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消息称,广东省佛山市决定建立廉洁试验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区内将以党委为统领,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机关分别派驻(出),实施多部门联合办公和联席会议制度。据说要经过三年努力,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惩处、预防腐败和监督制度体系,不敢腐的政治氛围进一步增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不想腐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有关部门使用了一大堆抽像空洞的概念,比如创新反腐败监督体制、腐败惩处机制、廉政监督机制和预防腐败机制,又比如试行拟任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申报审计审核制度、干部廉情预警和“熔断”机制,等等。据说居然还是借鉴的香港先进经验。但看了让人一头雾水,感到反腐这件事相当有学术味,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懂的。
    但香港是如何反腐的并不具备多少专业特征,更没有一大堆复杂抽像的概念,基本的制度安排无非是议会、反对党、廉政公署、可以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媒体,如此而已。佛山的廉洁试验方案有深奥的概念,却没有一样具体可感可行的制度设施,令人生疑。
    首先是从观念和逻辑上说,“不能腐”、“不敢腐”通过一定制度安排或能致之,但“不想腐”绝对有违现代政治制度安排的人性假说。这个人性假说就是“人性恶”假说。人性是有弱点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个个都想尽可能地吃喝玩乐。孟德斯鸠和阿克顿勋爵都认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美国对权力的规范严到极点,但多数总统从不吝于满足自己的一切私欲。
    去年有美国媒体报道,2013年奥巴马总统携家人前往夏威夷、马撒葡萄园岛和加利福尼亚州度假,光飞行费用就接近740万美元。在夏威夷2周时间,“第一家庭”花掉公帑150万美元。舆论指责“第一家庭”过于奢侈。
    在美国老老实实的州长、市长们无钱到中国旅行,但一旦碰到有慷慨大方的中国市长、省长邀请他们到中国免费考察和旅行,他们就客随主便,花中国纳税人的钱吃喝玩乐得跟疯了一样。有的返美后受到议会追究,怀疑他们跟中国方面有利益交换。
    如果有严格的制度,特别是存在民主政治对公务人员施加的强大压力,官员的确是不敢轻易腐败,他们害怕事情败露而受到追究。但即使如此,美国官员的腐败之心不死,只有一丁点漏洞,他们就会露出腐败的狰狞面目。
    所谓腐败就是对欲望的无原则满足,而人的欲望永存。官员行为不越矩,就是廉洁;无原则满足欲望,就是腐败。既然欲望永远存在,则官员的腐败念想随之。“不想腐”之说显然是一个伪命题,很容易证伪。
    事实上,中国大陆的廉洁试验非自今日始,改革开放乃至中共建政以来就有过很多探索,但都以失败告终。开始党以为确立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之后,官员就会戒色戒财,纯洁无瑕,结果失败。后来提高中纪委的地位,全面自我反腐,也出台了一些规定和措施。比如推行招投标制度20多年,1999年还出台了《招投标法》,据说是要“制度反腐”。但正如《招投标法》起草人余杭教授公开所言,招投标制度已经被寻租活动附体,在实施过程中成了工程以及采购领域腐败的遮羞布,也就是让腐败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大陆曾宣传过一个“百官共廉”典型,即苏州市,他们当年搞的就是佛山式“廉洁试验区”:对那些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实行“打招呼”教育,有点像佛山的“干部廉情预警和‘熔断’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工程建筑招投标市场,时任苏州市长杨卫泽凡是布置大工程,都把监察局长带上。
    但现在我们都知道,姜人杰副市长收受贿赂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千元,创造了建政以来受贿金额之最;杨卫泽后来当上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现已被开除党籍并移交法办。
    一场试验,一个骗局。根本的根源,是反腐缺少责任主体,或者说,责任主体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各种文件、制度和法律汗牛充栋,但欲加之罪,有条文在焉;欲不加之罪,法律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我们的“治国理政”者把反腐这件事想像得过于简单了,以为最高领导人重视,多出台文件、制度和法律,向纪委充分授权,就可以实现“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但纪委执纪不是“末日审判”,它处身于中国政治现实中,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是人,他们受到政治环境、权力生态的巨大制约,也有自己的权谋和利益考量。一名高高在上的纪委书记,他凭什么认真反腐呢?
    说到底,中共仍然未能透彻地理解人性,更没有直面人性,他们还在幻想掌权者从内心深处“不想腐”。他们对香港经验的核心要素议会、反对党、廉政公署、言论自由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只是闭门造车,搬弄一堆空洞概念,想像着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申报审计审核制度、干部廉情预警和“熔断”机制的美好。
    我敢断言,佛山廉洁试验区将来不过是苏州试验的一个翻版,注定最终以失败告终。还有一种结局就是妄称“百官共廉”,实则是昧着良心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