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晚,贵州毕节4名留守儿童在家集体服农药自杀身亡。最大的哥哥13岁,最小的妹妹仅5岁。他们的父亲长年在外打工,母亲则被人拐跑。
毕节似乎是儿童被诅咒之地。
2012年11月,也是在毕节,5个男孩在冷雨夜躲进垃圾箱生火取暖,结果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最大的13岁,最小的9岁。他们全都是留守儿童。
2013年12月,毕节5名儿童在放学路上被农用车撞死。城里的孩子放学有家长接送,他们放学只能自己走路回家。
2014年4月,毕节曝出小学生被教师强暴案,至少涉及12名女生,最小者仅8岁。受害女生大部分也是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被侵犯的她们只能长期隐忍,再不堪的屈辱痛苦也无人倾诉。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但留守儿童的家园不是花园,而是荒原。在荒原上,他们被闷死,被撞死,被强暴,或者再也无法忍受孤独与贫穷,集体服毒自杀。
服毒自杀的留守儿童的心境我们无法得知,但在新闻跟帖中,我读到一位乡村教师的留言,从中可以窥见更多留守儿童的处境:“我是在乡村教书的,这种单亲家庭不在少数,我教过一个学生,家里三姐妹,都是小学生,妈妈跑了,家离学校很远,每天上课都无精打采。开始我还说她怎么和没吃饭一样,而她总是低头,后来得知她每天中午走很远的路回家,如果家里的姐姐从亲戚那讨到米,就有饭吃,姐妹三人就会拿五角钱去买包辣条就着吃,有时回家没得吃就直接回学校。我知道以后那个心真是五味杂陈。可学校这样家庭的孩子不少,教得越久越感到无奈与心酸。”
这些留守儿童,就像黄灿然写的那样,总是在泪水中默默吞忍,从黑暗中来,到白云中去,从根茎里来却不能回泥土里去;在时光中注满怨恨,在痛苦中模拟欢乐,做砖、做瓦、做牛、做马,做那被制度阻隔的团圆梦,就是这样,在泪水中结束一生。
5少年闷死垃圾箱事件之后,当时的毕节市长信誓旦旦地说,他们会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城乡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建档管理,并逐步落实相关救助措施,实行县(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村委会主任)及家长“5加1负责制”。
信誓旦旦的口水未干,惨祸已接二连三。在中国,灾难降临是那么容易,问责却那么艰难;灾难后的承诺是那么宏壮,兑现却那么渺茫!
毕节留守儿童的悲剧,只是全国众多留守儿童命运的一个极端缩影。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000万,城乡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也即是说,有近亿儿童,或在异乡为异客,或在故乡为异客。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他们都不能拥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尽管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享有拥有家庭的权利”、“与家人团聚的权利”、“有权受到父母良好的照料”,而中国加入该项公约已有23年。
如何破解留守儿童这个存在已久的困局?多年来也有不少谈士谏言,比如农民工带薪休假,比如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比如督促农民工承担起儿童监护责任等等。我觉得都是皮相之言,有些说法甚至近似于晋惠帝的“何不食肉糜”。
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在中国畸形的城乡二元结构与由此演出的不平等的权利格局。中国大城市比重太高,资源与机会几乎都集中在大城市,缺乏中级城市,小城市增长缓慢,甚至谈不上增长。地域分布也不平衡,全国城市化主要偏向沿海地带发展,各省则以该省的政治中心省会为重心发展。美国社会学家杨庆堃多年前就说过,等级失衡的城市布局无助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失去城市化推动现代化的作用,以至于中国的大城市近乎资本主义世界之摩登,农村则依然旧我是原始的世界。
倘若农村真是原始的世界,留守儿童都还不至于如今日这般凄凉。城市对农村是侵略与掠夺的关系,城市的丰乳肥臀是吸了乡村的血才长成的。如今乡村的社会生态链可说已经断掉,不要说四世同堂,就连老中青幼的基本结构都无法保全。壮年人走了,留下老弱病残,乡村如何不凋残?
乡村之所以凋残,还因为乡民对自己的命运根本没有决定的能力。土地是否流转,新型城镇化如何建设,乡民都没有批评的权利,更别说政治参与了。没有自治权利与自治能力的乡土,注定只能凋残。而留守儿童,只是乡村凋残中一道最为触目惊心的伤口而已。
乡村被破坏和遗弃,一切利益都被集中到大城市。所有野心家都费尽心机为自己寻找出路,其余的人则死气沉沉。个人迷失在违反自然的孤立状态中,只是生活在急速变化的现在,像原子一样被抛撒在繁华或荒凉的土地上。而留守儿童,就是原子化人群中最孤苦可悯的一个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