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318-yf1p1.jpg
3月16日,四川阆中法院对8名违法讨薪农民工进行公判大会,8名被告分别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处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被告获缓刑。(Public Domain)
m0318-yf1p2.jpg
3月16日,四川阆中法院对8名违法讨薪农民工进行公判大会,8名被告分别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处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被告获缓刑。(Public Domain)

四川阆中市法院本周三公判8名讨薪的民工,引发舆论一面倒的谴责,称这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是重返文革。中国劳工界也发起联署声讨,要求追究欠薪单位、阆中市政府部门及法院的相关责任。

中国多家媒体日前报道,3月16日,四川阆中法院对8名违法讨薪农民工进行公判大会,8名被告分别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处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被告获缓刑。“公判”现场的照片可见几名农名工被警察押着一字排开,空地上站满了“旁听”的群众。

根据报道,去年8月,百余名民工聚集在阆中市学府花园项目部,索要该项目拖欠的工资无果后,前往当地一个旅游景区堵塞大门,不准游客进出,希望以此方式索要工资。当地警方接警到场后,民工将民警围住并强制将其挟制至市政府,引发大量市民围观。

有关讨薪民工被公判的报道,迅速引发公众极大反弹,舆论一面倒地谴责阆中当局侵犯人权,倒行逆施。广东时评人洪巧俊撰文称:公判大会是公然的违法行为,早在26年前,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是违法的。完全出于“人治”决定的公判大会,是依法治国的负面教材。可见,法治中国还有待更强有力的“全面推进”措施来保障。网民“S红茶加奶”在微博上留言道:都说社会在进步,为什么我们看到的是在倒退呢?基层的这些做法,难道中央都没看到?还是看到了,也默认了?平民百姓的希望何在?这样发展下去后果很严重。

关注事件的庞琨律师3月18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阆中法院的行为不仅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只判农民工,不判欠薪者的做法也是本末倒置:

“我认为这个要从根本,从社会治理或者司法公正、正义的角度,去追究拒不支付工资的老板和资本方的刑事责任,因为现在欠薪罪也入刑了,应该先打这些人,才能够对社会或者司法公正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而不是先打这些讨薪的人,去追究他们的责任。我觉得这是一个本末倒置的行为,不管怎么样,这个公判大会对于我们国家社会的法制建设,是个严重的倒退。”

庞律师也分析说,公判大会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他也认为,公审事件之所以在网上引发轰动,与事件涉及“讨薪”不无关系,而有关当局高调公审,显示欠薪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其实这个公判之所以这么引人关注,更多的是因为有’8个农民工’这么一个吸引人眼球的字眼。从另外一个角度,为什么四川这个地方那么高调地去宣布对农民讨薪的案件进行宣判,我认为可能是认为社会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讨薪的事情比较多。农民工没有办法,可能被逼无奈,采用了一些极端的办法。“

就在几天前,黑龙江双鸭山矿区上万名工人也为讨薪走上街头,并带来一连串连锁反应,几天来,中国多地相继发生工人集体讨薪维权的事件。

3月18日,劳工界暨社会各界人士发起声讨阆中法院违法公审公判讨薪民工的联署行动,强烈要求追究欠薪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追究阆中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监管责任部门的法律责任;同时追究阆中法院违反宪法和法律、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劳工学者王江松3月18日向本台表示,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公判”大会引起公愤,也触怒了已经沉默许久的劳工界重新发声,是“坏事变好事”: 

“现在看起来应该是坏事变好事,引起公愤,我觉得反而对劳工下一步维权会有一些积极的推动,因为人逼到底线,没办法了。自从一些劳工NGO(骨干)被抓以后,劳工界都沉默了好久,没发声了,但是这一次又出来说,发了一个联署,声讨阆中法院非法公判讨薪民工,现在签名的特别多,社会各界特别多。”

而在3月17日下午,刊发报道的阆中法院已撤下相关文章,但截至目前,官方并未对事件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