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西环路居民李广、彭国辉、唐林、叶年长、黄健、将秀英、龚自强、何思展等人因为不满家中的房产被强制拆迁,于近日到北京上访,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城乡建设部1988年2月12日《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出台之前)的房产被当作违章建筑拆除而不获补偿,以及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补偿价格过低等问题。7月6日,他们成功地将上访材料递交到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但这马上就惊动了桂林地方政府,7月7日至少有三名上访者被闻讯赶来的桂林象山区政府人员堵在旅馆内,失去人身自由。

李广等被拆迁人的房产都有镇政府颁发的建筑证,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86年和1989年两次“三违清房”经乡镇、郊区、市三级政府核查,认定了房产的合法性。但在2005年初,桂林市拆迁办以西环三期工程为由,要求李广等人自行拆除家中的“违章建筑”,而且对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认定的合法房产仅给于每平米1689元的补偿价格(当地同区位商品房价格在每平米3500元左右),这引起李广等居民的不满。李广等被拆迁人还质疑说,开发商自始至终没有给他们出示土地批文等建设用地手续,拆迁地块也不是用来修建马路。

由于居民拒绝搬迁,李广等人家中的房子被强拆,在强拆的过程中,有多人遭受拆迁工作人员的殴打。(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