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位维权人士和访民6月15日在山东潍坊中院外围观 (图片来源:美国之音) 
 

621日,官方的新华网发出长篇报道《组织策划“访民”滋事 接“单”收钱已成链——翟岩民、刘建军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批判参与“围观”的维权人士,把他们定性为“有组织犯罪团伙”。

 

622日中午,央视“新闻30分”播出《“围观”的真相——山东警方侦破组织策划访民举牌滋事案》,并强调任何人无权干涉司法程序。

 

622日晚上央视新闻联播再次报道这一事件《山东警方侦破组织策划访民举牌滋事案》,并特别加上了央视评论说:这些人扛着声援的正义旗号,却干着与正义背道而驰的事情,特别是少数律师,不把舞台放在法庭上,却屡屡在法庭外搞小动作,本应是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却堕落为法治秩序的破坏者。

 

中共媒体对这一新闻的连续报道,可见中共政权对这一事件的高度重视。中共当局想通过这一事件的曝光,达到其抹黑围观、抹黑声援、抹黑访民、抹黑维权律师、抹黑公民维权、打压维权运动的目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中央媒体所说的“围观的真相”是什么?

 

从央媒报道的言语和措辞可以看出他们真是气急败坏!他们气急败坏的主要原因不是这些人围观了,而是这些访民所围观的事件。因为这些事件是他们的丑事,是不敢晒出来,放在太阳底下的,他们是不希望民众关心介入和参与的,否则他们就不好随心所欲的操纵案件了。如果人们知道这些事的真相之后,就会暴露某些党政官员的真面目以及司法领域的巨大腐败,所以他们才气急败坏,痛下杀手。

 

新闻上所提到的围观案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山东潍坊徐永和被贪污案;一个是黑龙江庆安徐纯合被击毙案。具体案情可以查看海外媒体的相关报道。一个是相对清廉的干部被诬陷为贪污,一个是弱势访民被警察在火车站随意击毙,这两个案件的共同点就是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官方就匆匆定案。官方在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有关党政官员深度介入其中,并由相关媒体为其摇旗呐喊,以证明官方处理的正确和英明。

 

这就是访民去围观的事件。共党故意把“围观行为和围观事件”搅在一起,只深入揭批围观行为,却不深入报道所围观的事件,这说明共党的心虚。因此不管中央媒体怎么批判这些访民,我们不能忘记一个基本事实,就是不能因为这些访民收了一些食宿费,就否定所围观的事件本身。

 

这些访民的做法可能存在争议,但是所围观的事件是确实值得围观的,是所有具有正义感的人必须继续关注的事件。因为这两个案件,都反映出官方的强权思想,对民众人权的肆意践踏和欺压,他们官官相护、强奸民意、误导舆论,想通过这次打压,让所有积极参与围观和声援的民众就此却步,并使围观、声援、维权活动失去民众的支持和理解。我已经在网上看到一些对此事件的负面评论,这说明党抹黑的工作已经起到了一定效果。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为党媒所误导,绝不要上这个当,因为公民参与围观、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是正义的行为。

 

庆安枪击案中被警察开枪击毙的徐纯合的代理律师之一谢燕益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当局此举或许与庆安事件有关。他说:“新华社等有关喉舌,这些‘无良媒体’往公民和维权律师身上泼脏水,就是因为庆安这件事还有一些公民的维权和围观冤狱,包括律师介入一些冤狱案件。官方在媒体上和现实中开始进行全面的打压,全面的污蔑。”

 

著名维权律师刘晓源质疑新华社、央视等媒体在案件仍在侦查阶段就大肆报道,其行为本身就涉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他对美国之音说:“案件都还没经过法院,他们只是犯罪嫌疑人。现在在讲依法治国,你中央电视台利用舆论道德影响去批评访民用舆论、发照片来影响法院的审判,那你是不是也会影响将来法院的审判呢?”刘晓源认为,让中国当局感到不安的是公民进行有组织的维权和声援活动。他说:“我分析他们是把这种在法院外面的示威活动看成是街头活动。这两年对街头活动一直压制很严。前几年也都会有访民或者是当事人家属在外面抗议,但一般不会抓人。即使发生冲突,也只是治安拘留。”

 

其次,有人组织、访民举牌抗议司法不公能等同于聚众滋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从以上宪法条文可以看出,访民举牌,说“人民有权监督司法”这是合理合法的,人民有权“问责庆安警察”,有权“履行宪法权利”。这是共党通过宪法赋予人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中央媒体的新闻中,我看不出这些访民哪里不对了 ,是举牌的内容说的不对,还是围观的案件不对?他们哪里聚众滋事了,滋什么事了,是徐永和被贪污案,还是徐纯合被击毙案。难道中共所说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连到法院门口表达一下意见的权力都没有吗?这难道就是犯罪吗?共党承诺的并写进宪法的——司法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公民可以对司法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这些难道是忽悠人的吗?

 

常识告诉我们,只要是多人参与的活动,就必然有组织协调者,不管是共党开展活动、还是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还是集会、举牌、游行、示威。所以有组织者发起的活动,不等于就是有组织犯罪。那要是这样,共党自民国到现在不知道犯了多少次有组织的犯罪了。比如前几年共党发起的抗日游行,其影响和规模比这大多了。

 

人民心中有杆秤,很多民众也多少了解些法律,不是你央视说这些人是聚众滋事,他就是聚众滋事,你们新闻说不出他们犯了哪一条哪一款法律,只会在那里乱安罪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抹黑打压维权运动的目的。俗话说:百姓是秤砣,难道他们不会去和宪法对比对比,掂量掂量他们到底有没有犯罪吗?

 

有人组织、访民举牌,不等于“聚众滋事”,更不等于“有组织的犯罪”。“访民举牌示威”正是要把宪法赋予人们的权力付诸实施,是贯彻宪法、依法治国的表现。可是央媒竟然把访民举牌说成是聚众滋事、有组织的犯罪,这明摆着是扯依法治国的后腿,煽共党的脸吗!

 

再次,访民去围观声援收取一定的误工补偿,不等于“职业闹访”。

 

央视给这些维权人士贴了个标签“职业闹访”,从正义上访,到职业工作,这可不是一点差距啊!

 

在央视的新闻中把这些访民描述成毫无原则的职业闹访人士,纯粹是“拿人钱财,替人站台”,给人一种这些人根本没有正义感的感觉。只要给钱,这些人什么都会去干。央媒还在新闻中教导人们不要上当受骗,并采访专家就《“职业闹访”欺骗性大,如何防范杜绝》进行回答,这具有明显的抹黑倾向,并在引导舆论,让民众认为这些人是职业闹访,这是他们发横财的手段,没有正义可言,不要支持同情他们。

 

我觉得央视没有搞清楚什么叫职业、什么叫闹、什么叫访。职业就是一个人长期以此为生,用以养家糊口。闹就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访就是上访,向上级申诉。央视所谓的职业闹访,就是说这些人。看看这些维权访民的言行,就知道他们显然没有“以无理取闹的上访为职业”。

 

这些人自己是访民,他们深受政府强权、司法不公的侵害。这些被迫害的访民组织在一起,一起维权,相互支持,并去声援那些同样受到司法不公的人,这难道有错吗?宪法哪条规定人民不许结社聚会了。如果中国真是一个公平正义清廉的国家,怎么会有这么多访民的存在呢?他们的问题不早就解决了。正是因为他们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所以才导致他们长期上访。央视认为他们无理闹访,这真是倒打一耙!这些人在这两起围观案件中,有无理取闹吗?他们只是在法院门口、火车站举牌而已。请问闹什么了,闹谁了?这不是他们应有的自由吗!

 

这些人以此为职业了吗?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冒着被政府关押的风险,秉着良心和正义挺身而出,围观声援那些受到政府不公正待遇的人,这难道不是政府提倡的社会正能量吗!共党尚且知道为自己的马仔发生活补助,给五毛发工资,这些正义的维权访民拿一点食宿误工补助,算什么呢?新闻里报道的五百块钱够他们干什么呢,能以此养家吗?能天天都有这份收入?他们跨省跑那么远,难道仅仅为了五百块钱?这里面的很多人为了上访,放弃了工作,损失金钱,他们在上访的同时,援助其他人,并接受其他的援助,这不是互助互爱精神的体现吗?这不是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吗!

 

中央媒体也说到:组织者在号召人围观的时候,都会在网上募捐,去的人都能拿到一些报酬和补助,不去的人可以捐钱,声援有时候也会有律师找翟岩民组织,给他一笔钱。这说明围观访民拿的钱,是别人自愿给的,根本不存在欺骗行为,是众人对他们挺身而出的支持,不能让正义的英雄既流血又流泪,是人们对共党离心离德的体现。如果这成为职业闹访的理由,那共产党当年接受那么多人的捐助,发动游行示威,那算什么呢?

 

所以,访民去围观声援时收取一定的误工补偿,不是央视口中的“职业闹访”,而是民众之间爱心的互相支援,是访民的正当利益诉求,是完全合理合法的,符合道义的!

 

再来看究竟是谁真正在干涉司法公正?

 

央媒在新闻中说:维权访民试图干涉司法,少数律师堕落为法治秩序的破坏者,干着与正义背道而驰的事情,并且以坚定的口吻说任何人无权干涉司法程序,法治社会不应向闹访者低头。

 

我从前经常听到的是“干涉司法”“司法独立”,这次却从央媒的新闻中听到了一个词“干涉司法程序”。可能央媒也知道中国的司法是怎么回事,所以他们不好意思说干涉司法,就说访民“干涉司法程序”。我看不出访民干预了司法程序的哪个环节,他们只不过是举了举牌,拉了拉条幅。央媒还真会玩文字游戏。

 

说到干涉司法,好像共产党更喜欢干涉司法吧!我记得不喜欢按程序办事的,一般都是共产党的权力机关吧!央视把这次举牌说成是干预司法程序,真是把人恶心到家了。真正干预司法的人,他们不敢说,竟然把干涉司法审判的罪名推到访民身上,充分暴漏了党媒的丑恶嘴脸。

 

在中国真正能干涉司法公正公开公义的,是共产党及其政府,而不是围观的访民;真正堕落为法治秩序的破坏者,干着与正义背道而驰事情的,是党政腐败官员,而不是维权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舆论的关注、网民的质疑、访民的围观对官方的定案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官方依然我行我素,以独立断案之名,行不公判断之实,严重破坏中国法治环境,并借着官方媒体堵住悠悠众口,顺便抹黑围观、抹黑维权、抹黑访民、抹黑维权律师。

 

中国政府说要依法治国,外交部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或单位都要遵守中国法律。可是身在其中的人们都可以感受到中国到底是不是法治国家,政府到底有没有完全依法办事。在中国大陆上,政府干涉司法的事情司空见惯,尤其是党委一把手干预司法,更是家常便饭。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当然司法也要在党的领导下工作,这是共产党毫不避讳一直强调和宣传的事情。

 

党领导司法,说白了就是党委书记领导司法。比如周永康案、薄熙来案、徐才厚案等,中共政治局常委尤其是习总书记、王岐山应该对这些案件的处理下了不少批示,深度介入了司法程序。因此在中国谈司法独立,那真是笑话。

 

共产党从制度设计到现实操作都处处体现了司法的不独立。一个司法不独立的社会谈何干涉司法程序。在某些人眼中,他们为了维护统治干预司法,就不叫干预,而民众出于维护法律正义的目的举举牌,就叫干预司法程序,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围观”这是一个曾经充满正能量的词汇,现在被共党拿来作为起诉维权人士的罪状,比如201563日网易新闻中报道了《河南贾灵敏案第三次开庭,因绝食被抬入法庭》,巩义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提到:2014424日贾灵敏等人“围观”郑州市惠济区固城村村民赵文权爬移动公司信号发射塔事件。在这里围观也成为了犯罪。它在告诉人们围观有风险,不能随便围观啊!

 

央媒还在新闻中说案件是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所为,并表示进一步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显然共党没有就此了事,还准备继续深挖深查。这样看来,这次行动是中共蓄谋已久的部署,刚好趁这次机会,把日渐高涨的维权运动给打压下去,通过打压、抓捕、树典型,恐吓警示那些喜欢围观的民众以及维权人士、访民,就像他们打压微博大V、网络推手一样,这值得围观者、维权人士、访民警惕。共产党为了维护统治,是无所不用其极。围观是公民维权的正当方式,也是中国公民创造出来的争取民主权利的社会运动的有效方式。共党就是想千方百计地抹黑围观,打压维权。所以,维权人士既要坚持参与公共事件的围观行动,也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调整维权策略,以利于把公民维权运动坚持不懈地推进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