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保靖縣委近日發布免職通知,免去該縣水庫移民開發管理局、房產局等縣直單位紀檢組共23名組長的職務。在這23人中,11人是因所在單位三年沒辦一件紀律審查或信訪件,剩下的則是有違紀問題的。

這件事暴露的問題是,大量紀委書記、檢組長佔著茅坑不拉屎,養尊處優做老好人。相應地,現在很多地方推動反腐的辦法是逐級下達捉貪官指標,比如必須處理多少廳官、多少處長等等。為了完成考核指標,各級紀檢機關自然得掌握一批反腐線索、查辦一批問題官員。中國地方上的反腐活動就這樣開展起來。
現在紀檢幹部佔著茅坑不拉屎本身就成了被查處的問題,跟違反黨紀國法差不多,要丟飯碗了。湖南保靖縣11名紀檢組長僅僅因為三年沒辦一個案子,就跟12個違紀者一同「遭殃」。這是中國官場新情況。
要擱往年,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不辦案根本算不了什麼,實際上還是「常態」。多年前我曾同某市紀委官員聊過,那時辦不辦案可不是紀委自己說了算,而是只有市委主要領導交辦,他們才會辦案。那時候強調「班子要團結」,就是原則上不查處有問題的領導幹部。市領導不下決心非拿下誰不可,紀委根本就不敢輕舉妄動。既然黨不允許紀檢機關自作主張,紀委幹部自然是樂得無所事事,各級黨委也不覺得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無所作為有何不對和不好。
我有一位朋友,曾經在一家大型國企集團擔任紀委書記,有次見到他,開玩笑問他忙不忙,他回答忙得很,原因是經常有人檢舉揭發內部經濟問題、作風問題。一旦有人檢舉揭發,作為紀委書記他就得公事公辦,所以就經常忙於查案子。但查的一個總原則,是「有事查成沒事,大事查成小事,小事不了了之」。紀委書記的作用不是反腐,而是擺平矛盾。
現在黨內風向變了,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查案子被視為「不作為」。換位思考一下,以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也非甘於碌碌無為,而是黨不允許你有所作為。領導班子裏人人都有職務、有分工,人人掌握實權,有權力就是有實力、有利益,就會受到同僚和社會的尊重。名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實則被人視為擺設,那就意味著不被人當回事,孰能甘心處之?
砸掉那些佔著茅坑不拉屎的紀委書記、紀檢幹部的飯碗,目的是讓他們在其位、謀其政,當然是好事。紀檢組長三年不辦案,有些可能是無所作為慣了,又怕得罪人。但對於他們中的多數來說,碌碌無為的主要原因還是政治環境、權力生態使然。領導班子存心不讓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真心履職擔責,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又如何能夠有所作為?希望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碌碌無為,這正是很多領導班子成員的共同心願。
由此可見,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碌碌無為責不在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本身,而在於中共是否真心反腐,在於反腐是不是常抓不懈。如果是真心反腐,自然就要把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動員起來。砸掉平庸者的飯碗是一種問責機制和激勵機制,但如果不建立一套有效的紀檢工作機制,砸飯碗的做法就成了一種「粗放經營方式」。在錯綜複雜的權力生態下,這種做法未必能夠起到鞭打慢牛的效果。
現在我們面臨的一個困境,是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匱乏辦案的動力。每個單位、每個部門都是一個「名利場」,即使是領導班子,其實並不希望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當得太過認真。可以說,碌碌無為的紀委書記和紀檢組長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
在大陸中央層面,中紀委通過對各部委紀檢機關實行垂直領導,撕開了中央各部門權力封閉運行的口子。而在地方,現在通常是通過下指標來驅動紀委、組檢組辦案的,每個地方每年必需揪出幾個一定級別的腐敗分子。乍看這種下指標捉人的做法很荒唐,但腐敗分子到處都是,下指標捉人根本不會造成一起冤假錯案。如果不下達硬性指標,目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通常是不會真抓實幹的。
但下指標反腐畢竟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本質是一種制度化反腐的困境。不搞數字化考核,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就三年不辦一案。而從邏輯上推演,下指標捉人遲早會冤枉好人。況且完成指標不難,如果還有更多腐敗分子,怎麼辦?
解決問題的辦法,應該是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像自動電梯那樣自動運轉起來,不需要領導下達查案指令,不需要有人來抽鞭子。花掉納稅人大把的錢,養著一個龐大的網狀機構,如果大家都是三年不辦一案,那是說不過去的。但如何讓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有辦案的積極性,這的確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一個重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