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近日的学生运动依旧热议,学生佔领「立法院」后又攻佔了「行政院」,后遭强力驱散。学生运动的目的是为了逼台湾退回与大陆签订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学生的行动,是可以被公认的社会运动。对应部分继承了民国法律体系的大陆法律框架,他们行使的遊行示威的权利,也是国内关注权利发展的人士共同认可并积极希望推动的核心政治权利。

但海峡彼岸学生正在实践的政治权利,不过因为攻佔了立法院和行政院,为何就不可取了呢?从社会运动的角度而言,任何运动除了有一个目标之外,还要有一个对手的象征。比如反对服贸协定这是运动的总目标,但是从运动的效果而言,这仅仅是个比较虚的口号,缺乏足够的凝聚力和吸引足够的眼球,并造成抗争的压力。为此,为了调动运动的情绪,还需要寻找到一个象征和阶段性的目标。这个象征可以是一个具体的人,比如服贸协议相关的关键人物,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马英九等等,对他们的肖像和姓名发起进行恶搞的活动,也可以是一个机构,比如立法院和行政院。立法院和行政院象征了国家的立法权和行政权,攻佔立法院和行政院,象征了对于立法权和行政权的不满。从调动行动者的角度而言,光是喊口号、静坐、示威,表达上相对还是较弱的。确定了一个象征之后,就有了一个具体的行动目标,相比于彻底的扭转服贸协议而言,这个目标更利于执行,适合短平快的广场活动。

为此,佔领立法院和行政院的活动,也就很好的得到了参与者的支持,迅速的付诸实践,并得到了阶段性的目标。而佔领立法院和行政院,也极大地带动了传播。试想,如果不是有这样两个活动,外界对于学生运动的认识也还停留在很模糊的一个层面上。而佔领开始以后,代表了活动升级,也更大的刺激了外界了解学生运动和服贸协议,并且带动了更为广泛的讨论。

从运动的角度而言来事后回顾,佔领立法院和行政院,实在是一个英明神武的决定,是运动的发起领袖对于运动节奏的精準把握。或许,从沙盘上而言,还存在很多的运动策略选择可能性。但从实践而言,面对不断变化的情形和参与者的情绪,已经做出的行动决定而且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就是毋庸置疑的成功。

实践遊行示威的权利,并没有非常固定的范式或者行为準则。权利行使的时候就是没有边界的,有边界的是社会的秩序,当影响到社会秩序的时候,比如出现了打人、纵火、砸抢等等行为,当事人就为出现的这些行为负责。这也是为何,无论何时,遊行示威的现场一定会有武装员警,他们不是为了控制遊行示威的权利,而是控制社会秩序以及其他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

面对一些非常艰难的目标而发起的社会运动,从发起人到参与者从来都是做好了坐牢的準备。澳大利亚的绿色和平的培训中,就包括了如何应对员警衝击遊行队伍、抓捕、刑讯等等的内容。对于自由而言,最大的口号是,不自由毋宁死,坐个牢又如何。

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需要社会运动解决的矛盾越简易,博弈的文明程度就越高,为此遊行示威中出现过于暴力和触犯治安以及刑事法律的情形就会越少。这是社会发展所决定的,对于社会运动而言,只要这个社会还是正常运转的,社会秩序还存在,无论行动激烈到什么程度,都取决于发起人对于运动节奏的把握,如何选择运动的象征物并进行行动。

立法院和行政院,不过是权力的象征,对象征的攻击,比如攻佔立法院,就和焚烧国旗宣洩对于政府的不满一样,有何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