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
香港特首梁振英
REUTERS/Bobby Yip

香港局势正处敏感时刻,澳洲传媒Fairfax Media突然爆料,刊登一份协议本文,指特首梁振英2011年竞逐特首期间,与澳洲企业UGL达成协议,在出售戴德梁行控股公司DTZ业务时,收取400万英镑,约5000万港元,换取梁振英支持UGL在亚洲业务发展,及作为顾问,有关款项于2012及2013年分两期支付,当时梁振英已上任特首,但梁没有向港府申报。

梁特首办公室9日发表声明回应指,有关的协议属离职协议,不公开属商业惯例;协议款项源于他辞去DTZ职务,而非日后的服务,又称签订协议后从未向UGL提供服务。特首办又指订立协议早于梁当选特首,当时已辞去行政会议职位,而又在履任特首之前,因此毋须申报。

声明又指协议要求梁振英“不时”需要为UGL和DTZ提供服务,只是在梁振英一旦竞选特首失败才有效的。

公民党党魁梁家杰表示,泛民议员正商议在立法会引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事件,他指梁振英表面上出现诚信问题,亦违反问责官员的披露守则,若有足够证据,能成为泛民弹劾梁振英的理据。

廉署前调查主任、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说,事件是很典型的“非法回佣”,质疑梁振英做法损害DTZ股东利益。

梁振英尽管声称无须申报,又指签订协议后未向UGL提供服务,不过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包括“非法回佣”在内,梁已涉嫌犯了5项罪名;

一,在没有通知DTZ主席及管理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下,身为DTZ股东之一的梁私自与UGL达成协议并收取巨款,涉嫌犯下非法回佣罪;

二,协议没有向股东披露,梁收取巨款后退出,小股东却因股价跌至零而血本无归,涉嫌出卖股东;

三,梁上任特首后才收取UGL巨款,但从未申报,涉未有申报罪;

四,由于梁必须确保DTZ管理层由2011年12月起两年内不会离任,作为收取UGL报酬条件,换言之梁上任后最少有一年半是同时履行对UGL的服务承诺,性质形同“兼差特首”;

五,UGL与港铁有多个合作项目,也有竞投港铁批出的合约项目,政府作为港铁大股东,但梁从未申报与UGL有私下协议,因此梁涉嫌利益冲突。

UGL是澳洲一间工程公司,在2011年,DTZ业务卖盘,UGL在当年12月以7750万镑收购DTZ的业务,卖盘前,梁振英是DTZ的董事及亚太区主席。梁振英则在当年11月27日宣布参选特首。UGL收购DTZ的交易同年12月4日完成,梁振英亦于同日正式辞任该行职位。

据澳洲传媒报道,协议是在梁振英参选造势大会后5日签署,UGL行政总裁Richard Leupen在协议中承诺,UGL保证DTZ会在正式被收购前,支付梁振英150万镑红利,UGL并承诺给予梁振英400万镑,条件包括梁离职之后24个月内,不会教唆现有管理层投靠其他公司、不会另立公司与UGL竞争等。

但协议还加入特别条款,订明UGL可在合理情况下,要求梁振英不时(from time to time)以转介者和顾问角色,宣传UGL与DTZ。另外,据报章刊出的文件显世,有人在协议上手写文字加上条款,指“有关协助不会造成利益冲突”。

报道指出,UGL会分别在2012年及2013年、亦即梁就任特首后,向梁分两期支付400万镑。但梁振英在行会的利益申报表,受薪工作一栏没有申报该项收入。Fairfax Media昨日有原份披露协议,协议每一页,都有相信是梁振英的签名。

梁振英涉嫌利益冲突,已非首遭。2001年政府举办西九龙填海区概念规划比赛,找来时任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等10个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当时梁申报指出,他的直系亲属或雇员、有雇佣合约或专业上有连系或伙伴关系的人士中,无任何人参加比赛,他也不是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东。但有人发现,入围名单有一参赛队伍的成员,疑与梁振英有关连,于是按照比赛守则,政府在2012年2月取消该参赛队伍的资格。梁振英后来去信解释说,参与评审工作前,不知与他有关连的公司有参赛。

政府本来没有向外公布此事,但到了梁振英有意挑战唐英年宣布竞选特首后,有一份亲唐英年的杂志突然将事件抖出,当时的曾荫权政府也罕有地回应传媒的查询,承认确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