是发现问题、讨论和研究问题并最终找到最优化方案的过程。言论自由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言论自由又可以称为表达自由,通常来讲,是指人们就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想法、传播相关信息的自由,这种自由应当被尊重,除非超过相当限度,造成严重的实质性损害,否则不应当被政府和他人干涉。

  言论自由是就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自由,私人性质的言辞侮辱、人身攻击、泄露隐私是不属于言论自由领域所规制的,现代法律由于注重对人格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保护,普遍制定了惩戒私人性言论的法律,在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对恐吓性、侮辱性、诽谤性和泄露隐私性的私人言论都规定了治安处罚。但众所周知,因为我国对人权和人格尊严的不重视,有害的私人言论往往得不到惩戒,受害人得不到权利救济。 

  相比之下,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新闻就能看出发达国家对待此类言论的态度。2012年,一名英国少年因为在推特上辱骂跳水运动员戴利被捕,而据美国《侨报》报道,2010年在美国攻读博士的翟田田因学业意见不合与一位教授发生口角,翟田田说了句“大不了就拼了”之类的狠话,教授报告了校警,校警当天拘捕了翟田田,并将他移送给警方。

  由此可以看出,对待公共言论和私人言论,法律采取的是不同的态度,相比之下,私人性言论更容易对他人的权利产生实质性危害,每个人都可以轻松的通过辱骂减损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而公共言论一般来说想造成实质性损害并不容易,有一个人在街头大呼我们一起去杀人,不会得到响应,只会被大家送进精神病院。因为如果公共言论的发表是自由的,那么思想的市场经济就会形成,人们会通过理性判断来选择最利于自己的观点。 

  一个鲜明的例子就是前端时间东莞扫黄引发的舆论潮流,可以说对色情业合法化与否、乃至如何合法化都有不同的观点和声音,经过这样一个讨论,人们自然会通过对比来选择自己认为的最佳方案,而合法化与否,则是要通过民主决定,也就是选票,甚至可以就这个问题举行全民公投。

  沉默自由被当作言论自由的应然组成部分,人们当然的享有就公共问题发表意见的自由,那么任何人也就没有权力强迫他人发表意见,我国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就剥夺了人们沉默的权利,要求表明立场,立场错误和不鲜明就可能被批斗,批斗大会剥夺了每个人的良心自由和沉默自由,其中的危害不言自明,很多人都不惜通过揭发亲人、批判朋友来自保,造成了深刻的伦理危机和道德滑坡。

  在言论自由的权利谱系中,内涵中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和传播权,外延具体为具体权利时,一般来说包括言论自由(说话自由、演讲自由、讲学自由)、新闻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刊行自由、著作自由等)集会自由(狭义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中,不可避免的使用言论,进行演说和宣传)和艺术表现自由(艺术自由、绘画自由、表演自由)。同时,言论自由和良心自由、思想自由、著作权、学术自由、信息自由也是息息相关的,权利间存在交叉,可以说不可分割,互为基础。

  知识的生态系统也存在着生产者、分解者和消费者,知识分子是生产者,通过著作和发表进行知识的顶端生产,而在学科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处在知识生态系统低端的社会大众一般来说难以读懂知识分子专业性较强的文章,这就需要知识的分解者来扮演传递角色,而知识的分解者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新闻媒体,新闻是普通人每天都会接触的东西,一个人可能不会看书,但是他绝对会看新闻,如果能保障新闻自由,那么新闻媒体就能承担起教化大众的角色。在这种言论自由的状态下,公民的理性会日渐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力都会提高,启蒙就会实现。

  在社会问题的解决中,新闻媒体也充当着暴露问题的急先锋,他们可以凭借系统性和专业性第一时间的向整个社会传播问题,引起社会的舆论关注,掀起人们社会问题的讨论,人们在自由的探讨中形成共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社会问题才有可能被解决。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古谚是任何人都耳熟能详的,然而专制政府天然地恐惧言论自由,专制政府垄断一切,不仅排斥市场经济,也排斥思想多元,他们要求统一思想,并教训任何敢于表达不同思想的人,中国历史延续到今天愈演愈烈的文字狱就是明证。

  中国社会在未来三十年内必然要迎来一个社会转型期,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去大胆地争取言论自由,因为这是其他一切问题解决的基础,只有首先打破话语的垄断,才能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动社会改革的公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