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开展贪污腐败调查。
最高检察院星期三(4月23日)公布称,经最高检审查,郭有明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当局并未公布郭有明案件的具体细节,但中国媒体报道称,郭有明落马可能与其主管水利部门以及在宜昌任职期间的问题有关。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刚于前一天宣布开除郭有明党籍,完成“双开”程序,为其司法调查铺平道路。
中纪委星期二(22日)发表的声明说:“经查,郭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道德败坏。”
“郭有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上海《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尽管郭有明早在2011年就已升任湖北副省长,但其工作重心仍在宜昌。而作为副省长,郭有明分管了国土资源、水利、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三峡办”和南水北调局等部门。
该报星期三报道说,除了郭有明,宜昌市原副市长郑兴华和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强等官员也一一落马。这些都是“宜昌籍”官员,而其利益联系很可能是当地的土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