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31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文化厅、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出通告,严厉查禁“暴力恐怖音视频”。根据此次公告,此次严厉禁止传播的“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
具体包括大致三类,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Hijrah Jihad)”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以及所谓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两会期间的3月6日,中共新疆最高负责人,政治局委员张春贤曾在发布会上对众多媒体表示,现代信息化传播手段为暴恐分子制造暴恐事件和制暴手段提供了“帮助”,当时他说,“现在新疆的暴恐,90%是暴恐分子翻墙,根据网上的视频不断形成的。”
张春贤所指的,应该就是此次新疆官方所严厉查禁的“暴力恐怖音视频”。
官方要求对“暴力恐怖音视频”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利用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播放器及其他电子产品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严禁利用互联网网站、微博、语音聊天室、网盘以及QQ、微信等浏览、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以及相关网址链接;严禁利用手机市场、电脑市场、音像市场等经营场所制作、贮存、销售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严禁利用邮政、快递、客(货)运等物流途径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官方要求,凡持有、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的,在本通告发布后,必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含有暴力恐怖内容的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基层组织。
官方还警告,违反本通告者,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官方还呼吁新疆各族民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实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保密;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根据本台从及网络恐怖主义监测机构 JTTM(The MEMRI Jihad and Terrorism Threat Monitor)获取的信息,目前,与新疆维吾尔圣战者有关的机构以及团体的确通过网络发布信息与伊斯兰极端主义圣战有关视频。
JTTM会将监测到的视频发布到墙外的YouTube等主流视频网站上,与新疆ETIM(The East Turkestan Islamic Movement)有关的视频,往往风格与塔利班激进视频类似,讲话者蒙面,配以昂扬的歌曲,背景则是排列整齐的AK自动步枪。
此外,例如ETIM(The East Turkestan Islamic Movement)就拥有官方网站“Islam Awazi(voice of islam)通过其对新疆的事务发布声明,ETIM发布的视频包括火箭筒和轻武器的教学视频,以及女性圣战者以及维吾尔儿童在疑似阿富汗训练营使用轻武器的视频。
对新疆官方的此次行动,有关注新疆局势的媒体人就担心,所谓“执法”的文化局和公安厅国保,很难说有足够的语言、宗教、人类学的素养,对伊斯兰宗教的了解和尊重也很有限,在这次运动中,一些正常的政治意见表达以及宗教信仰的视频,会被殃及反而进一步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