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在美国南方的伯明罕市,黑人民权运动,又一次掀起了高潮。除了常规的游行示威,大批年轻的黑人,在运动领袖怀亚特‧沃克的带领下,平静地进入种族隔离的禁区,「佔领」白人专用的公园、图书馆、教堂等公用设施。按照当时的种族隔离法,黑人与白人,不能同时共处於这些公共空间,除非这些设施,都安装了完全隔离的出入口以及座位分区。因此,沃克所领导的运动,在当时不但违法,而且相当激进地挑战了白人主导的社会秩序,以至於让伯明罕市的许多公共设施,完全地陷入了瘫痪。
种族主义者的激怒程度,可想而知。绰号「公牛」的警长尤金‧康纳,发誓要彻底惩罚这些自找麻烦的「暴民」。伯明罕警方使用警犬与高压水龙头,恐吓与驱散参与集会示威的黑人,并大量逮捕抗议者,以至於监狱几被填满。很多黑人也因此在冲突中受伤。在警方的默许之下,极端的种族主义分子,攻击游行的黑人,甚至炸毁马丁‧路德‧金的住所。很多游行集会,最后都以冲突骚乱的形式收场。
在种族主义者看来,这些「佔领」白人空间的黑人,无疑是不折不扣的违法「暴民」,因为,他们不但违反了当时的法律,而且还强烈地冲击了当时社会赖以运转的基本秩序,引发了白人社会的严重危机。
那么,是不是每一种社会秩序,都不应该受到挑战?是不是每一种法律,都必须被无条件遵守?当然不是。
真正的法治,在于保障公平与自由。如果一项法律,它本身就在破坏公平,侵犯自由,那么,这种法律不但不值得被遵守,而且理应被反对。恶法非法,即为此义。
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证明,一种秩序,比另一种秩序,更能保障公平与自由?具体到伯明罕运动,如何才能说服像康纳警长这样的顽固种族主义者,种族隔离,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社会秩序?
作为一个持开放演进论的自由主义者,笔者只能承认,这个问题没有完美的答案。即便是自由民主,也只是被历史证明为最不坏的一种制度,而不能认为是绝对的最好制度。一旦在认识上,走向了某种绝对主义,那么,这将极大地增加了滑向威权主义与专制主义的风险。
这个难题的实质,在于对不确定未来的认识差异。在沃克以及金博士看来,种族平等,将通往一个更为和谐更为美好的社会,而在康纳看来,取消种族隔离,无异於宣告白人社会秩序的末日。在未来没有成为现实之前,这个认识差异的鸿沟是如此之深,以至於双方完全无法用协商和谈话的方式来解决。
然而,这些「佔领」白人空间的黑人「暴民」,之所以值得敬佩,是因为他们完全承担了冲突的后果。他们承受了警犬的扑咬与高压水流的喷击,并且自愿「将监狱填满」。社会进步的成本,却常常需要正确的一方来承担,这似乎是人类历史最为吊诡的地方之一。
从历史来看,法治,也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刚性框架。法律本身可能有错,法律体系及运作也可能出现问题,而这些都将危机真正的法治。只要还没有演变为一场革命,只要抗争者还没有彻底地否定现行秩序的合法性,那么就只能一边接受现行法律的惩罚,一边继续以行动冲击既有秩序,以推动法治向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在笔者看来,台湾的「太阳花学运」,正是这样一种捍卫法治的运动。尽管,某些不明事实者,或者不怀好意者,把「佔领」立法院行政院的学生称为「暴民」,但事实上,正如曾经「佔领」白人空间的黑人抗议者那样,用身体承受警棍与高压水流的,恰恰正是这些手无寸铁的学生。如果说他们有错,那么他们唯一的错误,就在於他们太过於关注台湾的未来,而不惜违反现行的法律,挑战当下的秩序。显然,他们的挑战行为,也强烈地牵动了海峡对岸无数人的神经。
法治之於个体,是保障自由;法治之於政体,是限制权力。当政府过於草率地通过了一项决定,而这项决定,又和这个社会的未来生死攸关,那么,人们显然有理由,表达对未来的忧虑。而在台湾,这种焦虑是如此强烈,以至於引发了大规模的学运。不错,这是一次宪政危机,而引发这场危机的,恰恰是过於草率、忽略民意的当前政府。
未来无法完全确定。尽管笔者的认知,与学运的参与者非常接近,但显然,这次学运还不是一场革命。参与者不但要遭受被人骂作「暴民」的口水,更将会受到现行法律的惩罚。但无论如何,未来总会成为现实。笔者相信,在台湾挺过这一段波折之后,当人们再次谈论起这些往事之时,很多人会不由自主地,向这些真正的法治捍卫者脱帽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