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之世界,要想当一个好的中国政治分析师或中国政治预言家,恐怕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中国的一切政治都不按常理出牌,意外因素太多,正常逻辑规律和人类的普遍规律在中国社会的运转中通常不起作用,一个原因往往并不必然推导出一个结果。如果说有规律,那么各种你猜测不到就是规律。

去年12月,周永康被逮捕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公布之后,我曾预言,周永康不会判死,他的最终刑期顶多死缓,无期的可能性更大(见东网2014年12月11日《贪官级别越高越不会死定律》)。我当时坦率地指出,我得出这个结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在号称依法治国的中国,所有的法律都只是一个漂亮的幌子,真正起作用的是政治和社会运行潜规则”,这个结论缘于我从若干案例及对中共官场现实的分析作出的判断:“中共贪腐官员,级别越高,案件影响越大,数额越大,犯案之后越不会被判死;反过来,如果官员级别越低,案件影响越小,数额又很大,判死的可能性越高”。“周永康和徐才厚,一个是史无前例因贪腐入罪的前常委级官员,一个是军队系统位高权重的军委副主席,级别都非常高,政治意味都非常浓烈,若判死,在国内外的影响都将非常大,这些因素,会成为他们生命的‘保护伞’,使他们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6月11日,周永康案一审宣判,周果然只被判处无期徒刑。按理说,我的预言应验了,猜测完全准确,我是不是应该高兴?没有。我还是感到十分沮丧。为什么?因为我猜到了结果,却没猜到过程,得出这个结论并不需要懂得多少法律知识,只需要懂得中国政治运作的潜规则即可。可是,我没想到,中共竟连基本的法律形式都不走,公然无视自己制定的法律,竟对周案全部进行不公开审理。这是我没料到的。以此来看,我这个预言家当的还是不合格。
去年12月7日我在东网还发过另一篇专栏文章《周永康案是观察‘依法治国’的方向标》,指出有三个指标值得观察,一是周案涉及“国家机密”部分会不公开审理,但其他部分是否会如薄熙来案一样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微博或其他方式直播;二是周本人及周氏家族贪腐数额以亿、数十亿计,周永康比薄熙来罪行严重得多,作为前常委和国家领导人的周永康是否会被判处死刑;三是周永康及其家族贪污受贿的钱财如何处理。这三个指标,是观察中共一直所宣称要推行的“依法治国”,是否能真正得到落实的方向标。现在,仅仅6个月过去,结果大家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结论都是否定的,也就是说,至少在周永康案上,“依法治国”不适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接受中央电视台“两会1+1”节目主持人白岩松和欧阳夏丹采访时,曾当着十几亿电视观众的面确认:周永康案将“依法公开审判”。当时除央视外,新华社等中央官媒及全国大大小小数百家网站都以醒目位置刊登了这条消息。如今才不到3个月,周永康案宣判后人们再去搜索这条消息,发现虽然零星还有些消息在,但大多数都已经“被外星人劫持”,从网络上消失了。一个堂堂大国最高法院院长的言论竟如戏言,中共和其官员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政客的胡说可以不理会,但是中共的法律却是白纸黑字。《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文规定,开庭都要提前三天公告。但是周永康案在5月22日开庭审理,既未提前公告,甚至连审判结束,外界也一无所知。以往,类似的大案要案,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点小道消息隐晦地从网络上流传出来,这次,却毫无征兆,审完快一个月了,没有半点信息透出,甚至连其辩护律师是谁都不知道,真可谓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硬是把本应公开的审判变成了秘密审判。
根据官媒的报道,周案之所以不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是因为“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要知道,周案涉及到的罪名,除了泄露国家机密,主要还是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泄露国家机密可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但是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也涉及国家机密吗?2010年初,薄王时期,重庆第五中院审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原公安局局长文强受贿、包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案,因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但其他的受贿等罪,全部都是公开开庭审理的。薄王时期的重庆,尚且可以做到把不同的罪分开来审,该公开的公开审,该不公开的不公开,难道今天审理周永康,连薄王时期都不如了吗?
中共那点小心思,其实大家心知肚明。周永康如果公开开庭审理,确实会暴露众多“国家机密”——中共的高级领导人如何胡作非为,如何淫乱腐化,如何贪婪成性,如何权钱交易……等等,一旦公开,都会成为民众以后“攻击”和“抹黑”中共领导人的直接证据,会“严重影响”中共的形象。能找到借口不公开,当然最好了。可是,周永康案,将周与他的家人周滨、周元青、贾晓晔及其同案犯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等人分案处理(共同犯罪分案起诉、分案审理,显然是精心安排),周可以不公开审理,他的那些同谋、家人和喽罗的审理,难道也能以“国家机密”不公开吗?他的那些同案犯只要公开审理,里面的秘密就注定要被公众所知,怎么掩盖也掩盖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