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在中國大陸橫行霸道、指鹿為馬60年早己習以為常,在暴力淫威下,13億國人逆來順受、鴉雀無聲。可是,出了國門,這一套就不靈了,香港傳媒指出:「北京一向就有有導演大型群眾運動的習慣,但是他們忘記了,大多數的香港人沒有在政治上「被導演」的習慣」。這次中共想誘騙700萬香港人在全世界面前演一齣假普選雙簧戲就大大出了丑,他封殺真普選,冷酷地關上了表達民意的最後一扇窗戶,想生生憋死700萬港人,卻不料被迫上絕路的港人「被迫發出最後的吼聲」喊出「港獨」、「香港自決」的呼聲!讓全世界矚目,也讓北京頭痛。
 
 
讓我們先回顧一下北京封殺香港真普選的全過程:
 
 
1997香港「回歸」之時,700萬港人曾一度對《中英聯合聲明》中明文規定回歸後將由全体港人普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感到歡欣鼓舞和前途光明,因而一度支持香港「回歸」。
 
 
「回歸」近十年,普選毫無動靜,港人掀起第一波要求落實《中英聯合聲明》實行2007、2008年「雙普選」的群眾運動,卻遭中共2004年用「人大釋法」無理否決。港人退而求其次,要求2012年實現「雙普選」,再次被北京「中央政府」否決,但迫於港人強烈要求,國際與論的普遍聲援,北京不得不在否決之余,開出一張2017年「可以」實行雙普選的空頭支票。
 
 
進入2014年,700萬港人要求真普選的迫切願望如火山爆發,香港泛民各政党和團体旋即成立「真普聯」—-香港各界爭取實現無篩選真普選聯合會,并於6月22日運用人手一部智能手機等現代通訊手段就特首選舉提名辦法實行民辦公投,結果短短3天內有79萬港人投票支持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政党提名和公民提名并行的「三軌方案」。照理說,這不既給了中共北京政府堅持要「選舉委員會」提名的面子,又符合民主普選「普及而公平」的國際標準普世價值嗎?
 
 
可是, 8月31日大陸官媒刊發了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一如外界所預測的,中共全國人大的決定宣稱,特首候選人只能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且候選人必須要得到半數以上委員支持(原「小圈子選舉」特首,候選人只需獲1/8「選舉委員」提名) ,候選人數限制為2到3人。「提名委員會」的人員構成及委員產生辦法,都參照第四屆「選舉委員會」(即中共一手操縱的前四屆「小圈子選舉」的「選舉委員會」自動變身為「提名委員會」)。
 
 
2014年9月14日,共520名來自全港各大專院校各科系的學者和教職員簽署《對話之路雖盡,民主之心不死──–致全港市民書》,指人大常委規定提名門檻為過半數提名,將候選人數目限定三人之內,是嚴重限制不同政見人士參選特首的機會,徹底扼殺了繼續討論各種方案的可能性,「(北京)巧言令色地強迫港人接受指鹿為馬的假普選框架,我們對此感到極度失望和憤慨」。
 
 
隨後9月22日,25所專上院校13000多名學生齊集中文大學百萬大道舉行「我要真普選」罷課集會,9月28日爆發震驚中外的數十萬人參與的堅持75天「佔中行動」,癱瘓北京傀儡香港政府,舉世矚目震驚全球。
 
 
中共雖然出於內部派系斗爭的需要和顧忌世界與論的遣責始終未敢如八九六四血洗天安門那樣動用軍隊和坦克來「平暴」,但出於其暴力專政的本性,對香港百萬民眾群情洶湧的民意表達和真普選訴求仍裝聾作啞、視若罔聞。其「國家副主席」李潮源甚至公然恐嚇港人「好戲還在後頭」。
 
 
 
在世界上民主普選已有過百年歷史、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己實現了民主普選的今天,民主普選的普世價值和國際標準早已日臻完善,在某些國家和地區的大選中,若候選人多於2人,為保選舉結果能盡大限度地符合大多數的民意,就設計了多輪投票制:規定若首輪投票無人得票過半,則需就得票最多的兩人舉行次輪投票,直至出現得票過半者才算合法當選(而非簡單多數者當選)。
 
 
在專制政府與人民群眾互不退讓,雙方僵持的情況下,為求尋求突破,香港溫和派學者,曾被北京委任為「基本法起草委員」的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綜合雙方的立塲,平衡各方的訴求條件,參照普選的普世價值和國際標準,提出了折衷型的「白票守尾門」(粵語:空白票守住民意表達的最後關卡) 方案,其內容為:假設選民對北京欽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的全部2或3名特首候選人,均不滿意,有權投「白票」(即棄權票) 抗議,若白票超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必須重新提名,重新投票。
 
 
這個方案不失為為保最後一扇民意表達的窗戶,不屈服於強權威迫下進行「刺刀下的選舉」的無奈呼喊,放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公平合理,都說得過去都行得通,可是在暴力起家且從未有過民主理念、民主基因,根本不懂民主選舉為何物的北京中共政府那兒還是碰了壁通不過,很快就被北京再一次Say No了。
 
 
北京的最後野蠻封殺激起了全港一致的憤怒聲討,連北京走狗土共們都不敢再為北京狡辯了。
 
 
如1月17日《香港852郵報》社論說:
 
 
北京封殺香港真普選,迫不及待地拒絕「白票守尾門」  陳弘毅方案,令其腹中死胎。中國政府拒絕了香港各界民眾「真普選」的要求,堅持要求香港選民配合他們玩弄「假民主、真篩選」的特首普選把戲。北京方案的核心是香港選民只能從北京任命、由北京控制的提名委員會篩選的二至三位候選人中選一個人出來當特首。北京一向就有有導演大型群眾運動的習慣,但是他們忘記了,大多數的香港人沒有在政治上「被導演」的習慣。
 
消 息人士向本報透露,為保「零風險」,為堵討價還價空間,為免港人「不必要的遐想」,以至為防泛民趁勢鼓動「白票運動」,北京已經決定封殺由身兼基本法 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提出的「白票守尾門」方案。此舉意味香港「開明左派」嘗試融和中港矛盾的最後努力,已經提早宣告失敗。
 
 
事實上,早於1月6日《明報》的專訪中,建制派人士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已經指出,「相信中央接受此方案機會很低,因該方案風險很大。他舉例,若有人『搞事』動員投白票,特首出現『難產』情況會很麻煩,更遑論委任臨時特首等問題」。
 
 
雖 然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第二輪政改諮詢可以討論「白票守尾門」,甚至提出在候選人後面加上「以上皆不是」這選項,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更說會約見陳弘毅 進一步了解,但在其後公佈的第二輪政改諮詢文件上,卻隻字不提,顥然是得到北京政府的「緊急指令」,反映出陳弘毅方案之前極有可能根本沒有提上議程,而只是「831決定」和「佔領運動」後,由陳弘毅這 類「開明左派」搜索枯腸,勉力提議的補救措施。
 
 
有關「白票守尾門」根本過不到北京這一關的評論,還是以《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的剖析最能直插心臟(即「擊中要害」—筆者註) 。
 
 
1月5日,練乙錚在其《信報》專欄「北京兩大忌」一文中指出:
 
白票『守尾門』的建議,無論是陳弘毅的『白票佔總票數一半以上則選舉無效』,還是田北俊(商界政党自由党主席—李注)的『白票多於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的票數則選舉無效』,都是北京無法接受的,原因是『守尾門』即等於否決權;一旦出現北京欽點的候選人給白票否決掉,即等於北京被泛民公開打一巴掌羞辱,試問阿爺如何接受得了?」
 
 
練乙錚繼而道破否決權是北京大忌,原因有二:其一是「害怕民眾手中的否決權」,否則「共產黨就不是共產黨了」;其二是「北京連自己手中的法定否決權也怕得要死」,強調即使根據《基本法》,北京擁有對當選特首的任命權,但仍不敢面對。
 
 
結論:政改方案已經淪為一個「針插不入、水潑不進」的完全密封方案,已經稱不上「鳥籠」,而更似「黑箱」。如今問題是,在這「黑箱作業中,霸王硬上弓」的情況下,經歷過佔領運動洗禮的港人,試問又怎會就範?如此看來,2015將會是中港全方位大對抗的一年,殆無懸念。
 
正在此時,梁振英在1月15日的「施政報告」中公開點名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搞「港獨」,客觀上給香港民主運動火上加油。
 
香港《信報》2月3日專欄作家、特約政治評論員王岸然「誰是港獨之父?」文章說:
 
搞清楚何謂港獨,以免專政者玩弄文字獄,是對各方皆有好處的事。筆者(指王,下同—李註)認為應該大鳴大放,鼓勵年輕人清楚港獨的歷史緣起和現況。
 
專政者的習慣,是在重大政治議題上必須統一思想,要十三億人民同一調子。香港人從來不必追隨,中共也一直同意,所以港人思想言論從來就十分獨立,是既有的獨立權利,又豈容在今天失去?
 
只是知識分子在香港也中了大漢族主義的毒,對中共的民族立場不作質疑和反省,連民主派也反對台獨,利用保釣議題向中共表忠。當年何俊仁跑到台灣搞港台民間聯合保釣活動,台獨分子向他抗議,說他們「為匪張目」。泛民在台獨議題上出賣台灣人、出賣西藏人民,與中共同一口徑,以為可以討好中共,但當泛民想求民主之時,中共一樣可以無情地扣下一頂港獨帽子,這是由於這頂民族大義的帽子很好用。
 
泛民固然自食其果,香港支持泛民的學者及知識分子,也一樣無可倖免。究其原因,是由於自己的失職、犬儒、迴避,令港人對港獨及其他的獨立問題有錯誤的認識,有理說不清,這就給專政者及一眾「港奸」提供亂派帽子的客觀環境。知識界也一樣自食其果,因為人人被迫表態反對「港獨」的時日為期不遠。
 
專政者從不重視臭老九的思想獨立,甚至是保持緘默的權利,這也是中港進一步融合的必然後果,妄談港獨有理的知識分子,將會失去在大學的位置,在文化界的位置就更脆弱,提倡「城邦建國論」的陳雲將會是第一例子。
 
筆者(王—李注)要客觀指出,港獨的緣起是鄧小平而不是香港人。但把港獨的基礎打好的,是有份起草《基本法》的人,而大量港人草委今天仍然健在,由他們口中說出反港獨的聲音,是非常可笑又矛盾,這些矛盾筆者(王—李注)於九十年代尚未有網上報刊時,已在《信報》有多篇長文嘲笑。
 
陳雲的「城邦論」是基於《基本法》框架及授權下提出的。專政者可以用槍及強權壓人,但無法以理殺人。若說以更文明、想以理服人,說服年輕一代不朝港獨之路走,「港奸」及專政者是無從入手的。真理愈辯愈明,有道理的人不怕辯論,「港奸」以梁振英為首無力辯證,只能靠口號和帽子,所以只是紙老虎,不足為懼。
 
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構思,在哲學上連成為主義(ism)的資格也沒有,定義固然不清楚,因為弄清楚事情並非鄧小平或專政者的處事哲學,相反是故意含糊其辭,以備有一朝反口食言之用(今天清楚了)。「一國兩制」的構想,基本上連簡單邏輯也過不了關,不是垃圾又是什麼?鄧小平說用「一國兩制」去解決台灣問題,又說可以更寬鬆,可以保留軍隊,那已經不是「兩制」而是「三制」;再用到西藏、新疆和蒙古,就是「多制」。明明是「多制」,怎可硬說是「兩制」?連入門邏輯也過不了關的東西,哲學上自然是不入流的垃圾。
 
人人皆知是垃圾,中港的知識分子和學者無人敢斥之,反而十分具創造性地為垃圾理論加上註解。三十年前的筆者就見到國內的法律學者說「一國兩制」是自古已有,例子是周朝的分封制度。可笑是,分封的結果是各自獨立,就已經埋下叫港人爭取獨立的理論依據。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容許有獨立的貨幣及司法上的終審權,那是比美、加、澳、德等聯邦國家更獨立的權,是獨立國家才有的「主權」。大家不妨查查,不論是美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還是中共的八二憲法,在總綱中皆有寫明國民必須有愛國的責任,但《基本法》是沒有的,所以港人絕無「愛中國」的責任。《基本法》也寫明香港的教育政策由港人自己制訂,港人的共識不同意之時,特區是不能加插愛國教育。
 
按《基本法》,港人絕對沒有愛國的義務,港人的唯一義務只是遵守香港的法律。No More, no Less,港人不必愛中國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大陸人民則是有接受國民教育及「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民族團結的義務」(憲法第52條);有「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義務」(第54條)。香港人按《基本法》是完全免除的這些義務。香港人與大陸人不同之處,是大陸人不准不支持統一,香港人探討「獨立」則是理所當然,道德上與法律上皆無問題。
 
香港人從來在理論上、實踐上都不愛中國,包括一眾叫人愛國的「港奸」在內,也包括梁振英自己,「港奸」都把子女送到外國,就已經是不愛國的實踐。鄧小平的「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為港獨提供自絕於中國的寬闊空間,這一點筆者(王—李注)早有研究,早提警告,今天再談,是回應特首的倡議,要把是非黑白弄個清楚明白,非要大談特談不可的。
 
 
筆者在此大量引用近期香港傳媒與論,為的是盡可能客觀地向全世界華人介紹香港自去年10-12月佔中運動後香港民眾爭取真普選的情況,希望能得到全世界正義力量的同情和支援。以筆者所見所聞看,更証實了正義不會孤單不會死亡的真理,就連一代裊雄混世魔王毛澤東生前也說過:「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壓迫越甚、反抗越烈」。
 
 
就在梁振英公開點名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搞「港獨」的第二天,筆者陪大陸朋友到灣仔香港大型書店《天地圖書》購書,一進門就在最當眼的「最近新書」展台上看到了剛出版的港大《學苑》編印《香港民族論》一書單行本;在遠離市區的大埔行人天橋上掛出了「香港自決」的大幅標語(報紙均有圖文報道)、天橋樓梯頂上黒色防水層被白漆噴上「香港獨立!」幾個醒目的大字。
 
 
民意不可侮啊!
 
 
筆者還曾收到過友人轉來的大陸憤青一文「香港,袓國欠了你什麼?」歷數「中央政府」如何优侍香港:讓你們「高度自治」、讓你們保留自己的法律、「選舉」自己的政府……與大陸其他地區相比擁有許多特權如言論出版自由、游行集會自由……(殊不知這些不過基本人權而已—筆者註) 又說和香港簽了CEPA、開放自由行「挽救了香港經濟」、「不然你們早完蛋了」…..( 殊不知這些絕非單方面恩賜,只是互利而己—-筆者註) ,於是憤憤不平地質問港人「香港,祖國欠了你們什麼?」(讓你們如此反叛忘恩負義反對中央) ,估計這種憤青論調代表了不少一部份大陸愚民的狹獈民族主義和「強國」沙文主義心態,筆者毫不猶豫地舉筆在電郵回复中答曰:
 
 
「祖國」欠了香港一個真普選!
 
 
 
(寫於2015年2月10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