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江朱时代开始,面对国内外压力,开始逐渐改善中国人权,直到胡温时代,尽管中国人权还是很糟糕,但却有多放松、改善。江泽民时代,中国政府尚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可是习近平上台伊始,即公然叫嚣要敢于亮剑,否定普世价值,禁止言谈公民权利和公民社会,并大肆抓捕异议者、记者及律师,严厉打压访民,等等。
 
今年,当局公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刑法修正案(九)》,这标志着中国人权正式进入全面大倒退的恐怖时代!这两部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党纪法规,让当局打压人权更加理直气壮。
 
10月21日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发各界关注。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该条款有明显的针对性,特别是网络上“否定共产党”、“调侃领袖”、“还原历史真相”的风尚。习企图控制住党员,以遏止这些现象的肆意蔓延。
 
该规定不仅侵犯党员的正当权利,也严重侵犯了公民权——言论自由权。其开启了全面禁言的新模式!江泽民以来,言论趋向放松,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更是扩大了公民的言论空间。可是习近平上台后,就开始全面收紧舆论,展开净网行动,抓捕网络大V及异见人士,使中国言论管控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今已提升到禁止人们议论“国家领导人”的新高度。
 
所谓“不要妄议中央”、“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实是禁止“妄议”“诋毁”习近平本人。习近平上台后大事小事一把抓,所有权力都集中在他一人手中,政治局其他常委明显靠边站,党的各种大政都是他主导、拍板。为之,党内外都议论纷纷,大有不满,有动摇去其地位之势,“习大大”很生气,如坐针毡;也就是为此,习才下令出台禁止“妄议”“ 诋毁、诬蔑”的新党纪。
 
习近平虽然做着复兴中国的“大梦”,但其心胸狭小,这倒很像毛泽东。毛泽东记仇,容不下不同意见的人,谁要敢说他的不是,必置其于死地,如彭德怀、刘少奇。习步毛的后尘,向着毛泽东时代大踏步地倒退。
 
为了维护“习政”的统治,习近平不但通过新党纪震慑党内,还通过人大颁布了新的《刑法修正案》钳制、镇压人民!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刑法修正案(九)》,其中新增加了“网络造谣”、“私藏禁书”、“极端服饰”、“泄露不应公开案件”、“袭警”、“辱骂法官”等20项新罪名。这是打着完善司法之名,行封杀言论、镇压人民之实。
 
此新刑法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中国司法的大倒退。《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二十九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三十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这几条告诉我们,以后网络服务商——包括网吧老板——都必须履行“网络安全义务”,杜绝或及时举报不良信息,否则就要定罪。网民也不得在网上随便发言或转发,因为很容易被定为虚假信息而治罪。其中第二十九条更是说到“设立……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的”都要定罪。这说明,连设立QQ通讯群都有可能被抓。
 
《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规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制作、散发、讲授、发布、持有符合本条规定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严重者可判三年有期徒刑”。可是这条法律并没有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内涵与外延给出一个清晰的法律界定,其中有很大可操作的空间,尤其是持有禁书罪。什么算恐怖主义?宣传反共反独裁的算不算?什么算极端主义?《零八宪章》算不算极端?这些都是当局说了算。
 
该法案第七条,不但禁止人们持有这类书籍,还禁止人们穿戴这类服饰,佩戴此类标志,真是一边禁书,一边禁服。《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还颁布了“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不知道“新公民运动”中,人们穿“自由.公义.爱”文化衫,算不算此类罪?
 
我们真没想到,中国步入二十一世纪之后,习近平竟然全面退向手持红宝书的毛时代!可以想见,随着舆论的收紧,中国文字狱将会大大地兴起。
 
目前中国的局势严重恶化,民怨沸腾,各种大规模群体事件层出不穷。寄希望和平改良的人逐渐在减少,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革命,这和清末的发展趋势非常像。为此,习近平不是走民主改革之路,而是选择实行强力威吓、镇压,这是习近平维稳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