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开始生二胎不违法呢?这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10月31日一篇《国家卫计委:现在就怀孕不影响孩子符合政策》的报道似乎给出了答案: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性子急的,现在就开始怀孕也不影响孩子符合政策。

这个答案有严重的问题。
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个基本前提:现在中国是要实行依法治国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目前,中国关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有几十条。其中,最主要的是“1法3规1条例”:1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3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1条例:《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目前,这些法律法规无一修改,也就是说,依然有效。
放开二胎,是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目前还只是某个党派的某次小型会议的决定。中共某次中央全会,指的是该党的约200名中央委员和约100名候补委员聚在一起开了一个小会。不是执政党的全体代表大会,也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300人开会发个决定,并不能立刻成爲法律生效。
杨文庄所说的“现在就开始怀孕也不影响孩子符合政策”,指的是生孩子需要怀孕10个月,这10个月之内,法律肯定会修改完成。
作爲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应该是懂法律的。法律岂能说改就改?修改法律,需要议员们开会讨论、辩论,如果议员里面反对修改的人居多,就无法通过修改。怎么能轻易说出“能赶得上法律的修改”这种话?
仅仅通过全国人大开会修改《计划生育法》是不够的。该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也就是说,该法并没有强制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只是“提倡”,具体法规是由各省自己定的,要修改,也必须一个省一个省地进行。
如果中共中央一个会议以后,全国人大、各省人大都必须、必然、肯定会通过,那么,人大真成了大家所说的橡皮图章了,没有存在价值,我们纳税人没有必要养这些没用的机构。
在杨文庄的心里,中共中央开会决定了的事,就一定会在全国人大通过,然后迅速在各省人大通过。这种想法,是典型的党政不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作爲一名高级公务员,不该犯这样的错误。
比杨文庄更糊涂的,是湖南某官员。有消息说,湖南省卫生计生负责人表示,从今至正式实施前生育二孩者不作处理。至此,湖南成爲第一个就“全面两孩”落地政策明确表态的省份。法律尚未修改,就说对违法者不作处理,这把法律置于何地?
当年,张艺谋超生事件导致网络上争议激烈。一派的观点是,计划生育不能只收拾老百姓,不收拾权贵。另一派则强烈支持张艺谋,声称恶法不必遵守。关于“恶法不必遵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即便大家同意恶法不必遵守,那还得说明如何判定哪部法律是恶法,谁来判定。暂且不延伸去谈。
限制生育,属于侵犯人权,这个自不必说,但是,法律终归要遵守。法律,必须是刻板的,不能随意变通的。
依法治国提出来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本质性的改变。20年前,还提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如今似乎都不大提了。如果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又如何实现依法治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