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采访了在6月30日通过律师年检注册的江天勇律师,此前由于美国国会人权代表团来访,江天勇律师一度被限制人身自由,电话也失去联系。
对于最终通过律师年检注册一事,江天勇律师认为,根据多年来对北京市司法局做事方式的了解,从其出发点来说,他们希望能够限制所有维权律师不能做任何事情,但是未必能做得了,因为事情的影响力太大,其面临的压力也太大,他们会看形势的发展,如果能很轻易地达到目的就绝不会手软。这次一方面是因为律师和律所的积极交涉和努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发表的《为了法治与认同》对律师的行动进行了说明,让政府一部分人的认识有所转变,消除了一些误解、误读、误判。这说明北京司法局和以前相比做法上有所改变,任何一个机关或个人都有可能犯错误,犯了错误之后及时改正都应该欢迎。
谈到其他维权律师未通过律师年检注册或被注销律师执业证的问题,江律师首先告诉记者北京的谢燕益律师刚刚于7月3日通过了律师年检注册,滕彪律师方面也在做进一步努力,如果中国政法大学出具滕彪可以做兼职律师这样一个证明(中国政法大学屈服于政府的压力,出具了不同意滕彪作兼职律师的证明),这样障碍就解除了,他认为中国政法大学应该以滕彪这样的人权律师为其荣耀,现在的做法有损于其声誉,应该尽快调整其做法。江律师表示应该继续保持对中国法律和法治的信心,因为其他的任何途径没有出路,暴力不解决中国的问题,只有发动民间和官方的所有力量推动法治的进步,以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而且回头来看,中国在法治进程中确实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维权律师尽管身处险境之中,但还是能发出一些声音,其中也有一些博弈,博弈的结果有不少比较令人满意,所在采取现在的法治手段,还是有空间可为,各个地方虽然原因各不相同,但维权律师不应该丧失信心,而要不断争取。
关于律师年检制度是否应该废除的问题,江律师毫不犹豫地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律师年检制度应该立即废除,因为司法部是根据自己的一个部门规章《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也就是公安部第46号令来实施律师年检注册的,但无论是1996的颁布的《律师法》还是2008年6月1日实施的新《律师法》没有律师年检注册这个说法,这等于司法部自我授权,没有依法行政,一个部门可以就法律的实施细则做出规定,但前提是必须有法律授权。如果大家高度关注和不懈努力,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有可操作性的,可以提请诉讼,也可以给相关立法部门提建议,对部门规章的合法性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