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官媒為了減少風險,在報道中央政府新聞時,往往字斟句酌地抄襲文件。比如——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會議提出,對國企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職務消費」中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並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

而香港媒體則必須深挖才有飯碗。所以,對於同樣的內容,港媒是這樣報道的:《國企高管將面臨最多50%降薪》:根據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批准的一項改革計劃,中國國有企業的高管或面臨至多50%的降薪。
按照規律,港媒的報道80%會成為事實。假設此報道為真,國企高管最高降薪50%,大家覺得如何?
網上一片斥責之聲,均認為降50%依然偏高。這是必然的。國企高管年薪從600萬到300萬,依然是嚴重偏高。
我的意見是,「降一半」毫無意義。比如商場一件價值20元的衣服,標價2000,降一半後依然為1000,完全是欺騙消費者。此外,多數國企根本不向社會公布薪酬,他說降一半,更沒有意義。就好比商場一件衣服,任意標個高價,然後告訴消費者說已經降了一半。
如今,人人都知道國企,尤其是國企的高管,薪酬高得離譜。不合理高薪是如何來的?是國資委的功勞。2004年,國資委出台《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形成央企高管高薪機制。地方國企趕緊效仿,高管們紛紛給自己發放天價薪酬。
如今,怎麼解決?不降不行,降一半又毫無意義。有人提出,讓市場決定高管薪酬。這意義貌似有理的說法更為荒唐——市場如何具體決定國企高管薪酬?將所有崗位面向社會招聘?那麼,誰來做裁判? 13億中國人投票,不可能;由政府官員拍板,那叫什麼市場化?抑或組成的所謂的專家團隊來打分?專家的公信力早已喪失殆盡。
中國國企,本來就是與市場對立的產物,現在卻談什麼市場化薪酬,完全是胡扯。
一個可行的辦法是,規定一個上限,比如年薪20萬,任何國企高管的薪酬都不得超過此天花板。這樣的硬性規定肯定管用,但中央政府不可能採納。並且,確實也不合理——中石油的老總,即便是個傻子,也照樣能讓公司賺錢,所以,中石油老總年薪20萬都太高;而一家瀕臨倒閉的國有紡織企業,被一位能幹的老總搞得盈利了,則年薪200萬也太低。
現在假設中石油老總年薪為零,甚至要倒貼,那麼,此崗位會無人去做嗎?不會的。人們依然會打破頭去競爭。原因是人所共知——薪酬不代表全部收入,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審計署2014年6月發布的11家國有企業2012年審計報告顯示,大唐集團、華潤集團等6家國企及所屬企業,違規發放職工福利1.7億元;中投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5月間,在已為員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和購買補充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又為職工個人實名購買重大疾病商業保險並代繳個人所得稅共計3689.73萬元。即使在中央八項規定之下,一些行業、單位仍存有數額較大的灰色福利。
分析來分析去,國企高管的薪酬是個死結,無解。
為什麼無解?因為,國企高管的薪酬,是國企體質造成的。想在維護原有體制的前提下,解決國企高管的薪酬問題,是自尋煩惱。當我們把目光放到國企體制時,就會發現,高管薪酬,只是個小問題。國企的弊病已經大到人們無法忍受。
國企問題,以及國企高管薪酬這個小問題,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取締國企。把國企股份平均分給全國公民,然後,讓市場去配置資源。
只有極少數的領域,實在是所有民營企業都不願去做,才可以設置國企去做。那時候,國企只佔全社會企業總數量的萬分之一不到,其高管年薪是2萬,還是2000萬,都無關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