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模仿是不够的


经济观察报:最近各界讨论最多的有几个话题,一是围绕新《劳动合同法》的争议,二是中国经济正在出现的新一轮国有化,三是在宏观调控中,很多政府机构的行为又退回到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包括对一些竞争性产业的价格上涨进行直接控制。我们希望你能结合自己的调查和思考,谈谈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陈志武:改革开放30年,到今天经济成就很大,这是世人所见、世所公认的,中国人的勤劳终于有了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了许多问题,特别是因为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各种问题开始表现出来。也因为过去只顾经济发展而忽视体制改革,忽视对过去30年经济成功背后的真正原因的研究与认识,在今天的具体政策制定上,极容易做一些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比如,重新国进民退,重回强制性行政干预,以各类名义过度征税,强化政府作为投资者和消费者的角色,推出备受争议的新《劳动合同法》,等等。表面看起来这些现象互不相关,但却都是中国式渐进改革的必然结果,如果再继续下去,可能到哪一天经济倒退了,还不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

实际上,从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和问题中,我们更能理解几年前杨小凯与林毅夫关于“后发劣势”与“后发优势”的争论。林毅夫的“后发优势”论指的是,后发展国家可以从先发达国家那里很快模仿到技术,不用重复先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而杨小凯的“后发劣势”论指的是,正因为后发展国家可以轻便地模仿技术、快速发展经济,所以会缺乏改革自己的制度的动力,结果牺牲了长久繁荣的机会,后发便利反成了“劣势”。

几年前,人们更多看到的是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所以,那时不少人认同林毅夫的“后发优势”论。但是,现在,我们的确正在经历杨小凯讲的“后发劣势”。我真希望更多人能认识到这一点,以纠正“后发劣势”。

经济观察报:那么在你看来,中国过去30年经济改革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陈志武:过去30年的经济成功,是中国通过“改革”(市场化、民营化)和“开放”充分利用了后发的“优势”所致。

我要强调,仅仅“改革”和“开放”是难以造成这些成就的,因为晚清、民国时期是私有市场经济(所以,那时不需要做市场化、私有化“改革”),而且也是 “开放”(尽管晚清是被迫 “开放”),可是那时的“改革开放”没有产生这种经济成功。另外,单凭中国人的勤劳也不足以产生这种经济成就,因为不只是今天的中国人才勤劳,晚清、民国时期的中国人也照样勤劳。如果说今天的成功是因为“人多力量大”使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这也站不住脚,原因是1830年时中国人口占世界的五分之二,而今天只占五分之一。

客观讲,中国经济成就至少包括两个主因:已成熟的工业技术和有利于自由贸易的世界秩序。这种发展条件或者说机遇来自于世界,具体讲来自西方,而非源自中国。“改革开放”的贡献在于让中国加入了起源于中国之外的世界潮流,让中国搭上了全球化的便车。后发之所以有“优势”也在于这种“便车”已经存在。如何理解这点呢?

首先,我们看到,根据英国著名经济史学家安德森?麦迪逊的估算,从公元元年到1880年左右,世界人均GDP花了1880年时间才增加了一倍。然而,从1880年到2000年,这短短120年里,全球人均GDP就增加了近5倍。也就是说,过去120年所完成的人均收入增幅,是1880年之前近两千年人类所完成的增幅的5倍。这种发展发生在中国之外,在中国积极加入全球化之前,世界潮流也想把中国卷入,但中国要么拒绝、要么不情愿地介入。

从19世纪到20世纪,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发展?到1880年,工业革命已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全面进入新的高潮,特别是从那以后,电气技术、汽车技术、飞机技术、电话技术相继出现,1940年代后又出现电脑和互联网。工业制造技术越来越成熟,而交通运输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使这些技术的跨国移植变得可行。这些发展使世界人均GDP自1880年后飞速增长。这是中国在1978年甫一实行改革开放即能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这种工业革命背景,就不会有中国目前的成就。

经济观察报:你能否举几个例子。

陈志武:例子太多了。比如,中石油去年的营业额超过8000亿,利润将近2000亿元人民币,对中国GDP贡献10000亿以上(包括间接贡献)。仔细想一想,中石油对中国GDP的贡献是源自哪里?这10000亿的产出,在100年以前是不可能有的。换句话说,100年前的晚清政府,不管它有多能干,也不可能出现中石油这样的大企业。据我了解,地下钻油技术在1859年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明,而石油行业真正有规模地发展还是1900年后的事。原因主要有几个。第一,汽车业在1900年之后才开始出现,到了1910、1920年代在美国才有比较快速的发展。如果没有1930年代建设的美国高速公路网络,汽车的普及就不可能。没有汽车的普及,石油的需求就不可能大。第二,飞机是石油业的另一个推动力量,虽然莱特兄弟第一次试飞成功是在1903年,但航空运输的真正兴起是二战以后的事。

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晚清、民国时期的中国再能干,也不可能出现像中石油这样的大企业。而相比之下,到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时候,汽车在全球的普及程度已经非常高,国际海运、空运的规模已经非常大,石油行业规模空前,中国很快就出现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能源企业。现在,这三家企业加在一起,对中国GDP的贡献在10%左右。

再比如,电力行业等也是19世纪后发展起来的。简单说,中国GDP的80%以上都来自现代工业和服务业。

经济观察报:中国经济增长得益于世界发展的大潮流,这一点不会有争议。但是,中国人均GDP从1978年到1998年短短20年间就翻了两倍,这是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所没有的。

陈志武:这当然是很大的成就,值得我们所有中国人自豪、庆祝。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其背景。从1880年到1978年,世界人均GDP翻了三倍多,而在此期间中国的人均GDP只翻了一倍,这等于是中国把工业革命带来的发展机会留给了1978年以后。实际上,从1950年到现在,全球人均GDP翻了两倍,而中国人均GDP从1978年到现在也翻了两倍多。也就是说,全世界人均GDP花了50年才完成的增长,中国只花了30年,中国的速度不是更快吗?表面上,确实是这样。可是,50年前国际秩序和工业技术的发达程度,跟30年以前中国准备改革开放时的情况,是没法比的。

比如,个人电脑和微软这类软件企业都是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才出现,互联网在1980年代以后出现。这些新技术使生产能力、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只要后发国家愿意模仿,越是后加入发展的国家,其追赶的速度就越快。此外,在过去30年,不仅通讯技术和运输技术使各国的市场范围迅速扩张,而且从美国的里根、英国的撒切尔夫人,到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到中国的邓小平,这么多国家同时进行市场化改革、自由贸易改革,使市场全球化出现突破性进展,这些都加快了中国的追赶速度,肯定比50年前的日本等亚洲国家的赶超速度更快。

不要说中国,就连美国的UPS(联邦快递)公司也一样。UPS是美国最早开展快递业务的物流公司,1909年在西雅图成立,二战之前虽然有一些发展,但规模不大,可是在过去30年,这家公司的规模突飞猛进,去年的销售额是492亿美元。如果没有这一期间的全球化和各国市场化改革,UPS的销售额不可能达到这种规模。

从以上情形我们可以看到,第一,从技术发展角度讲,晚清时候的中国不可能出现过去30年这种经济增长,民国时期也不可能。第二,从国际秩序变迁角度看,情况也如此。1914年之前,全球贸易体系和世界秩序是以海军实力为基础,你没有海军实力,你就不能发展世际贸易。连当年的跨国公司也要有自己的海军。晚清政府即使想把当时的中国变成世界工厂,也不可能,因为首先要有自己强大的海军。但是二战之后,新的全球秩序是以规则为主体,今天美国的跨国公司要聘请许多律师,而不需要养庞大的军队。这也就是为什么1978年后,在没有强大海军的情况下,中国马上就可以开展国际贸易,迅速变为世界工厂。

在讨论过去30年经济增长的时候,我们往往只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国的纵向发展上,拿今天的中国跟过去的中国比,这样当然容易看到奇迹。但是,如果把中国过去30年的发展、过去150年的发展放在全世界的大框架做横向比较,并考虑到同期间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国际秩序状况,我们会发现,过去30年的发展与其说是中国的奇迹,还不如说是世界带来的奇迹。如果靠模仿也能给中国带来奇迹,那恰恰说明西方过去500年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所建立的世界秩序的重要性。

经济观察报:这就是所谓的“后发优势”了。

陈志武:是的,越是往后实施贸易全球化、资本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国家,在增长速度方面就越有优势。到目前,中国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但对科技创新的贡献、对建立并维系世界秩序的贡献却很少,低于五分之一,但这些并没妨碍中国利用别人建立的技术和世界秩序发展自己。不过,正因为模仿也能一夜暴富,往往使大家产生错觉,好像体制改革并不重要。他们没有意识到,模仿对于一个处于发展初期的国家来说的确管用,但自身却很难内生出持续增长的推动力。仅仅模仿是不够的。

 

国有经济须继续改革


经济观察报:前些年大家还在强调民营化、“小政府大社会”等理念,但现在似乎朝相反的方向走。

陈志武:前些年大家对产权多元化、对国家在经济中的定位的认识很到位,但是,正如刚才讲的,以模仿为主线的“后发优势”实在太强,特别是在2001年加入WTO之后,中国国有与民营的企业都在增长,于是,一些人开始感到资产由谁所有不重要了,国家相对于社会、相对于私人的界限在哪里也不重要了。我必须强调,如果只是靠模仿、靠出口制造来增长经济,国有企业或许也行,过去这些年的现实表现可能也是如此。但是,中国的经济增长不能再依赖出口市场带动了,实际上今后的出口市场空间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无限地拓展了,必须靠内需、靠内生的增长动力。民营经济得不到更快发展,将抑制中国内需的增长。在中国经济仍然以国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增长的结果是,国家越来越富,而老百姓没有足够地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不仅抑制内需增长,而且扭曲产业结构。

经济观察报: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应该通过增加分红的方式,减少国有企业掌握的资源,你是怎么看待这个观点的?

陈志武: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把更多的钱从中石油、中石化、中移 动这些企业转移到财政部,至少可以限制这些企业在许多相关、不相关行业里盲目扩张,去抢占本来属于民间的收入增长机会。但是,这样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国有企业的收入通过分红转移到财政部,财政部怎么花?用什么机制去监督它?只有进一步推进民营化改革,只有让中国公民从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中分享到好处,才能改变目前内需增长不足的局面。

经济观察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候进行民营化改革,是否行得通?

陈志武:为了中国的长久持续发展,这种改革是十分必要的。实际上,现实压力也要求进一步推进这种改革。

第一,由于美国次级按揭贷款问题可能使美国和全球经济出现萧条,这对高度依赖出口市场的中国经济会有较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保证国内的就业和收入增长,必须想办法刺激内需的增长。就像1998年的住房市场化改革和住房按揭贷款的推出从根本上刺激了中国经济增长、使中国从亚洲金融危机中顺利走出来一样,现在如果加快民营化改革、使中国公民真正分享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好处,必将刺激中国经济的内需,也将进一步带动新的产业高潮。

第二,中国的产业结构也必须转型,如今是重型制造业太重,服务业太轻。以前苏联为例,在国有计划经济下,苏联经济也曾经增长很快,只是它增长的是制造业和军工,而不是服务业。当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的绝大部分都属于国家、并由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去花费时,他们当然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的制造业和重化工业。国有经济支持的是一种产业结构,民营经济支持的是另一种产业结构。谁可以决定钱怎么花,谁就最终决定产业结构。

第三,国有经济分量过高,对法治建设会形成某种威胁。根据对几十个国家的情况做的研究,我发现,一些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越高,它的法治水平就越差。为什么会是这样?民营企业界的人对这一点可能有很强的感受,因为任何行业只要有国有企业介入,那个行业就很难平等竞争,遇有法律纠纷,有关部门甚至会直接跟法院打招呼,要他们注意保护国有资产。

 

《劳动合同法》是“后发劣势”的具体表现


经济观察报:当年建立国有经济,主要是基于让人民共同富裕的理想。现在如果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多元化,今后国家如何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呢?

陈志武:这中间有很多误区,甚至是误导。首先,我要强调,1950年代将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进行全面国有化的时候,我们对老百姓有这样的许诺:你把你的土地和财产都归公,但你今后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教育等等都由国家包了。这是一种对称的交易。

那么,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中国公民是否得到很多福利呢?我们可以看看政府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据财政部长谢旭人介绍,2007年在这三项上的总开支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 (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收入的3%)。而在国有经济比重并不高的美国,去年在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一个普通美国人年收入的六分之一)。

不管按绝对数字算,还是按相对水平,美国政府回馈给老百姓的医疗与社会保障都远高于中国,尽管美国是十足的市场经济。

许多人说,中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所以没法跟美国以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比。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美国去年的财政税收占GDP的18%,而中国5.1万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20%。所以,即使不算国企收入和国有资产增值,仅财政税收,中国政府的相对收入就高于美国,在民生上的开支没有理由低于美国。

这又回到了“后发劣势”的问题。财政预算的逻辑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些地方应该多花,有些方面要少花?是不是该把更多的钱从行政开支以及其他浪费性开支中转移到老百姓的福利上,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投入?由于增长来得太容易,所以,我们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预算的制约和监督,在很多方面还付之阙如。公平与公正,只有在相配的权力制约机制下才可能得到保证。

经济观察报:你上面提到的这些与 《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关系?

陈志武:把民生责任推回给民间自己以后,普通大众的生活安全靠什么呢?这就引出来一些问题,“后发劣势”就表现出了。本来,应该通过宪政改革强化国家对民生的责任,但这条路难度较大,所以,就有了新《劳动合同法》这条更容易走的捷径。

这部法律的初衷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当然非常好。但是,其中有很多条款是把政府没有尽到的社会保障责任推到企业身上。比如,在与一些参与起草《劳动合同法》的专家讨论中了解到,之所以规定任何人在一个雇用单位工作10年以上即为终身职员,是怕35岁或更年长的人如果被解雇就会再找不到工作,在没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障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太多的人到中年后没工作,从而变成社会负担。所以,他们规定工作10年以上就不能再被解雇。另外还有,企业与员工签约两次以后就不能再解雇员工,所有劳动关系都必须有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无合同就自然认定雇员为终身雇员,如此等等,初衷都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但是,这样做的实际效果有可能适得其反。第一,受害最大的是有技能的工人、中产阶层和大学毕业生,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很大,10年对他们来说太久,两次签约可能已经正好,而那些真正水平高、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又不会在乎有没有铁饭碗,他们到哪里都有人要。对于那些受过大学教育但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的人,可能在工作时间快到10年前被解雇。第二,过去30年中国经济之所以增长这么快,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巨大的便宜劳动力供给,也因为劳动力市场变得越来越自由。而新的《劳动合同法》使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将加快全球制造业向其他国家转移,从而导致中国核心竞争优势的丧失,对中国经济产生根本性的冲击。第三,很多用人单位在雇人方面会变得非常谨慎,能少雇人就少雇。所以,今后的整体就业水平会更难上升,特别是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影响会很大。

有一点值得一说,那就是,并非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权益就必然受到随便侵犯。在美国,比如我所在的康州,一般的企业都没有劳动合同,雇佣关系是随意的(employmentatwill),也就是说,雇主在任何时候解雇人都可以。这听起来好像劳动者权益被随意侵犯,但实际情况正相反,因为解雇人是件很严肃的事,虽然你可以随意解雇员工,但你还得考虑到,如果你随便解雇人,其他的雇员是否会有安全感呢?事实上,在我所看到、了解到的美国企业里,没有随意解雇人的,反而是想尽办法把人留住,美国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一步步改进的。反倒是限制性过度的劳动法会阻碍整体就业机会的增长,让更多人没有工作。

我之所以举这个例子,就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后发劣势”的一种具体表现。由于配套制度改革的迟滞,到今天,虽然我们的财政税收占GDP比重比美国高,虽然我们有这么多国有资产和公有土地,但是却没有到位的社会保障、失业福利、医疗保障、教育福利,到最后就希望通过《劳动合同法》把一些责任推到用人单位身上。立法者可能没想到,转嫁的结果是把中国更多的就业机会往别的国家送。


── 原载 经济观察报,记者李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