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教授



透明国际关于中国清廉指数的排名,在中国国内引起一场不小的争议。中国官方的一些新闻媒体发表文章认为,透明国际带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的反腐败运动。近些年来,中国反腐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中国有能力解决政治腐败问题,中国也正在以治标的方式为治本赢得时间。坦率地说,中国在反腐败方面取得了成绩,其他国家也不会原地踏步。中国开展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既有历史上的原因,也有现实的需求。从历史上来看,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袖“一代不如一代”,执政团队出现了“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现象,结果导致中国的政治腐败越来越严重。为了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强化中央的权威,习近平总书记不能不通过反腐败清除中国共产党内部的腐败分子。从当前中国的政治现实来看,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公信力大幅度下降,任何一次小范围的民主政治选举尝试都会“节外生枝”,因此,中国共产党在民主政治改革的过程中不得不更加小心翼翼。为了收拾人心,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不得不开展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将那些民愤极大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然而现在看来,中国的反腐败不可能从根本上取得成效,这不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机构负责人缺乏足够的信心和勇气,而是因为当前的反腐败不可能解决中国政治体制中深层次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来自于武装和战争夺取政权,并且被中共制订的宪法所确认。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和传承关系。虽然在中国的宪法中,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并没有实际权力,但是,谁都不能否认,中国共产党各机关的负责人实际上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负责人。这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政治体制,使得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边界始终处于模糊状态。“权力自肥”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常态,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腐败的根源。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制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个权力分配体制。在权力分配的过程中,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官职的大小享有不同的权力,这些权力能给共产党的各级干部带来难以数计的福利。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机关负责人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通过制定党内规则,约束共产党各级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然而,大错已经铸成。共产党的腐败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共产党的腐败不是少数人的腐败,而是集体腐败。

在互联网络上,一些有心人士把中国共产党的“权力自肥”现象概括为自我奖励、自我补助、自我确定工资、自我确定规则、自我确定收费标准、自我确定出国标准、自我确定公车补助、自我确定企业改革方案等。换句话说,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权力不受约束,因此,中国的改革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自己说了算。上个世纪的90年代,中国共产党发布文件进行福利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绝大多数中国共产党的中高级领导干部借助于这一政策获得了商品房,他们以很低的价格购买市场根本购买不到的豪宅。这只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权力自肥”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现实生活中,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可以通过自行制定改革规则,中饱私囊。这种现象在中国社会普遍存在,以至于普通民众认为这是共产党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获得福利的有机组成部分,见怪不怪。

笔者长期在教育部门工作,按照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家设立的教育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通常都是清水衙门。然而近些年来,教育机构的拨款和收费越来越多,因此,腐败现象也就越来越严重。各个部门的领导可以制定规则,将大量的资金变成个人的福利。譬如,一些学校的领导干部制定科学研究奖励政策,规定只要召开学术会议或者申请出国从事学术交流,那么,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科学研究补贴。科学研究的补贴申请必须得到批准,而各级领导干部就是科学研究补贴的批准人。这样的政策名义上是为了鼓励科学研究,但实际上是为了增加领导干部个人的福利。更加荒唐的是,部分教学科研机构的负责人直接规定,领导干部可以享受财务报销额度,每年定期收集发票,到学校或者各个学院申请报销经费。这种“权力自肥”的现象,不仅挫伤了教师的科学研究积极性,而且严重败坏了党的风气,使执政党成为一个政治分赃的特殊利益群体。

前些年,围绕着中国共产党是否属于“特殊利益集团”的问题,社会各界曾经展开过激烈的讨论。一些中国共产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现在看来,这样的逻辑论证方式根本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代表工人农民的利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党已经成为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在政治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还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都能够而且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机关披露出来的案件不断证明,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已经出现了特殊的腐败利益集团,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不仅在政治权力的分配方面还是在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方面都享有绝对的支配权。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实际上是一个特殊的政治利益集团。在这个政治利益集团的内部不乏为人民办事的先进分子,但是谁也无法否认,要想维持这个政治集团的存在必须充分照顾到政治集团内部的各种利益诉求,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优先考虑中国共产党利益集团内部的资源配置问题。人们不应该奢望中国共产党“不食人间烟火”,在利益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牺牲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只要掌握分配资源的公权力,中国共产党就一定会腐败下去。中国正在进行的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的确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如果不进行权力分配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那么,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运动肯定会虎头蛇尾。

当前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在反腐败的过程中,不断地触及权力核心问题。中国共产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只能针对那些破坏国家法律规则和执政党纪律的行为,而无法对“权力自肥”现象进行彻底的改革,通俗地说,中国共产党当前的反腐败之所以难以持续,根本原因就在于,现有的政治制度根本无法保证腐败分子不会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以合法的决策程序掩盖非法的目的,利用中国民主政治体制的缺陷,把国家的利益变成个人的利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借口鼓励科学研究,把国家的科研经费收入囊中,只不过是“权力自肥”的一种特殊表现。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由于共产党掌握着决策权,因此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共产党一方面反对那些挑战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腐败分子,可是另一方面却又打着改革的旗号,不断地将职位、职称和经费分配到少数人的手中。这样的反腐败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中国共产党要想真正取信于民,必须在反腐败的同时,加快民主政治体制改革,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的同时,尽快制定周期性的透明公开选举制度,让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不敢“权力自肥”,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的反腐败得到人民的认可。

总而言之,中国的反腐败仍然停留在治标不治本的阶段,反腐败一旦触及中国共产党整体利益或者深层次的矛盾,那么,反腐败就会变成选择性执法活动,就会异化为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下大力气推行的公车改革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现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讨论的不是要不要进行公车改革的问题,而是公车改革究竟能够给自己增加多少福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念念不忘的是如何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下,利用公权力获取更多的利益。中国共产党近百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和国法处理,只能说明中国共产党内部的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如果不加快以实现宪政民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权贵利益集团的集体分赃现象和贪腐现象将难以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当年中国国民党试图用打老虎的方式整肃执政队伍,然而最终的结果是,中国国民党失去了中国大陆。中国国民党根本不愿意和其他民主党派分享权力,当然更不愿意接受公众的检验。中国国民党的前车之鉴告诫人们,单纯依靠执政党自身的力量开展反腐败运动,那么,反腐败必然是虎头蛇尾,竹篮打水一场空。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机关负责人应当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纵然有三头六臂,如果不加快民主政治体制改革,那么,在反腐败的过程中还会出现大量的腐败现象,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必然会出现联合抵制的政治运动。

中山大学的一位学者在研究中国腐败问题的时候,曾经不无忧虑地指出,应当防止中国腐败集团集体发难,联合反扑。尽管中国共产党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认为这种看法夸大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难度,是长别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然而,反腐败的历史经验教训一再说明,如果不加快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试图以雷霆万钧之势,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防止腐败现象蔓延,那么,最终很可能会把反腐败变成一场又一场复杂的政治斗争,因为中国共产党的纪检监察机关今后面对的不是个别腐败案件,而是腐败分子以合法的方式形成的腐败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将会以集体决策为挡箭牌,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腐败行为寻找法律依据,到那个时候,中国反腐败的形势就会更加复杂,反腐败很可能会引发强烈的政治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