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政治学,既不是西方的政治学,却全是西方政治学的内容,结论却是中方的。西方政治学没有学好,中国的政治学又不知在哪,总也找不到回家的政治学。也许,回家的路总是没有,也许,前进的路总是摆在眼前,只是,就是不想前行,只想回家,可家在哪呢?

翻看中国版的《政治学》教科书,大都是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大拼盘,没有前后一致的逻辑体系,有基本概念,有基本命题,有基本结论,只是这些概念不能推导出命题,这些基本命题,也推导不出基本结论。基本结论就放在那,这是一个不需要概念和命题而放在那的结论。这些结论,就是政治正确的结论。
大陆教科书的编写者们,一方面用西方的政治学概念,另一方面要得出中国的政治结论,这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这是因为,用西方的概念,就得被西方的政治逻辑走,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必然是西方的。用西方的政治概念,非得得出一个适合中国的政治结论,那就必然要挣脱西方政治概念的逻辑,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把不可能变成可能,那就把西方概念进行掠夺式篡位,对西方政治学概念进行任意性改装,改装之后,得出中国政治学的结论也就容易多了。可改装之后的政治学,还能叫政治学吗?至多也就是一个意识形态学,使政治学成为权力工具的工具学,而非政治科学。
那么,大陆政治学是如何对西方政治学概念进行改装的呢?这事,说起来复杂,做起来倒也简单。简单得连思想懒汉都看不下去。那就是把所有政治学的基本概念,都加上社会主义的前缀。
比如,社会主义民主。民主本来就有其固定的含义,但只要把民主加上社会主义,变成社会主义民主,然后在社会主义民主概念上进行演绎推理,那么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体系就建立起来了。于是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大多数人的民主,就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只要是人民当家作主,那就没有必要对人民的民主进行限制,也就没有人民的暴政这一说,也就不用搞西方的宪政民主。宪政民主,包括对人民的权力进行限制,这无论如何人民是不能答应的。既然是人民民主,就可以议行合一,行政官员就可以当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自己不能限制自己,以人民的名义无论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还是行使行政的权力都是不需要限制的。
比如,社会主义自由。自由本来就有固定的含义,但只要把自由加上社会主义,变成社会主义自由,然后在社会主义自由基础上进行演绎推理,那么社会主义自由体系也就可以建设起来。宁要社会主义的自由,不要资本主义的自由也就理所当然。这样的自由,就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就是不要法治的自由。可是社会主义自由也需要法治,那么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呢?处理起来也就简单,那就是不讲资本主义的法治,讲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主义的法治是不需要司法独立的,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保证了权力的自由而无需法治,破坏了公民的自由需要法来治民。
比如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都有内在的逻辑,公共权力的逻辑推导是限政,公民权利的逻辑推导是防御。西方的政治学,在讲公共权力时,总是讲到公共权力的滥用性、风险性,总要给权力设内在的边界和外在的边界。内在的边界就是权力分立和制衡,外在的边界就是公民权利的防卫和制约。公共权力的责任就是保障公民权利。但是,加上社会主义的公共权力和社会主义的公民权利,在社会主义前置约束下的公共权力的推导就是为人民服务,既然为人民服务,那就没有必要对公共权力进行限制。社会主义公民的权利则强调义务,权利政治学变成义务政治学,既然是义务政治学,那么公民只有维护公共权力的义务而无监督公共权力的责任,更无防止公共权力滥用的必要。
比如人权。人权的含义是极为清楚的,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阐述了人的基本权利。可这种人权加上了社会主义,变成了社会主义人权,于是社会主义人权就变成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逻辑一旦确立,猪的权利升起,人的权利就没有了。社会主义人权又是最优越的,这一概念上的优越,就把资本主义人权的事实优越一扫而光。
不过,大陆政治学最近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就是既讲民主,也讲社会主义民主。既讲自由,也讲社会主义自由。既讲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也讲社会主义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既讲人权,也讲社会主义人权。也就是说,既讲政治学的普遍性,也讲政治学的特殊性,讲中国国情的特殊性。这种嫁接式的政治学,不知有没有生命力,这完全取决于嫁接的成功与否。如果嫁接成功,当然是好事,如果嫁接不成功,就那就毁了政治学。
问题在于,为什么一定要回到老家呢?老家里只有德治,只有儒表法里,只有君君臣臣的等级关系,只有侍奉君主的人本主义,只有开明专制,就是回到家,拿来这些千年的古董,向世人拍卖,能拍出什么好的价格来呢?政治学,还是不回家的好,找不到回家的路,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