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近来,不断看到海外媒体报道中国维权律师因要求会见当事人而被打被抓,哪哪哪的律师又守夜了、禁食了、下跪了等消息,确实令我有些纳闷。作为非律师的我,总觉得爱莫能助。有些话想说说,可是又怕太外行,于是只能一直保持缄默。刚才又在网上看到有朋友发出“记者、律师这两个行业休矣!”“权力把律师关进了笼子”的感叹。于是我又鼓起勇气,还是说说个人的看法吧。
前些天在郑州,律师们以正当的手续要求会见几个维权朋友,一再受阻,不能会见。但是律师们的互助精神与勇气很可嘉,很快去了几十个,动静都闹得不小,又是开会,又是守夜,又是禁食的,一直折腾,还是不能会见。可是这事还没完,徐州那边两个律师也因会见而被抓走。话音刚落,东北那边也因会见而被警察拒绝并威胁。看样子,形势越来越恶化了,律师行业真的要休矣。
至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救火英雄项羽和吕布,他们总是东挡西杀,四处冒烟,来回奔跑。却从没有长远的、全局的战略观念,去彻底解决一方问题。从而总是导致后方不顾,内部不稳。观看今天的维权律师,境况何其相似也。我在想,目前发生这些事情,已经远远不是某个具体会见的问题,而是事关整个律师行业执业权的问题。可是律师朋友们还是只知一味盯着个别会见不放,反复派人要求会见。屡屡受挫,不进尺寸。我很纳闷,就这样不断要求会见就能会见了吗?守夜和禁食就能会见吗?即便会见了这次,就能说明胜利了吗?难道就能解决全国范围内的同样问题吗?
我想说,这样的打法就像是小媳妇闹脾气,或者说就像要不到东西的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满地打滚哭闹。对于一个宇宙级大流氓来说,这有用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说明你们自己太天真,缺乏基本的认识——他是对头,不是爸爸。倘若真的那么勇敢大义,就该举牌去,拼命去,或者冷静思考对策,揪住他们的违法行为咬死不放,一定要讨个说法。如此,人们必将真正地称赞佩服。相反,于今这些行为只能让对方看不起,让他们看到你们不成熟与无能的一面,又如何能获得对方的尊重而打赢官司呢?
我还想说,以这样的方式,即便得到恩准会见了,那也是失败的。出动如此庞大的律师队伍,如此折腾,如此耗费人力物力,以及更重要的士气,而博得一丝同情或恩赐,只能说是失败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方拿着纳税人的俸禄,以静制动,而我方却自带干粮,疲于奔命,犯了以短击长的大忌,完全被动地陷于别人的戏台之中,能支持多久?若明天在湖南又发生同样的事呢?后天在西北又发生同样的事呢?还能如此折腾多少回合?即便有足够的资源,士气能支持吗?况且,资源本就非常薄弱,根本经不起反复折腾。
维权律师们齐心助阵是很必要的,很可嘉的。可若是事情每次都以惨败为结局,后果将会怎样?士气还能坚持吗?对方会大发慈悲而收敛吗?显然都不可能,反而只会让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蔓延,并最终进入冰河时期。这既属于恶魔带来的灾难,也属于无谋无能造成的灾难。对于理性的人来讲,应该勇敢地承认,那是我们一次次无谋无能的失败而滋长了对方嚣张的后果。
我知道,维权律师朋友们中有一部分人非常地自负,固步自封,认为只有律师才能拯救中国,对非律师排斥得很,不愿与民运和维权人士沟通,甚至有些律师动辄就喊“非律师滚出去”。尤其是一些近一两年在维权圈小有名气的律师,简直就是井底之蛙,叫声响亮得很。我要告诉大家,这种排外意识,等于无形中割裂了民运与维权的同盟或者一体的关系。这是很危险的,很大程度上是危害进步事业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针对目前不断恶化的形势,我们还能像之前那样,哪里不给会见就去几十人助阵吗?不能。我们更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应对恶劣局势的战略和策略问题,如何有力有效地解决更大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清楚造成恶劣形势的我方因素,因为这是相对可控、可调整的。而对方的因素,主动权掌握在对方的手里,我方只可想办法制约,而不可能调控。对方的目的在于,不受限制地扩张权力,到处侵权,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我方如能有效制约之,则对方必然会有所顾忌而收敛;如不能有效制约,则必然导致对方肆无忌惮地侵略。这是一个很明了的道理,不能钻牛角尖、单独割裂地思考。由此我们首先得出一个结论:因为我们的无能而处处败仗,从而助长了对方无所顾忌地侵略——因为对方的侵略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明白了这些,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一下如何有效地让对方在侵略中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以上所言,你都不认可,那我无话可说,不必往下看了。
要考虑让对方的侵略付出应有的代价,就势必要在这些侵权的案子上展开打击,让那些违法的人付出其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有效地打击或遏制那些肆无忌惮的侵略,才能改善全国严峻的形势。
如果我们总是拘泥在原案本身,折腾一下,不论是胜是败,而后就作鸟兽散,那对方有何代价?对方而言,代价极小,却换来一个个伟大胜利,还会乘胜全面推广。不管是建三江还是正在发生的郑州,只要我们继续这么干的,那么,失败的一方就注定是我们,而且还会继续扩大。
为什么那些标榜自己是大名鼎鼎的维权律师,自认为拯救中国唯我律师的律师们,总是以不彻底的救火队员形象出现,而不去考虑挽救局势、不去就这些问题而开展有效阻击?他们从不努力去真正地抗击这些违法行为,却每每以惨败而换来的名声为荣,动辄标榜自己如何被打压、如何被盯稍等,以此为荣。律师们的勇敢付出,固然有其光荣的一面,但是也有着其不负责任、不彻底而招致形势恶化的一面。这是他们普遍的战略思维缺失的表现。
与律师们的交往与合作这么多年,在这方面,我还是比较钦佩的程海律师的。因为他会以最大的努力去抗击身边的不法侵权行为,让对方付出很大的代价。我很认可他的这一点,我们应当学习这样的榜样,学习那锲而不舍、永不放弃的精神。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我站在战略的角度来看,要想扼制住不断恶化的形势,我们就一定要对那些违法的官僚算账,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定点解除,以儆效尤。不能不加追究地作鸟兽散,反而白白暴露了自己无谋无能的底子,招致更多的打压。我认为,这才是自负只有律师才能救中国的律师们应该做的事情。
因此,我主张对建三江要发起系列追究到底的诉讼、控告,对正在发生的郑州也是如此,必须对那些违法的个人进行追究,哪怕就此事打到最高院、国务院。因为这是事关全国司法形势、事关律师行业执业权的问题,而绝不仅仅是建三江和郑州原案会见的本身。
如果我们还是仅仅盯着那个会见的本身,那么我们注定是要失败的,而且是全国性的失败。将来的后果也会更加严重。明天又不知将会是哪些律师被抓了,被打断肋骨了,甚至我们将谁也跑不了。
近来,不断看到海外媒体报道中国维权律师因要求会见当事人而被打被抓,哪哪哪的律师又守夜了、禁食了、下跪了等消息,确实令我有些纳闷。作为非律师的我,总觉得爱莫能助。有些话想说说,可是又怕太外行,于是只能一直保持缄默。刚才又在网上看到有朋友发出“记者、律师这两个行业休矣!”“权力把律师关进了笼子”的感叹。于是我又鼓起勇气,还是说说个人的看法吧。
前些天在郑州,律师们以正当的手续要求会见几个维权朋友,一再受阻,不能会见。但是律师们的互助精神与勇气很可嘉,很快去了几十个,动静都闹得不小,又是开会,又是守夜,又是禁食的,一直折腾,还是不能会见。可是这事还没完,徐州那边两个律师也因会见而被抓走。话音刚落,东北那边也因会见而被警察拒绝并威胁。看样子,形势越来越恶化了,律师行业真的要休矣。
至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救火英雄项羽和吕布,他们总是东挡西杀,四处冒烟,来回奔跑。却从没有长远的、全局的战略观念,去彻底解决一方问题。从而总是导致后方不顾,内部不稳。观看今天的维权律师,境况何其相似也。我在想,目前发生这些事情,已经远远不是某个具体会见的问题,而是事关整个律师行业执业权的问题。可是律师朋友们还是只知一味盯着个别会见不放,反复派人要求会见。屡屡受挫,不进尺寸。我很纳闷,就这样不断要求会见就能会见了吗?守夜和禁食就能会见吗?即便会见了这次,就能说明胜利了吗?难道就能解决全国范围内的同样问题吗?
我想说,这样的打法就像是小媳妇闹脾气,或者说就像要不到东西的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满地打滚哭闹。对于一个宇宙级大流氓来说,这有用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说明你们自己太天真,缺乏基本的认识——他是对头,不是爸爸。倘若真的那么勇敢大义,就该举牌去,拼命去,或者冷静思考对策,揪住他们的违法行为咬死不放,一定要讨个说法。如此,人们必将真正地称赞佩服。相反,于今这些行为只能让对方看不起,让他们看到你们不成熟与无能的一面,又如何能获得对方的尊重而打赢官司呢?
我还想说,以这样的方式,即便得到恩准会见了,那也是失败的。出动如此庞大的律师队伍,如此折腾,如此耗费人力物力,以及更重要的士气,而博得一丝同情或恩赐,只能说是失败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方拿着纳税人的俸禄,以静制动,而我方却自带干粮,疲于奔命,犯了以短击长的大忌,完全被动地陷于别人的戏台之中,能支持多久?若明天在湖南又发生同样的事呢?后天在西北又发生同样的事呢?还能如此折腾多少回合?即便有足够的资源,士气能支持吗?况且,资源本就非常薄弱,根本经不起反复折腾。
维权律师们齐心助阵是很必要的,很可嘉的。可若是事情每次都以惨败为结局,后果将会怎样?士气还能坚持吗?对方会大发慈悲而收敛吗?显然都不可能,反而只会让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蔓延,并最终进入冰河时期。这既属于恶魔带来的灾难,也属于无谋无能造成的灾难。对于理性的人来讲,应该勇敢地承认,那是我们一次次无谋无能的失败而滋长了对方嚣张的后果。
我知道,维权律师朋友们中有一部分人非常地自负,固步自封,认为只有律师才能拯救中国,对非律师排斥得很,不愿与民运和维权人士沟通,甚至有些律师动辄就喊“非律师滚出去”。尤其是一些近一两年在维权圈小有名气的律师,简直就是井底之蛙,叫声响亮得很。我要告诉大家,这种排外意识,等于无形中割裂了民运与维权的同盟或者一体的关系。这是很危险的,很大程度上是危害进步事业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针对目前不断恶化的形势,我们还能像之前那样,哪里不给会见就去几十人助阵吗?不能。我们更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应对恶劣局势的战略和策略问题,如何有力有效地解决更大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清楚造成恶劣形势的我方因素,因为这是相对可控、可调整的。而对方的因素,主动权掌握在对方的手里,我方只可想办法制约,而不可能调控。对方的目的在于,不受限制地扩张权力,到处侵权,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我方如能有效制约之,则对方必然会有所顾忌而收敛;如不能有效制约,则必然导致对方肆无忌惮地侵略。这是一个很明了的道理,不能钻牛角尖、单独割裂地思考。由此我们首先得出一个结论:因为我们的无能而处处败仗,从而助长了对方无所顾忌地侵略——因为对方的侵略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明白了这些,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一下如何有效地让对方在侵略中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以上所言,你都不认可,那我无话可说,不必往下看了。
要考虑让对方的侵略付出应有的代价,就势必要在这些侵权的案子上展开打击,让那些违法的人付出其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有效地打击或遏制那些肆无忌惮的侵略,才能改善全国严峻的形势。
如果我们总是拘泥在原案本身,折腾一下,不论是胜是败,而后就作鸟兽散,那对方有何代价?对方而言,代价极小,却换来一个个伟大胜利,还会乘胜全面推广。不管是建三江还是正在发生的郑州,只要我们继续这么干的,那么,失败的一方就注定是我们,而且还会继续扩大。
为什么那些标榜自己是大名鼎鼎的维权律师,自认为拯救中国唯我律师的律师们,总是以不彻底的救火队员形象出现,而不去考虑挽救局势、不去就这些问题而开展有效阻击?他们从不努力去真正地抗击这些违法行为,却每每以惨败而换来的名声为荣,动辄标榜自己如何被打压、如何被盯稍等,以此为荣。律师们的勇敢付出,固然有其光荣的一面,但是也有着其不负责任、不彻底而招致形势恶化的一面。这是他们普遍的战略思维缺失的表现。
与律师们的交往与合作这么多年,在这方面,我还是比较钦佩的程海律师的。因为他会以最大的努力去抗击身边的不法侵权行为,让对方付出很大的代价。我很认可他的这一点,我们应当学习这样的榜样,学习那锲而不舍、永不放弃的精神。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我站在战略的角度来看,要想扼制住不断恶化的形势,我们就一定要对那些违法的官僚算账,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定点解除,以儆效尤。不能不加追究地作鸟兽散,反而白白暴露了自己无谋无能的底子,招致更多的打压。我认为,这才是自负只有律师才能救中国的律师们应该做的事情。
因此,我主张对建三江要发起系列追究到底的诉讼、控告,对正在发生的郑州也是如此,必须对那些违法的个人进行追究,哪怕就此事打到最高院、国务院。因为这是事关全国司法形势、事关律师行业执业权的问题,而绝不仅仅是建三江和郑州原案会见的本身。
如果我们还是仅仅盯着那个会见的本身,那么我们注定是要失败的,而且是全国性的失败。将来的后果也会更加严重。明天又不知将会是哪些律师被抓了,被打断肋骨了,甚至我们将谁也跑不了。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