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坎模式”在新极权体制下,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
据港媒2014年10月13日消息,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原村委副主任洪锐朝与杨色茂,被当地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4年与2年监禁。家属声称,由於两人此前坚持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因此触犯政府,遭到事后的打压惩罚.
杨、洪二人,均为2011年“乌坎事件”中的关键人士。2011年9月,因原村委会的成员私下变卖土地,引起巨大的利益纠纷,乌坎村民与当地政府的冲突激化,爆发数千人的集体维权事件。当时,大陆的微博方兴未艾,乌坎事态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得到全国网民的关注与声援。
12月初,乌坎村民薛锦波,在被当地政府关押三天后突然死亡,事态又被进一步推向高潮。无数的大陆网民,将微博的头像,更换为薛锦波照片,以表示抗议.随着冲突的白热化,官方一度试图调用武警部队强行入村,但遭到近万名村民的顽强抵抗,未能成功。而乌坎也被官方断水断电,封港封村。
之后,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介入事件,在12月下旬与村民代表谈判,达成协议,事态逐渐缓和平息。2012年3月,乌坎村举行换届选举,林祖銮获选村委会主任,前文所述的杨色茂、洪锐潮二人,当选为副主任。乌坎事件,似乎得以妥善解决.
乌坎事件表面性的“和解”,被很多人乐观地看作是中国集体维权的转折。时评人笑蜀先生,曾在《乌坎是中国必须闯过去的一个坎》一文中评论到,“当外媒纷纷给乌坎事件贴上政治标籤之时,乌坎村民异常清醒,坚决不中招,公开声明自己的一切抗争仅基於利益,仅基於基本权利,政治对抗绝非初衷。正是乌坎村民这种坚韧的理性,避免了事件的极端化,从而创造了缓冲空间,才有了后来广东高层给乌坎事件重新定性的可能”。
更进一步,笑蜀认为,“为民间维权、民间抗争脱罪,让民间维权、民间抗争常态化,并相应调整整个利益博弈机制,已经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
应该说,当时的这种解读,符合许多人的期望。毕竟,中国近十几年来,集体抗争事件的数量与规模,都在持续增加,折射出社会问题的严重恶化。按照这种分析,如果当局在民众的维权压力面前,能够做出适度让步,那么就有可能,形成和平转型的契机.
然而,从集体维权,到和平转型,这一看似美好的命题,实际上隐含着严重的事实与逻辑的双重缺陷。
首先,对於乌坎村民来说,当时的抗争,实际上面临着巨大的流血风险.与乌坎同属於汕尾市行政管辖的东洲镇,在2005年12月,同样因为土地纠纷,村民与政府发生激烈冲突。根据BBC中文网的相关报道,为镇压民众抗争,当地政府调动武警,并且开枪,造成数人乃至数十人死亡。与乌坎不同,东洲事件的消息,被严密封锁,大陆的一般公众极少知情。而乌坎之所以没有遭到类似的命运,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由於网络媒体的迅速传播,引起国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导致刚性镇压的成本急剧上升,由此改变了权力一方的博弈策略。抗争本身的“去政治对抗”与否,在权力的策略取舍方面,并不佔据重要的位置。
其次,如果集体维权,果真能推动和平转型,那么显然,这种因果关系,就已经给集体维权烙上无法掩盖的“政治化”的属性。很难想像,在“万事皆政治”的新极权体制下,这种被假设通向政治转型的维权路径,会被当局不闻不问。这在逻辑上无法成立。合理的推论是,要么集体维权,根本无法推动政治转型;要么新极权体制,根本无法容忍集体维权空间的存在。
实际上,对於权力体制来说,既然在大部分情况下,并不需要对自身的过失负责,那么与其花费精力,鑑别抗争的真实意图是否属於“政治对抗”,还不如扩大打压范围与力度,更为简单而且安全。最近很多关於对“温和”人士的打压,基本上便是属於这一逻辑。
在乌坎事件中,村民所表现出的高度组织化的特性,实际上只是源於广东一带特有的乡村宗族传统.对於中国而言,一盘散沙的社会,既是专制体制的统治目标,也是其反复打压与分解社会的常态结果。只有这样,体制才能最大限度地压制社会抗争的聚合能量,将统治成本降到最小。
乌坎事件中的核心维权人物,被处以监禁刑罚,实际说明了很多人心目中的“乌坎模式”,在新极权体制下,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而随着体制近来对民间抗争的打压力度的空前加大,社会将进一步溃败分解。由此导致的一个恶果,就是未来一旦爆发大规模的集体冲突,那么更容易变成严重缺乏组织、难以协调的不可控事件。这固然是人们不愿见到的局面,但在新极权的统治逻辑之下,恐怕也是无可奈何的最可能的一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