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官员或亲建制人士已多番谴责港独言论,但表明争取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其召集人陈浩天进一步表示,香港现时不须用武装起义来争取此目标,但亦不排除日后会用上。在此之前,中国外交部驻港副特派员胡建中则表明,反国家言论可被视为叛逆而判刑;不过,同属建制的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则公开唱对台,指胡在说政治术语,强调限制言论自由须立法,且须符合国际标准及为香港接受。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今(18日)早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其核心团队约有三十名成员,半数为学生,月内会上街派发传单及进行其他宣扬活动。他强调,该党现时只是言论阶段,便已引起中方官员严批,这并不令他奇怪,反是香港律政司袁国强称,会密切留意港独言行,并「依法」处理,令他觉得袁的说话「如此低层次」。
陈又说,该党没有煽动别人拿武器上街,亦认为香港现时没有武装起义的需要,但若其他方法均无效时,不排除有武装革命的可能性。不过,他不愿解释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用武装革命,强调没有一条硬绑绑的分野,一如他一年前没有想到今天会组织民族党一样。
而在昨天,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胡建中加入批驳港独的行列,他在公署开放日上表示,香港分离主义思潮正蔓延,一些激进团体更打着本土自主的旗号兴风作浪,妄言要废除《基本法》,他强调,港独违背《基本法》,永远没有出路,而为保国家安全,言论自由也须受限,一些反国家言论须依法限制。
他解释,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将煽动仇视中央政府、暴力违反等反政府及反国家的言论或宣传行为,定为叛逆、煽惑离叛及煽动叛乱等罪行,并已有司法判例。
不过,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出,如要限制香港人权法中保障的基本人权,包括言论自由,须先透过清晰法例,不能直接引用人权法或国际人权公约的限制条款来作出限制。
曾为建制派民建联创党主席的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更不讳言,胡建中指港独人士兴风作浪,是一种「政治术语」,因为外交部驻港官员要维护国家在港的安全及主权,因此在感觉受冲击时便会提出批判。
曾钰成更曲线批评胡建中的立论,指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必须经过立法,而所立的法例亦须符合国际标准及为香港社会接受。他指出,港府无意就近期的言论重启基本法中有关国家安全的廿三条立法,目前的讨论「虚无飘渺」。
香港2003年曾就廿三条进行立法,但激起逾一成港人上街抗议,条例最终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