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袭警案及疑犯杨佳成为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的热点,是理所当然的。近日,对杨佳的作案动机以及对上海警方宣布的有关信息特别是对办案方式与手段的质疑也越来越多。请先看光明网友发表的后又被众多网站转贴的一篇评论。
《对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承办杨佳故意杀人一案的十四点疑问》
(2008年07月17日00:09:59)
1、杨佳没有固定工作是可能的,但没有固定工作并不必然的就会去行凶杀人,而该局新闻发布会上却出现了杨佳\”无正当职业\”的说法,此说法具有明显的影射成份。不知该局掌握着杨佳从事着何种\”非正当职业\”的事实?
2、杨佳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应由辩护律师按程序提出、由司法机关委托具有公信力的机关鉴定,上海市公安机关此时单方委托所作出\”有刑事责任能力\”之鉴定即不具有公信力,也与其公布的事实互相矛盾;且其所聘用人员多为上海司法系统人员,无独立性即无公正性;
3、案发后上海市公安机关通过北京市公安机关把杨佳母亲带走,以禁止其与任何人接触;杨母并没有参与作案,也不可能支持儿子杨佳行凶杀人,公安机关对杨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律依据,具有很强的封口掩盖真相之嫌疑;
4、案发后闸北区检察机关所指派的律师谢有明会见杨佳达两个多小时,后来谢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反复强调杨佳思维严谨、素质高、法律意识强,却拒不肯讲杨佳的作案动机,也不肯讲闸北公安机关是否有过错:不知谢律师是在为杨佳提供服务,还是在为判杨佳死刑制造舆论?
5、谢有明身为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同时又担任行凶刺杀闸北区公安警员的杨佳的辩护律师,有违《律师法》及律师职业规范;仅其\”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重……,估计是死刑\”之说法已丧失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资格,证明其在配合公安机关,正在以辩护人的身份侵犯杨佳的权益;
6、如谢有明律师所讲,既然杨佳\”法律意识强、自我保护意识强、逻辑严密、素质高\”,那么杨佳仅仅因受到几个小时的盘查就向该局索要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岂不是无理取闹?该局怎么可能会对无理取闹行为作出让步并派员上门到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北京去\”协商\”、\”解释\”?杨佳如此一个\”头脑冷静、逻辑清晰、思路严谨、自我保护意识强、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去杀害多名警察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
7、上海市公安机关拘留\”造谣发帖者\”郏先生,令人不能理解:如果其所言之事实不存在,则根本不足以损害闸北区公安分局的形象,事实完全可以由杨佳本人及其家人澄清;既然该局没有致残杨佳,带领杨佳作个鉴定就能证明真相;而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该局先称杨佳是报复行凶,后又称不是(报复行凶),却先行把知道事实真相的杨佳母亲予以隔离,又把发布消息郏先生拘留,如此作法令公众无法掌握真相,使公众无法不产生怀疑;
8、郏先生在苏州,发帖地点也是在苏州家中,如果其所发之帖有违法之处,也应该移交苏州警方调查处理;上海警方仅因郏先生发出了对警方不利的帖子就直接动用警力拘留郏先生,已超越管辖权限,且属于\”自己作自己案件的警察\”;在这里,闸北公安机关是被指证之主体,只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而不能对指证人施加强权,施加强权则具有\”杀人灭口\”之嫌疑;
9、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杨母与杨佳生活在一起,知悉杨佳与闸北公安分局纠纷的全过程;郏啸寅是主动道出杨佳袭警动机的人,在事件未经法庭调查核实之前任何一方均无理由妄作断言,其两人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上海警方隔离杨母、刑拘郏啸寅是在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是妨碍证人作证、掩盖真相的行为。
10、既然该局执法中没有对杨佳实施违法行为和造成侵害结果,为何杨佳会作出如此极端大案?是杨佳精神失常,还是该局说谎?
11、既然该局称杨佳曾投诉说\”遭到民警殴打\”,此说法已与郏先生所发布的\”杨佳被警方致残\”吻合了,至少说明郏先生的说法不是凭空捏造的,该局为何气极败坏的抢先对郏先生采取强制措施?
12、该局能公布2007年开始盘查杨佳时的录音,自然也应该全部公开当时杨佳在派出所接受询问及滞留全过程的录音、录像;挂一漏万的予以公布、而不能全部公开录音录像、无法令公众信服;
13、既然杨佳2007年10月在上海没有受到该局的侵害,为何该局两次派督查人员千里迢迢到北京与杨佳\”解释\”、\”协商\”?
14、杨佳向该局提出的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是什么?既然该局执行职务没有任何不妥和违法之处,为何曾又同意赔偿杨佳1,500元?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据称本帖作者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代理过众多的疑难案件,并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和点评案件。且不管作者身份是否属实,其发出的十四点质疑确是个个直指要害。针对上述十四个问题,我们简直看不出有关部门能有什么可以充分合理解释的理由。
我们知道,往往地,当某个事件被公众广泛质疑,有关部门无力招架,眼看事态发展难以\”收拾\”时,它们便会使出最阴的一招:封锁舆论,审查网络,删除帖子与留言,并为这个事件的关键词设置网络\”过滤\”.先躲过这一\”难\”再说,至于这么做对执政党形象、对政府公信力的长远伤害,那可管不了这么多了。
上海闸北袭警案发生固然是个悲剧,六名警察被害当然应该哀悼,杀人凶手也当然该被绳之以法。但是,悲剧既已发生,我们仍需冷静严守法律底线,按章办事。上海警方着力维护自己形象的\”努力\”当可理解,但法律的公正、法律的尊严的价值远远大于上海公安的形象价值,并且,如只靠\”法外手段\”维护自身形象,往往引发更大质疑,使得你将来即使是披露实实在在的真相也再无人相信,最终事与愿违、得不偿失。所以,我们希望上海警方能够虚心听从合理的批评建议,把这次震惊海内外的闸北袭警案的办案方式与过程以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形象留给世界、留给历史、留给后人。那将不仅会真正改进上海警方的形象,也将会是中国司法公正进程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也因此,希望\”闸北袭警\”\”杨佳\”等词不会成为下一个网络\”过滤词\”,特别希望对杨佳有无受虐待而丧失生育能力这一关键问题做出公开公正的司法鉴定,希望能看到杨佳说话,也希望此案能继续让公众持续广泛关注、自由质疑。这也将是中国公民社会健康发育的又一个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