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尽管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开放不断扩大,随着政治环境渐渐改善,中国百姓的人权意识普遍增强,以至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一般群众;不管是知识分子,还是普通商人;不管是军人,还是警察,都渴望享有天赋的权利,可中共当局出于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只放开经济和其他方面自由,而在政治上依然采取高压政策,不但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还只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随意篡改人权的标准,并利用各种诡辩竭力为自己辩解,竭力为一党专制贴金,竭力剥夺人民生来享有的权利。
尤其是在人权问题上,中共当局对外阳奉阴违,对内自欺欺人,不管是对外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还是对外发布的《中国人权白皮书》,都不但基调一样,内容也基本相同,完全是当局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炮制的政治炒作,不仅任意篡改人权的标准,还强行把人权打折兜售。殊不知人权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不是谁赐予的,而是天赋的,因此,无论哪个国家的人,无论哪个种族的人,无论哪个民族的人,尽管各自能力不一,各自生存环境不同,各自生活状况各异,以至各自命运千差万别,但都应生来享有同样的人权,具体地讲,都应生来享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不管哪个国家,不管哪个团体,不管哪个人,都不能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随意取舍,都不能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任意篡改人权的标准,都不能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强行把人权打折兜售。
自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一批思想家开始使用人权一词,到意大利诗人和思想家但丁明确提出人权概念以来,逐渐形成世界共识:每个人生来都享有天赋的权利,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人权的这些基本要素既不可或缺,又不可分割,不可取这舍那。
由于人权理念深得人心,为世界各国人民普遍接受与认同,因此不但形成共识,还成为普世价值,以至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其他出身、身份。这些权利和自由可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并明确宣告世界各地所有人都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还列举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以及免受奴役和酷刑的权利;在法律面前人格得到承认的权利以及享有司法补救办法和得到公平审判的权利;离开包括本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的权利;婚姻及成立家庭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及受教育权利,闲暇权利,享受社会保障和适当社会水准的权利;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权利:还着力阐明参加选举、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还庄严宣告人权宣言是“一切人民和一切国家地区的共同准则”。
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不受奴役和酷刑权、人格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无罪推定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参政权和选举权等等;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工作权、同工同酬权、休息和定期带薪休假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和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参加文化生活权等等。
显然,生命权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人权要素,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它权利都是空中楼阁,而个人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一个人之所以被当作人类伙伴所必须享有的权利。”
当然,如果没有充分的自由权,生命权也将失去意义,由于自由权人权的灵魂,因此,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自由等都是个人的基本权利。
而财产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不管哪个人,要生存下去、都要有物质作为支持,而对自我劳动的所得进行排他性的占有,就是生命权与自由权必不可少的保障。财产权看似是一种物权,但其实质为人支配物,即支配自己正当所得的权利,而其包括公民在参与经济发展并享受发展成果的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同工同酬、保证充足的生活水平的权利。除了财产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尊严权也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合理延伸,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要素,尊严的价值早在古代就得到普遍的认同,而尊严权主要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互敬互爱,如果一个人的尊严权被否认,就会遭到别人肆无忌惮的伤害,而这无疑是人权所不容的。获助权也是人权的基本要素。由于存在种种不可预知的天灾人祸,因此在危难关头有权得到政府和伙伴的帮助,而帮助处于困境中的公民,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公正权不仅是人权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也是人权中其它部分的必要条件,旨在把人权平等的扩展到每一个人身上,以免人权变成的有限的,有条件的,甚至成为特权阶级的奢侈品。而建立在公正权基础上的社会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从社会那里获得的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人人享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权利;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都享有社会经济保障的权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权、劳动权或工作权、成立独立工会的权利、受教育权、休息权、安全健康权、环境保护、男女平等权、未成年人保护权。而文化权利是指公民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享受人类文化成果、从事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方面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人人都有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和观点的自由权利;参加和平集会、结社、游行和罢工的权利;参政议政督政的权利。
尽管存在着对《世界人权宣言》的代表性和时代局限性的质疑,但其作为人类有史以来的一次人权共同宣言,被广泛认为是国际人权事业的总章程,而于1966年12月16日由第二十一届联大通过,并于1976年1月3日生效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1966年12月16日,由第二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1976年3月23日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但是《世界人权宣言》的重要补充和细化,更为重要的是还将《世界人权宣言》法律化,并构成了《国际人权宪章》,标志着全球人权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可悲的是,五千多年以来,中国百姓先是奴隶主的奴隶,之后是帝王及其家族的子民,再后是一个独裁领袖及其政党的统治对象,一直在专制的压迫下苟延残喘,从没享受过人权,从没受过民主的洗礼,从没受到宪政的关照,从没受到法治的保护,从没展示过自由的风采,从没拥有过平等的关怀,从没沐浴过多党竞争的阳光,从没领略过分权制衡的风貌,以致时至今日,还没真正站起来过,而只能忍痛爬行;还没能够畅所语言,而只能装聋作哑;还没当过家做过主,而只能当
囚徒做轿夫!
一百多年前,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先辈们率先踏上民主革命的征程,为了争取人权,一个个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前赴后继,顶刀风冒弹雨,抛头颅洒热血,经过艰苦卓绝的拼争,虽在1911年用汗水,用鲜血,用脑浆冲毁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但不幸的是,中国并没因此挣脱暴力革命与专制回归的宿命,并没因此冲破专制的封锁,并没因此拆除专制的牢笼,因为蒋介石领导国民党挂羊头卖狗肉,打败各路军阀夺取政权后,只顾建立自家王朝,而并没实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政策,并没贯彻孙中山五权分立的政治主张,并没让中国百姓享受到天赋的权利,结果不仅致使中国丧失一个又一个历史发展机遇,也致使中华民族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腾飞机会,还致使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饱尝贫穷落后,饱尝磨难屈辱,饱尝艰难困苦!
更可悲的是,中共自建党开始,就一直像蒋介石那样挂羊头卖狗肉,先用马列主义蛊惑民众,并用无产阶级革命煽动百姓,还以“打土豪分田地”的诱饵,诱使广大农民上当受骗,然后借着以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通过武装斗争与国民党军队周旋。而就在濒临灭亡之际,中共领袖毛泽东顺势充分利用日本侵略中国的机会,打着抗日救国的幌子,接受国民党招安收编,以至不但生存下来,还不断扩充武装力量,不断扩展根据地,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为内战打下坚实的基础。而抗战结束后,毛泽东又打着新民主主义的旗号招摇撞骗,并用土地革命和其他激励措施笼络收买人心,最终骗取广大民众的支持,很快推翻国民党政权,取得内战胜利,以至夺取国家政权。而于1949年10月1日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不但宣称“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还口口声声宣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可实际上中国百姓非但没能站起来,非但没能成为国家的主人,非但没能尝到共和国的味道,反而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忍辱爬行,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当轿夫做奴仆,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饱尝暴君的口水!
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中国不论是经济改革,还是其他方面改革,都取得显著的成就,但由于政治改革严重滞后,致使人权状况一直都没有改变,依然还不把中国百姓当人看待,倒是外国政府首脑及其民众,把中国百姓当人对待,因此不断通过各种方式,要求中国当局别再压制百姓,而让中国百姓享受到天赋的权利。
因此,不但积淀下来的问题越来越多,还像泥沙一样於积起来,不仅淤塞中国发展的航道,还随时都有可能导致决口!如果还不通过政治改革破除政治垄断,废除一党专政,彻底解决人权问题,那必然还会导致一系列人祸!
从古到今,大凡危害中国发展的问题,其实根本上就是人权问题。由于人权方面存在严重弊病,不但传染其他方面,还导致其他一系列问题,因此任何问题都能搁置,首先必须解决人权问题。只要人权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否则,不仅严重影响其他问题的处理,还会诱发更多更大的问题,而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不但强烈干扰中国发展的方针,还会侵害中国社会的文明;不但严重腐蚀中国改革开放的战略,还会严重阻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不但严重削弱中国崛起的动力,还会严重阻塞中华民族腾飞的道路!
尽管人权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不是谁赋予的,而是天赋的,却是通过奋争夺回来的。与其说德国一个著名法学家说得好:“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不如说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奋争,才能享有天赋的权利。
改革开放近三十六年来,中国百姓从期望邓小平通过政治改革改变中国的人权面貌,到期望江泽民通过政治改革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到期望胡锦涛顺应时代潮流,而通过全面推行政治改革,彻底解决中国的人权问题,把中国百姓当人对待,让中国百姓当家做主,与中国百姓共享人权,共享文明繁荣,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然而,中国百姓一次次的期望,得到的却是一次次失望!因此,与其把期望寄托在国家领导人身上,不如靠我们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人权虽为天赋,可还要靠我们自己争取维护,不能指望别人,只能指望自己!
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只有通过两种途径才能彻底解决人权问题,一种是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呼吁、社会发难、社会风潮,一种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显然,通过政治改革争取人权无疑是最佳的选择,然而,在一党专制的情况下,当局出于维护统治,往往不会采取积极姿态,不会自动放弃领导地位,不会为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而主动牺牲自身利益,反而可能使用一切手段,动用一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竭力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所以,除了通过社会呼声,通过社会发难,通过社会风潮,汇聚起来的潮流,不断冲击现行政治体制,才能冲破专制封锁,冲垮专制极权,冲决一党专政,从而才能争取到天赋的权利!进一步讲,只要中国广大人民团结奋争,各个阶层齐心协力,各种社会力量凝聚在一起,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声,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最终让人权呼声响彻中国大地,让社会发难遍布中国每片土地,让社会风潮席卷中国每个角落,就能迫使政府全面进行政治改革,从而根除封建专制,破除政治垄断,废除一党专政,最终夺回与生俱来的权利!
而今,《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颁布六十六年了,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六年了,历史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了,而中共当局还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还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还于2004年3月通过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之成为宪法准则,然而,由于中共当局奉行“党权至上”,不仅把自己凌驾于国家之上,还把自己凌驾于民族之上,更把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致使中国依然是“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有党主而无民主”,进而导致“党权”不受任何制约,导致中国的人权状况不能得到改善,最终导致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不断遭到肆意践踏!
而今,《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颁布六十六年了,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六年了,历史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了,可中国依然遭受专制蹂躏,中华民族依然遭受专制压迫,中国百姓依然遭受专制折磨,以致中国的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中国百姓的命运,仅仅取决于一个政治集团,仅仅取决于一个人领导下的几个人,而不取决于多个政党,更不取决于十三亿中国人民!
而今,《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颁布六十六年了,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六年了,历史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了,可中国人为什么还不能真正站起来,而只能忍痛爬行;为什么还不能畅所语言,而只能装聋作哑;为什么还不能享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而只能忍气吞声;为什么还不能参政议政督政,而只能任人宰割;为什么还不能当家做主,而只能当囚徒做轿夫?!
与其说这是中国百姓的悲哀,不如说是中国百姓莫大的耻辱,而这莫大的耻辱不仅导致中国百姓声誉上蒙受莫大的损害,以致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世界上,都抬不起头,更会导致中国百姓利益上遭受莫大的损失,以致不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等方面,都还会蒙受难以估量的损失!
既然中共当局不把百姓当人对待,不让百姓当家做主,不让百姓享有天赋的权利,那中国百姓只能从头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维权运动乃至民主运动,不畏强权,顽强奋争,凝聚起来形成合力,组成步调一致的维权队伍,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吁,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不断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制度,集中力量攻其一点而迫使中共当局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而
促使中国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而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通过多党竞争协作,根据新型五权分立制衡原理,借助市场经济,分开建造权力机关,构筑高效廉洁而又讲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控制体系,从而彻底改变中国的人权状况,彻底洗刷已蒙受五千多年的耻辱,最终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
如果中国百姓还象过去那样忍气吞声,而不奋勇争取捍卫自己不可侵犯的的天赋权利,那永远都不会有出头之日,永远都不会当中国的家,永远都不会做中国的主,只能还当囚徒,只能还做轿夫,只能蒙受越来越多的耻辱!
英国公民早在1688年就砸碎专制而造就民主,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砸碎专制而造就民主!?
美国公民早在1781年就树立宪政,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破除专政而树立宪政!?
法国公民早在1789年就通过颁布《人权宣言》夺回与生俱来的权利,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夺回与生俱来的权利?!
加拿大公民能够建立法治,为什么中国百姓至今还遭受人治的蹂躏,而不能建立法治?
澳大利亚公民能够随自己的意志活动,而且活动空间广阔,不受多少限制,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清除专政的限制而扩展自己活动的区域!?
瑞典公民能够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而且谁都不能侵害,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铲除专制而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德国公民能够建立多党竞争机制,而且各政党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民族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根除一党专政而建立多党竞争机制,不让任何一个政党凌驾于国家之上,凌驾于民族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
意大利公民能构筑分权制衡体系,促使权力既会受到有力制约,又会受到有效监控,因此难以胡作非为,难以越轨牟利,难以造成危害,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建构分权制衡系统,促使权力既会受到有力制约,又会受到有效监控,因此难以胡作非为,难以越轨牟利,难以造成危害?
日本人民能够推行地方自治,从而促使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争取地方自治,从而促使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南非人民能够促使军队国家化,从而促使军队不受哪个政党操纵,只受人民控制,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促使军队国家化,从而促使军队不受哪个政党操纵,只受人民控制?!
印度人民能够建立真正的代议制,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遏止中共利用假冒代议制的人大及其政协兴风作浪,而建立真正的代议制?!
巴西人民能够参加普选大选,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推动普选大选?!
菲律宾人民能用选票选出议员及其国家领导人,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用选票选出议员及其国家领导人?!
台湾人民能够破除“党禁”、“报禁”,为什么大陆百姓就不能破除“党禁”、“报禁”?台湾人民能够享有言论、结社及其信仰自由,为什么大陆百姓就不能享有言论、结社及其信仰自由,而只能望洋兴叹,任凭中共践踏自己天赋的权利!?台湾人民能够灭除一党专制,为什么大陆百姓就不能摧毁一党专政?!……
总而言之,英国人民是人,美国人民是人,印度人民是人,所有讲求人权的国家及地区的人民是人,而中国人民也是人,为什么他们能够享有同样的天赋权利,而我们就不能享有与生俱来的同样权利?!
为什么十四亿中国人民就不能从头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畏强权,顽强奋争,凝聚起来形成合力,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吁,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不断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制度,集中力量攻其一点,而迫使中共当局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而铸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筑分权制衡体系,从而彻底砸碎专制的锁链,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促使中国迈开民主化的步伐,以至促使中国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而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通过多党竞争协作,根据新型五权分立制衡原理,分开建造权力机关,构筑高效廉洁而又讲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控制体系,最终夺回自己同样的天赋权利,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
2014年12月8日
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尽管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开放不断扩大,随着政治环境渐渐改善,中国百姓的人权意识普遍增强,以至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一般群众;不管是知识分子,还是普通商人;不管是军人,还是警察,都渴望享有天赋的权利,可中共当局出于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只放开经济和其他方面自由,而在政治上依然采取高压政策,不但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还只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随意篡改人权的标准,并利用各种诡辩竭力为自己辩解,竭力为一党专制贴金,竭力剥夺人民生来享有的权利。
尤其是在人权问题上,中共当局对外阳奉阴违,对内自欺欺人,不管是对外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还是对外发布的《中国人权白皮书》,都不但基调一样,内容也基本相同,完全是当局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炮制的政治炒作,不仅任意篡改人权的标准,还强行把人权打折兜售。殊不知人权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不是谁赐予的,而是天赋的,因此,无论哪个国家的人,无论哪个种族的人,无论哪个民族的人,尽管各自能力不一,各自生存环境不同,各自生活状况各异,以至各自命运千差万别,但都应生来享有同样的人权,具体地讲,都应生来享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不管哪个国家,不管哪个团体,不管哪个人,都不能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随意取舍,都不能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任意篡改人权的标准,都不能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强行把人权打折兜售。
自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一批思想家开始使用人权一词,到意大利诗人和思想家但丁明确提出人权概念以来,逐渐形成世界共识:每个人生来都享有天赋的权利,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人权的这些基本要素既不可或缺,又不可分割,不可取这舍那。
由于人权理念深得人心,为世界各国人民普遍接受与认同,因此不但形成共识,还成为普世价值,以至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其他出身、身份。这些权利和自由可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并明确宣告世界各地所有人都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还列举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以及免受奴役和酷刑的权利;在法律面前人格得到承认的权利以及享有司法补救办法和得到公平审判的权利;离开包括本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的权利;婚姻及成立家庭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及受教育权利,闲暇权利,享受社会保障和适当社会水准的权利;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权利:还着力阐明参加选举、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还庄严宣告人权宣言是“一切人民和一切国家地区的共同准则”。
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不受奴役和酷刑权、人格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无罪推定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参政权和选举权等等;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工作权、同工同酬权、休息和定期带薪休假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和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参加文化生活权等等。
显然,生命权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人权要素,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它权利都是空中楼阁,而个人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一个人之所以被当作人类伙伴所必须享有的权利。”
当然,如果没有充分的自由权,生命权也将失去意义,由于自由权人权的灵魂,因此,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自由等都是个人的基本权利。
而财产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不管哪个人,要生存下去、都要有物质作为支持,而对自我劳动的所得进行排他性的占有,就是生命权与自由权必不可少的保障。财产权看似是一种物权,但其实质为人支配物,即支配自己正当所得的权利,而其包括公民在参与经济发展并享受发展成果的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同工同酬、保证充足的生活水平的权利。除了财产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尊严权也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合理延伸,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要素,尊严的价值早在古代就得到普遍的认同,而尊严权主要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互敬互爱,如果一个人的尊严权被否认,就会遭到别人肆无忌惮的伤害,而这无疑是人权所不容的。获助权也是人权的基本要素。由于存在种种不可预知的天灾人祸,因此在危难关头有权得到政府和伙伴的帮助,而帮助处于困境中的公民,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公正权不仅是人权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也是人权中其它部分的必要条件,旨在把人权平等的扩展到每一个人身上,以免人权变成的有限的,有条件的,甚至成为特权阶级的奢侈品。而建立在公正权基础上的社会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从社会那里获得的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人人享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权利;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都享有社会经济保障的权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权、劳动权或工作权、成立独立工会的权利、受教育权、休息权、安全健康权、环境保护、男女平等权、未成年人保护权。而文化权利是指公民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享受人类文化成果、从事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方面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人人都有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和观点的自由权利;参加和平集会、结社、游行和罢工的权利;参政议政督政的权利。
尽管存在着对《世界人权宣言》的代表性和时代局限性的质疑,但其作为人类有史以来的一次人权共同宣言,被广泛认为是国际人权事业的总章程,而于1966年12月16日由第二十一届联大通过,并于1976年1月3日生效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1966年12月16日,由第二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1976年3月23日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但是《世界人权宣言》的重要补充和细化,更为重要的是还将《世界人权宣言》法律化,并构成了《国际人权宪章》,标志着全球人权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可悲的是,五千多年以来,中国百姓先是奴隶主的奴隶,之后是帝王及其家族的子民,再后是一个独裁领袖及其政党的统治对象,一直在专制的压迫下苟延残喘,从没享受过人权,从没受过民主的洗礼,从没受到宪政的关照,从没受到法治的保护,从没展示过自由的风采,从没拥有过平等的关怀,从没沐浴过多党竞争的阳光,从没领略过分权制衡的风貌,以致时至今日,还没真正站起来过,而只能忍痛爬行;还没能够畅所语言,而只能装聋作哑;还没当过家做过主,而只能当
囚徒做轿夫!
一百多年前,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先辈们率先踏上民主革命的征程,为了争取人权,一个个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前赴后继,顶刀风冒弹雨,抛头颅洒热血,经过艰苦卓绝的拼争,虽在1911年用汗水,用鲜血,用脑浆冲毁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但不幸的是,中国并没因此挣脱暴力革命与专制回归的宿命,并没因此冲破专制的封锁,并没因此拆除专制的牢笼,因为蒋介石领导国民党挂羊头卖狗肉,打败各路军阀夺取政权后,只顾建立自家王朝,而并没实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政策,并没贯彻孙中山五权分立的政治主张,并没让中国百姓享受到天赋的权利,结果不仅致使中国丧失一个又一个历史发展机遇,也致使中华民族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腾飞机会,还致使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饱尝贫穷落后,饱尝磨难屈辱,饱尝艰难困苦!
更可悲的是,中共自建党开始,就一直像蒋介石那样挂羊头卖狗肉,先用马列主义蛊惑民众,并用无产阶级革命煽动百姓,还以“打土豪分田地”的诱饵,诱使广大农民上当受骗,然后借着以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通过武装斗争与国民党军队周旋。而就在濒临灭亡之际,中共领袖毛泽东顺势充分利用日本侵略中国的机会,打着抗日救国的幌子,接受国民党招安收编,以至不但生存下来,还不断扩充武装力量,不断扩展根据地,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为内战打下坚实的基础。而抗战结束后,毛泽东又打着新民主主义的旗号招摇撞骗,并用土地革命和其他激励措施笼络收买人心,最终骗取广大民众的支持,很快推翻国民党政权,取得内战胜利,以至夺取国家政权。而于1949年10月1日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不但宣称“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还口口声声宣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可实际上中国百姓非但没能站起来,非但没能成为国家的主人,非但没能尝到共和国的味道,反而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忍辱爬行,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当轿夫做奴仆,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饱尝暴君的口水!
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中国不论是经济改革,还是其他方面改革,都取得显著的成就,但由于政治改革严重滞后,致使人权状况一直都没有改变,依然还不把中国百姓当人看待,倒是外国政府首脑及其民众,把中国百姓当人对待,因此不断通过各种方式,要求中国当局别再压制百姓,而让中国百姓享受到天赋的权利。
因此,不但积淀下来的问题越来越多,还像泥沙一样於积起来,不仅淤塞中国发展的航道,还随时都有可能导致决口!如果还不通过政治改革破除政治垄断,废除一党专政,彻底解决人权问题,那必然还会导致一系列人祸!
从古到今,大凡危害中国发展的问题,其实根本上就是人权问题。由于人权方面存在严重弊病,不但传染其他方面,还导致其他一系列问题,因此任何问题都能搁置,首先必须解决人权问题。只要人权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否则,不仅严重影响其他问题的处理,还会诱发更多更大的问题,而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不但强烈干扰中国发展的方针,还会侵害中国社会的文明;不但严重腐蚀中国改革开放的战略,还会严重阻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不但严重削弱中国崛起的动力,还会严重阻塞中华民族腾飞的道路!
尽管人权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不是谁赋予的,而是天赋的,却是通过奋争夺回来的。与其说德国一个著名法学家说得好:“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不如说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奋争,才能享有天赋的权利。
改革开放近三十六年来,中国百姓从期望邓小平通过政治改革改变中国的人权面貌,到期望江泽民通过政治改革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到期望胡锦涛顺应时代潮流,而通过全面推行政治改革,彻底解决中国的人权问题,把中国百姓当人对待,让中国百姓当家做主,与中国百姓共享人权,共享文明繁荣,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然而,中国百姓一次次的期望,得到的却是一次次失望!因此,与其把期望寄托在国家领导人身上,不如靠我们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人权虽为天赋,可还要靠我们自己争取维护,不能指望别人,只能指望自己!
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只有通过两种途径才能彻底解决人权问题,一种是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呼吁、社会发难、社会风潮,一种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显然,通过政治改革争取人权无疑是最佳的选择,然而,在一党专制的情况下,当局出于维护统治,往往不会采取积极姿态,不会自动放弃领导地位,不会为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而主动牺牲自身利益,反而可能使用一切手段,动用一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竭力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所以,除了通过社会呼声,通过社会发难,通过社会风潮,汇聚起来的潮流,不断冲击现行政治体制,才能冲破专制封锁,冲垮专制极权,冲决一党专政,从而才能争取到天赋的权利!进一步讲,只要中国广大人民团结奋争,各个阶层齐心协力,各种社会力量凝聚在一起,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声,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最终让人权呼声响彻中国大地,让社会发难遍布中国每片土地,让社会风潮席卷中国每个角落,就能迫使政府全面进行政治改革,从而根除封建专制,破除政治垄断,废除一党专政,最终夺回与生俱来的权利!
而今,《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颁布六十六年了,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六年了,历史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了,而中共当局还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还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还于2004年3月通过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之成为宪法准则,然而,由于中共当局奉行“党权至上”,不仅把自己凌驾于国家之上,还把自己凌驾于民族之上,更把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致使中国依然是“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有党主而无民主”,进而导致“党权”不受任何制约,导致中国的人权状况不能得到改善,最终导致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不断遭到肆意践踏!
而今,《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颁布六十六年了,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六年了,历史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了,可中国依然遭受专制蹂躏,中华民族依然遭受专制压迫,中国百姓依然遭受专制折磨,以致中国的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中国百姓的命运,仅仅取决于一个政治集团,仅仅取决于一个人领导下的几个人,而不取决于多个政党,更不取决于十三亿中国人民!
而今,《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颁布六十六年了,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六年了,历史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了,可中国人为什么还不能真正站起来,而只能忍痛爬行;为什么还不能畅所语言,而只能装聋作哑;为什么还不能享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而只能忍气吞声;为什么还不能参政议政督政,而只能任人宰割;为什么还不能当家做主,而只能当囚徒做轿夫?!
与其说这是中国百姓的悲哀,不如说是中国百姓莫大的耻辱,而这莫大的耻辱不仅导致中国百姓声誉上蒙受莫大的损害,以致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世界上,都抬不起头,更会导致中国百姓利益上遭受莫大的损失,以致不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等方面,都还会蒙受难以估量的损失!
既然中共当局不把百姓当人对待,不让百姓当家做主,不让百姓享有天赋的权利,那中国百姓只能从头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维权运动乃至民主运动,不畏强权,顽强奋争,凝聚起来形成合力,组成步调一致的维权队伍,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吁,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不断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制度,集中力量攻其一点而迫使中共当局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而
促使中国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而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通过多党竞争协作,根据新型五权分立制衡原理,借助市场经济,分开建造权力机关,构筑高效廉洁而又讲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控制体系,从而彻底改变中国的人权状况,彻底洗刷已蒙受五千多年的耻辱,最终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
如果中国百姓还象过去那样忍气吞声,而不奋勇争取捍卫自己不可侵犯的的天赋权利,那永远都不会有出头之日,永远都不会当中国的家,永远都不会做中国的主,只能还当囚徒,只能还做轿夫,只能蒙受越来越多的耻辱!
英国公民早在1688年就砸碎专制而造就民主,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砸碎专制而造就民主!?
美国公民早在1781年就树立宪政,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破除专政而树立宪政!?
法国公民早在1789年就通过颁布《人权宣言》夺回与生俱来的权利,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夺回与生俱来的权利?!
加拿大公民能够建立法治,为什么中国百姓至今还遭受人治的蹂躏,而不能建立法治?
澳大利亚公民能够随自己的意志活动,而且活动空间广阔,不受多少限制,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清除专政的限制而扩展自己活动的区域!?
瑞典公民能够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而且谁都不能侵害,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铲除专制而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德国公民能够建立多党竞争机制,而且各政党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民族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根除一党专政而建立多党竞争机制,不让任何一个政党凌驾于国家之上,凌驾于民族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
意大利公民能构筑分权制衡体系,促使权力既会受到有力制约,又会受到有效监控,因此难以胡作非为,难以越轨牟利,难以造成危害,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建构分权制衡系统,促使权力既会受到有力制约,又会受到有效监控,因此难以胡作非为,难以越轨牟利,难以造成危害?
日本人民能够推行地方自治,从而促使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争取地方自治,从而促使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南非人民能够促使军队国家化,从而促使军队不受哪个政党操纵,只受人民控制,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促使军队国家化,从而促使军队不受哪个政党操纵,只受人民控制?!
印度人民能够建立真正的代议制,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遏止中共利用假冒代议制的人大及其政协兴风作浪,而建立真正的代议制?!
巴西人民能够参加普选大选,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推动普选大选?!
菲律宾人民能用选票选出议员及其国家领导人,为什么中国百姓就不能用选票选出议员及其国家领导人?!
台湾人民能够破除“党禁”、“报禁”,为什么大陆百姓就不能破除“党禁”、“报禁”?台湾人民能够享有言论、结社及其信仰自由,为什么大陆百姓就不能享有言论、结社及其信仰自由,而只能望洋兴叹,任凭中共践踏自己天赋的权利!?台湾人民能够灭除一党专制,为什么大陆百姓就不能摧毁一党专政?!……
总而言之,英国人民是人,美国人民是人,印度人民是人,所有讲求人权的国家及地区的人民是人,而中国人民也是人,为什么他们能够享有同样的天赋权利,而我们就不能享有与生俱来的同样权利?!
为什么十四亿中国人民就不能从头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畏强权,顽强奋争,凝聚起来形成合力,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吁,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不断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制度,集中力量攻其一点,而迫使中共当局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而铸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筑分权制衡体系,从而彻底砸碎专制的锁链,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促使中国迈开民主化的步伐,以至促使中国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而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通过多党竞争协作,根据新型五权分立制衡原理,分开建造权力机关,构筑高效廉洁而又讲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控制体系,最终夺回自己同样的天赋权利,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