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在内的官媒近日大篇幅报道称,山东警方侦破了一个“专业访民”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指控这些人勾结律师和当事人家属,雇用访民在街头聚众“围观”,拍照上传至海外网站炒作,以上访、维权之名干扰司法。有维权律师指官媒在摸黑维权人士,打压访民相互声援的公民维权。
- 中国三大顶级官媒近期先后对草根维权人士“屠夫”吴淦和前往看守所探望并为吴淦辩护的女维权律师王宇进行维权界所称的“抹黑式”“揭底”报导之后,星期天开始长篇报导和批判北京维权人士翟岩民、北京律师刘建军等人,称他们今年6月15日在山东潍坊中院审理一宗贪污案时,组织十多人围观,拉起“人民有权监督司法”和“徐永和无罪”等横额,向围观群众喊冤,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拘。
官媒报导说,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围观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以“上访”和“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之实的“违法犯罪链条”,以“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为纽带,承接各类“声援”、“围观”业务,组织一批相对固定的“访民群体”“站台”,活跃于全国各地的热点事件,彼此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共享。
央视制作了一辑长达22分钟的新闻节目,翟岩民、刘建军等人电视上“认罪悔过”。报导称,翟岩民仅2014年以来,就直接组织和幕后指挥各地访民声援“滋事事件”9起,包括5月中旬组织访民前往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被一枪击毙的当地曾多次上访的农民徐纯合。
家属质疑
北京律师刘建军的妻子于晓媛星期二发表公开求援信,坚称多年来经常免费为有冤屈的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刘建军,受徐永和妻子委托,合法代理此案的上诉,6月15日在潍坊市中院前被抓走刑拘至今8天,没有通知家属、律所等,也不准律师会见。
于晓媛周二下午对美国之音表示,刘建军是作为当事人家属聘请的律师前往潍坊中院履行律师职责,被刑拘后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央视记者却可以进入看守所内摄像,对他进行舆论审判。直到美国之音记者电话采访前,山东律师郑湘下午3点左右才得以会见到刘建军。
她说:“6月15号在潍坊中级法院前上访的,互相之间没有关系的3个案子的当事人都在上访,为什么只抓刘建军这个案子的上访人呢?再一个就是,6月15号到23号这8天的时间不让辩护律师接见,这个严重违反司法程序了。倒是央视记者违法进入看守所给他们摄像,给他们定罪。”
于晓媛还透露,刘建军老家潍坊的公安局还威胁刘建军的哥哥,要他压住家人的情绪,不要到处反映,否则就拘留他。
于晓媛说:“当地公安局找他哥谈话了,威胁他,让他传达给我,让家属不要到处找、到处闹了,再把事情闹大了就把他拘留了,就这么说。”
记者:“有什么理由吗?”
于晓媛:“没什么理由,就说你们别闹了,别再闹了,就这理由,闹就拘留。别再到处找,到处反映什么的。”
记者:“你有跟郑湘律师联系嘛,会见完以后?”
于晓媛:“联系了,他说今天晚上回去要整理一个材料要汇报呢,要再商量呢跟大家。他(刘建军)是这样说的,警方把他当作维权律师给抓的,就是针对维权律师来的,这一次。但是刘建军并不是维权律师,他只是一个普通律师,但是警方认定你就是维权律师,所以把他抓了。”
6月15日下午在北京被拘捕的维权人士翟岩民的妻子刘女士星期二下对美国之音说,到目前为止家属没有收到任何他被刑拘的通知书。刘女士表示,官方说翟岩民是“访民经纪人”,经纪“访民”“生意”,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因为他平时花零钱都要靠家人。
她说:“你看它编出来那新闻,上面说的都是胡说八道。十几个人到潍坊去拉横幅,1万块钱。我问你呢,1万块钱连吃带住,干吗使呀!他在家里过生活费都是我自己拿的,他也没往家贴过一分钱。没有看到新闻我倒不生气,我一看见新闻我就火就上来了。就是说那意思是我老公在外面挣钱,他不往家拿一点吗?不给我花1块钱,不给我花10块钱吗?”
全面围剿
曾率先前往黑龙江庆安调查徐纯合被击毙案并代理其母亲维权的北京律师谢燕益,星期二下午对美国之音表示,翟岩民等十多位被拘捕的维权人士是在行使公民的权利,关注潍坊当地的司法公正,当地警方拘捕他们是打压公民维权。
他说:“翟岩民他们的做法很明显的是一个合法行为,公民有批评、伸冤、建议的权利。即便按照央视的定调,即便是不相关的当事人,那么也有批评,也有对现行的这个司法不公、司法腐败,进行曝光,进行批评、抨击,哪怕是举牌,这都是言论自由。”
谢燕益律师表示,他认为,让翟岩民、刘建军等人上央视“认罪”是侵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做法,是舆论审判,是未审先判。
他说:“官媒报导我认为一个是歪曲事实的,第二个是严重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名誉权的。这种做法的舆论审判,未审先判,代替了司法机关,有甚至超越了司法的特权。不告知家属,不让律师会见。相形之下,大家就知道了,这个做法是舆论审判,进行有罪推定。”
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在网上评论说,根据法律,聚众扰序需要情节严重,导致工作无法进行,但画面上仅仅打个横幅,因此认为这些人根本不构成官方所说的聚众扰序。
另一位维权律师刘书庆提出几个疑问:第一,公民“围观”(其实质是旁听)案件审理是否合法?第二,围观者接受一点当事人的资助是否违法?第三,他们被抓到底是因为接受了当事人家属的一点微薄的资助,还是因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如果因为扰乱了社会秩序,为何央视揪住那点微薄的资助说事?如果是因为那点资助,为何定扰乱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