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5月9日晚上发表的微博,警方在周六晚上八时多接到举报,昌平区有一家足疗店有卖淫嫖娼的问题,并当场逮捕六名人士──其中包括雷洋。这宗发生在天子脚下的疑似冤假案,根据昌平区的派出所的说法,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于死者手臂和头部都有明显淤血,警察说是雷洋途中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所致。
警方试图让人们关注雷洋的嫖娼事实:200元嫖资、足疗店、卖淫。但舆论关注的不是雷洋是否嫖娼,而是雷洋怎么死的。雷洋妻子的一句话:“不考虑丈夫是否嫖了娼,只在意警方执法是否有问题。”
网名为“沙子老七”的人写道:“雷洋死了,他就职于那儿我不关心,他持怎样的政治立场我不关心,”评论者接下来说,“我只关心他死了,他在被‘抓捕’的过程中死了。而整个抓捕过程中对警方有利的东西全部没有——执法记录仪没戴、拍摄手机‘被摔’了、周边摄像头全坏了。”
从5月11日起,网络上流传几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就雷洋离奇死亡案的联署公开信,其中包括《中国人民大学88级部分校友就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声明》、《我们不得不发声──中国人民大学77、78级部分校友关于雷洋事件的声明》等。
新京报星期三报道说,88级校友的公开信确实是出自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开信作者之一的校友称,自雷洋事件发生起,身边同学便非常关注,不少校友通过社媒提出观点和看法。“至少有上百位校友参与了讨论,有同学针对这一事件列出了成文的提纲” .
88级校友的公开信措辞激烈、情绪鲜明,对雷洋之死表示震惊、悲痛和愤怒,指责昌平警方接报后由便衣警员出警,查处卖淫嫖娼治安案件,并不是所谓执法程序瑕疵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渎职”,要求“彻底整顿约束公安纪律”,认为雷洋的死绝非意外,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悲剧,呼吁最高权力机关对雷洋之死展开独立、公正的调查,让民众得到最基本可靠的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城市秩序。
此外,另一封由132位中国人民大学77、78级校友就雷洋案发表的实名声明,经记者从人大校友那里证实,确是在校友圈内和网上流传。这封措辞相对温和的公开信表示,雷洋之死,惊动国人,作为雷洋的校友和学长,感到无比悲痛。希望共和国的公民和子孙后代,未来能生活在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真正的法治社会,一个充满阳光而不是几乎所有公民普遍存在安全焦虑感的环境里。
▲美国之音(VOA)5月10日报道:北京市民被指嫖娼受拘猝亡 舆论哗然
北京—北京昌平区居民雷洋被当地警方控制后猝亡的事件引起包括中共党媒在内的舆论关注。警方通报称,雷洋涉嫌嫖娼,被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突然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而死。这个说法受到死者家属和舆论质疑。雷洋亲属已经聘请律师,准备诉诸法律解决。
据《新京报》报道,5月7日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雷洋离家后身亡。其家人和昔日同学说,雷洋当晚九点左右离开家,前往首都机场接来访的亲戚后失踪,次日凌晨警方告知雷洋的死讯和涉嫌嫖娼指控。来访的亲戚在机场久等后自行叫了出租车。
报道援引雷洋妻子吴文萃说:“警察开车送我们回来路上,才说是执法时遭遇雷洋反抗。”
吴文萃还说:“警方说雷洋本人承认嫖娼。”
据报道,雷洋夫妇原是高中同学,已结婚三年,出事当天是两人的结婚纪念日 .
北京昌平区公安局5月9日在其官方微博“平安昌平”上称,5月7日20时许,警方接群众举报,随后依法迅速查处,当晚在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查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6名”,在将涉嫌嫖娼的雷某带回审查期间,这名29岁的本市人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昌平警方的官方微博称,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该人(雷洋)突感身体不适,送医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篇微博通报数次使用“嫖娼”、“卖淫”等词语,还指称雷洋“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但是没有列举相关事实证据,只是表示,“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介入并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目前,此次抓获的其他5人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至截稿前,这一通报已得到近1.7万网友回复。绝大多数网友质疑警方的说法,认为死者在前往机场接机途中去嫖娼不合逻辑,且警方的整个执法过程没有任何记录,对具体的执法地点、执法民警及车辆、人证和物证也秘而不宣,这种语焉不详“自说自话”的态度难以让人信服。
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室张主任接受官方电视台CCTV采访时称,5月7日22时09分,雷某被送到医院急救,当时已瞳孔放大,无生命体征,经过心肺复苏等常规抢救45分钟,生命体征未恢复。
据腾讯新闻刊登的消息,医院知情者披露,事发当晚,雷洋被送进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时已昏迷,而且带着手铐,嘴上有血。
澎湃新闻报道说,雷洋的父母见到儿子头部颈部多处受伤,嘴角有血迹,衣服遗物不知去向。
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一位接听电话的警员证实,该派出所就是把雷洋带回处置的公安机关。东小口派出所在事发地点五公里以外,地处另一个辖区。
财新网报道说,多位目击者称,当晚雷洋奔跑呼喊救命,身后有便装男子追赶,随后雷洋被摁倒在小区停车位上。多家媒体报道说,该小区内监控摄像头已经损坏,不能调出事发时监控录像。
雷洋的同学在网上发布了一篇《关于人民大学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情况说明》。文中写道,雷洋夫妇四月下旬刚得一女。事发当日,有亲属来京探望,雷洋在离家前往首都机场接机的途中与家人失去联系。雷洋亲属于第二天凌晨1时被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派出所告知,雷洋因“涉嫌嫖娼”而被昌平警方控制期间突然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而死亡。
5月8日凌晨,家人见到了雷洋遗体,发现其手臂和头部都有明显淤血,不像心脏病猝死。警方后承认确实曾与死者发生过肢体冲突,但这些伤口均是死者在强烈反抗和跳车过程中造成的。很多网民质疑,昌平警方为何未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雷洋死讯?雷洋生前的手机定位信息为何被删除?发生肢体冲突的警察伤在哪里?警方为何不及时公布当事警察的信息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
目前,雷洋的亲属已聘请律师介入。美国之音记者星期二联系到了代表雷洋亲属的彭吉岳律师。彭律师表示,他现在不方便与记者沟通有关雷洋离奇猝死的案情。他表示,正在联系尸检,但还没开始验尸。
对雷洋实施抢救的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位接电话的人员对美国之音表示,该医院只是对警方送来的病人做了正规的医学处理,就是一个抢救过程。5月11日,记者在这家医院看到,十数名穿制服的特勤人员在门诊大楼内外警戒,其中一人表示,他是一天前才上岗的。该院宣传部聂女士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该院能对外公布的信息均以央视报道为准。
5月10日,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就此事发表社评,呼吁“以公开守护公正”。社评写道:“警方公布信息及时且必要,有助于还原事实、回应关切,是司法公开的实际举措,体现出一种进步。”
雷洋家属表示,希望能有更多的证据和细节来证实雷洋死亡真相。
▲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10日报道:男子在北京被指嫖娼 送往审查时离奇死亡惹争议
一名29岁男子周六(5月7日)凌晨被警方带往北京昌平区派出所时候突然死亡,但家属指男子死亡疑点重重,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
死者名叫雷洋,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毕业,得到硕士资格。根据雷洋的同学在“知乎”发表的声明,雷洋的女儿在约两周前出生。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周一(5月9日)晚上发表的微博,警方在周六晚上八时多接到举报,昌平区有一家足疗店有卖淫嫖娼的问题,并当场逮捕六名人士──其中包括雷洋。
官方解释说,雷洋被带回审查时,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而警方对雷洋采取“强制约束措施”。不过,雷洋在被带回审查时,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他送至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说法
但是,根据雷洋的同学在“知乎”发表的以《关于人民大学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情况说明》为题的声明,雷洋亲属质疑警方说法。
第一处与警方说法有出入的地方是,家属指雷洋是在周六晚上9时从家中出门,前往首都机场迎接亲人。所以,如果根据家属的说法,雷洋八时多还在家中。
家属指,周六晚上11时30分至周日凌晨1点时,不断致电死者手机,不过都未能跟死者联络上。到了凌晨1点时,死者手机终于有人接听,不过话筒的另一端是一位自称来自昌平区东小口镇派出所的人,请家属到派出所。
家属指,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提供的消息指,雷洋在周六晚上10时09分抵达医院,不过在到达时已经死亡。
BBC中文网曾向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查询雷洋的死亡时间,不过发言人说:“不太清楚,不能回答。”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说,雷洋涉嫌嫖妓
家属在周日凌晨四时许随警察抵达医院,看到雷洋遗体上手臂跟头部有淤血,警察指在路上雷洋激烈反抗,跳车头部着地所致,而警方亦阻止家属对遗体拍照。
家属亦指,雷洋喜爱运动,有每周踢足球的习惯,而且没有心脏病史。另外,家属质疑雷洋假如跳车的话,身上应该有明显外伤,但实际并非如此。加上据派出所所述,雷洋已被制服及招供,他并没有理因需要,及成功跳车。
家属更质疑在雷洋死亡后的两个小时,派出所也没有跟家属联系,而雷洋的手机一直也没有人接听。
家属期后也发现,雷洋手机死亡前几天的通话记录、微信朋友圈关于孩子和家庭的讯息及手机上的位置记录被部份删除。
媒体报道与微博评论
雷洋事件在中国各大报纸都有所报道,包括《新京报》及《凤凰网》等等。
根据《北京青年报》即时新闻报道,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医生说,雷洋送抵医院时已无生命迹象,但有进行抢救措施,在周六晚上10时55分宣布死亡。不过,雷洋的口腔有“血性分泌物”,而雷洋是否因心脏病发身亡,则需法医检查后才能判断。
另外,《北京青年报》找到一个目击者。他说:“5月7日晚,我散步回来时看见雷洋倒在地上,当时他身边已经围了一二十个人,他一直在呼喊‘救命啊救命啊’,后来有人报警,便看到雷洋被铐上手铐带上车走了。”
《新京报》更报道指,事发当日是雷洋与妻子的结婚纪念日。
中国官媒《人民日报》也就事件发表微博评论,指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声明“寥寥数言,尚无法确证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也缺乏事发具体时间、地点、经过等关键要素”。
《人民日报》更指:“更重要的是,围绕此事,在家属的说法与警方的声明之间,存在一定程度出入,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
不过,《关于人民大学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情况说明》在“知乎”已被删除。
社交媒体上,雷洋事件的讨论更群情汹涌──而不少网民都对警方的说法表达不信任。
一名名叫“黄益文sunshine”的网民在微博上说: “这个事情跟嫖娼不嫖娼没任何关系,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在公安局死人了,动了私刑?”
在河南驻马店市的“荷兰叶大勇”说:“不管他是硕士是初为人父,也不管他是嫖娼还是色情狂。这都跟他是生活在这个土地上的人没有任何关系。莫名其妙的死了而没有任何说法却不得不让人恐惧。”
网友“孙小菇”说:“请给出证据,应有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到底是哪家店,究竟是足疗按摩还是嫖娼,其他被抓人等现在是何状况,事发或抓人时有没有目击证人,发生冲突因何而起,又何以致人死亡。雷洋是‘顺路’去足疗店,那么沿途街道摄像头应该能够拍下他几点几十分路过何地,据此可以推断究竟是家属撒谎还是派出所撒谎。”
警察滥权的争议
不少评论皆指,雷洋事件让人联想起2003年发生的“孙志刚事件”。
当时,孙志刚出门前往居所附近的一个网吧,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的警察拦截。
原籍湖北的孙志刚身上没带上身份证,警方以“三无人员”的理由带他回派出所,其后被转送往收容站。三天后,他被发现在收容人员救治站死亡。经过《南方都市报》记者的调查后,发现孙志刚被工作人员毒打致死,而孙志刚事件亦为收容遣送制度划上句号。
国际特赦组织研究员潘嘉伟对接受BBC中文网访问时说:“中国的法律底下,假如有任何酷刑的情况发生在看守所或看管情况下,应该是检察院方面进行调查。”
潘嘉伟说:“对于公安,一直都没有太多制衡的方法……假如去到看守所的看管期间,发生酷刑、或者发生殴打的情况,很多时检察院方面的人员都不会去发声。”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5月10日报道:北京疑案:刚为人父被指招妓畏罪跳车心脏病发亡
任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的北京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雷洋,大概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生命会如此的结束,他的同学们更加怀疑雷洋之死,疑点重重,在微博留言,要求当局还雷家一个真相。
这宗发生在天子脚下的疑似冤假案,根据昌平区的派出所的说法,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于死者手臂和头部都有明显淤血,警察说是雷洋途中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所致。
但根据雷洋的同学们在微博上所发表的声明,全案疑点重重,警方的说辞难以令人置信,要求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支持,为一个逝去的年轻生命还原真实过程,给其悲痛的亲属一个交代。
根据雷的同学们所发的《关于人民大学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情况说明》,雷洋在4月24日刚和妻子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孩,他的亲属要过来探望,所以他在5月7日晚21时左右从家里出门去首都机场接他的亲属,但之后却失去联系。
说明指出,从晚上23时30分至第二天凌晨1点,其妻子和亲属不间断打电话,但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直到凌晨1点电话有人接听,接听人自称来自昌平区东小口镇派出所,并告知亲属需要去派出所,亲属于1时30分左右到派出所。派出所告知的大意是: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根据昌平区中西结合医院给出信息,雷洋到达医院时间是5月7日晚22点09分,到达时已经死亡。
说明进一步指出,凌晨4时30分左右,亲属随警察来到医院,见到雷洋手臂和头部有明显淤血,与警察交涉,警察给出答覆是路途中雷洋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所致。亲属要求对遗体拍照留存被禁止。
在这个公开说明中,雷的同学们认为事件产生了一系列的疑问:
一,雷洋几乎每周都踢足球,全年无休,据了解亲属也没有心脏病史,为何会突发心脏病?
二,手臂和头部的淤血如果为跳车所致,应有明显外伤,可据家属观察无明显外伤。按照东小口镇派出所所述,执法后已被制服并招供,为何还会尝试并成功做到跳车?
三,医院给出的雷洋死亡事件是22时09分(抵达医院时间),可是在之后长达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为何派出所不联系亲属,并且亲属一直打电话也没人接?
四,亲属交涉后发现,雷洋手机上死亡前几日的通话记录,微信朋友圈里面关于孩子和家庭的信息,手机里面的位置纪录都被部分删除,这是何人所为?为什么需要这样做?
雷的同学们说,他们完全不敢相信此事会发生在身边。说明指出:“我们无比痛惜一个刚出生2周多的孩子就这样失去了父亲,我们无比痛惜一个刚生产完的妻子就这样失去了挚爱,我们无比痛惜其年迈的父母就这样失去了年轻而前途光明的儿子。”
▲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11日报道:雷洋事件持续发酵 视频拍到雷洋连连呼喊“帮帮忙”
北京昌平的一名29岁男子雷洋上周六(5月7日)晚上在警方押回审查期间突然死亡,视频及目击者的说法在媒体曝光,雷洋事件在舆论上继续发酵,昌平检察方亦在周三(5月11日)宣布介入事件调查。
中国各大报章继续以显著篇幅报道雷洋突然死亡的事件。根据《澎湃新闻》采访到的其中一位目击者,雷洋先被抓上警方的小车,十多分钟后,雷洋被便衣警察架到警方的面包车,但当时雷洋已经没动静了。
雷洋被抓上警方小车前,曾大喊“帮帮忙”,目击者称当时有五名便衣警察。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周三(5月11日)公布,昌平检方将介入雷洋事件的调查,并将派法医协助调查。
而《澎湃新闻》的视频采访,已经在“秒拍”网站、“腾讯视频”等平台被删掉,不能再浏览。
警方最新说法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微博在周三凌晨一时多再次发布更新,交代雷洋事件发生经过。
警方指,上周六晚上9时14分,雷洋从其中一间足浴店离开,被警察拦截盘问。雷洋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的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
当车辆行驶中,雷洋突然挣脱看管,窜到前排副驾位置,打开车门逃跑。警方再次抓到雷洋,为他戴上手铐,整个过程长约半小时。
不过,雷洋感到身体不适,在晚上10时05分被送到中西医结合医院,但约50分钟后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更指,现场检护物证,证实雷洋以200元嫖卖。
家属回应
雷洋妻子接受了《新京报》旗下的微信公众号“剥洋葱”的采访,指当日雷洋在晚上八时多至九时出门到机场,接送湖南来的奶奶、姨妈和嫂嫂看他们出生两周的女儿。
雷洋离开家里的时间点是家属与警方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争拗点。
另外,雷洋妻子亦继续质疑雷洋死亡约三小时后,警方才通知她到派出所。雷洋家属在几个小时后看到雷洋遗体,而他的身体上有多处可疑的伤口。
雷洋妻子接受央视访问时说:“我们的亲人看到了那个尸体,身上的伤痕很多,包括头部也有一些瘀青这些的。我们觉得如果是跳窗的话也会有擦伤,但脸上也没有擦伤。”
雷洋妻子对“剥洋葱”说:“不考虑丈夫是否嫖了娼,只在意警方执法是否有问题。”
嫖娼非刑事罪行
京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陈有西接受BBC中文网访问,厘清嫖娼并非犯罪。
陈有西说:“在中国,违法跟犯罪是两个概念。嫖娼是一种风化行为……在中国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的行为……在中国没有嫖娼罪,没有卖淫罪。”
他指出,嫖娼这种行政违法的行为,处罚只有罚款或治安拘留,最高处罚是拘留15天。
陈有西说:“应该由检察机关进行调查,不能够由涉及嫌疑的公安机关本身进行调查。本身进行调查很难查清真相。”
他认为,现时北京检方会参与雷洋一案的调查,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做法。
对于雷洋一案特别引起关注,陈有西有这样的想法。“因为这不涉及到单独的一个雷洋的权利,这涉及到的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权利和警察的权利,发生接触以后,应该怎样规范,所以大家才会这么关心。”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5月11日报道:官方发布的雷洋事件最新进展引发强烈质疑
今天(5.11)《人民日报》发布了权威的警方通报:标题为“北京警方通报雷洋死亡事件”,内容如下,1. 雷某试图逃跑,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将民警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2. 警车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3. 将雷某带回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死亡。4. 雷某在足疗店嫖娼,支付200元嫖资。
但是,到发稿时为止,警方并未提供出与雷洋事件相关的完整人证丶物证及视频,纯属是一面之词。为此,已经引发了网上的一片质疑之声。
作者维扬卧龙的文章说,按照警方的通报,他们是晚8点就接到足疗店有卖淫嫖娼举报,晚9点14分发现雷洋从足疗店离开,换句话说,警方没有抓到现行,捉贼拿赃捉奸拿双,在没有抓到现行的情况下,仅靠后来抓住的足疗店人员单方面口供,称有200元嫖资来给抓雷洋作证,那也是难以服众的,除非警方交待出雷洋嫖的是哪位失足女,并有生物证据证明嫖娼事实存在。比如小雨伞中的精液或者失足女体身体中的精液,进行DNA鉴定。
警方抓嫖不是逮捕间谍,根本没有必要便衣悄悄进行,埋伏在店周围,等人出来再抓活口问供,带着人直扑目标店进店抓现行,才是正常的。而更难以让人接受的是,抓捕地点的摄像头,也“恰好损坏” ,而小区里另外两个摄像头都正常工作,天下有这么巧的事吗?无巧不成书,那是评书,现实中所谓的巧合,都必定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联系!
由此我们可以推定:警方最新通报隐瞒了对他们不利的事实,而把自己打扮成受害人模样,是别有用心的开脱!警方的二次通报看似比第一次通报丰满了许多,有理有节还有据,但是却无法让人信服,因为要么是孤证,要么程序不合法。种种迹象,都说明其中肯定有猫腻,警方如果问心无愧,根本没有必要这样!
作者风青杨V 的文章说,早在两年前,就有专家指出,在双方强弱不对等的情况下,对于弱势的一方,应该有更多的保护措施。比如,无论案情大小,无论涉及何种性质的案件,当警方需要讯问当事人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在没有录音录像设备的情况下,或者在录音录像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警方不得讯问当事人。
更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没有录音录像,一旦当事人指控警方殴打、虐待当事人或刑讯逼供,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而警方则有义务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当事人指控的行为。如果拿不出证据,当事人的指控就要被认为是成立的。不然我们就永远无法解决,花纳税人那么多钱建的监控。一要用的时候,他却总是坏掉了,坏的又是那么及时!
作者汪刚强的文章说, 执法记录仪被雷洋砸坏,的确是个好理由。不过当地警方至少忽略了一点:一介书生如此凶悍,后来咋就犯心脏病猝死了?再则说了,好几个警察执法,居然搞不定一个书生,还被人砸掉了执法记录仪,警方平日里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这样的警察,看来还得让人去保护,还谈什么打击邪恶,保护人民?趁早改行做别的吧。
至于那啥支付200元嫖资,还是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吧。不知道增加一个轻飘飘的理由,远不如不增加的好么?那嫖资上有雷洋的亲笔签名和指纹吗?现场有雷洋支付嫖资的监控视频吗?靠几个被抓的性工作者的“口供”说事,你当全国人民的智商都和你们一样如此低下吗?
▲美国之音(VOA)5月12日报道:雷洋猝死政府忙公关:雇水军、删贴、掉包视频
北京居民雷洋被警方控制后死亡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昌平警方已通过党媒之口披露不少雷案“细节”,舆论维稳车轮已经启动。昌平公安的微博跟贴中出现大量网络水军,腾讯网还将一段长达4分钟、浏览量突破2000万的现场视频,调换成了雷案中的“足疗女”在电视上“认罪”的视频。
昌平公安分局的官方微博@平安昌平被指雇佣大量水军为自己“引导舆论”。@平安昌平就雷洋之死发布的公告下面有上万条评论,其中有不少支持警方的用户均来自同一家网络公司。
此外,腾讯网曾发布了一则题为《雷洋涉嫖身亡事件:目击者拍摄执法现场曝光》的视频,长达4分多钟,其中有网民拍摄的雷洋被捕时呼喊求助的画面,还有腾讯记者现场采访目击者的内容,视频发布后浏览量很快突破了2000万。然而几小时后,原链接下的视频被替换,原始视频在墙内遭删除。(原视频已被网民上传到了YouTube备份)
5月7日晚,29岁的北京昌平区居民雷洋在回龙观龙锦苑东五区小区内停车场被便衣警察逮捕,不久后死亡。5月9日晚,昌平警方在微博上发布通报,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抓获涉嫌嫖娼的雷洋”后,雷洋“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了强制约束措施”,在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雷洋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据报道,雷洋是湖南常德人,于201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后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任职。雷洋夫妇于今年4月刚得一女,5月7日晚亲属来京探望,雷洋离家去首都机场迎接 ,之后失去联系。家属表示,至5月8日凌晨1点才联系上当地派出所,到医院后发现雷洋手臂和头部有明显淤血,警方称是雷洋跳车受伤所致。家属要求对遗体拍照被警方拒绝。
据财新网报道,雷洋家属对警方通报中的内容不认可,并表示期待检察院进一步的调查结果。针对雷洋是否嫖娼的争议,其妻子10日对媒体表示:“不考虑丈夫是否嫖了娼,只在意警方执法是否有问题。”
据了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未将“嫖娼”定为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微博现网络水军,腾讯现场视频被替换
据长期搜集中国互联网民议的中国数字时代报道,昌平公安分局微博(@平安昌平)下面再现大量职业水军。
在@平安昌平发布的雷洋死亡事件通告下面,出现了许多用户名风格类似、头像均为“美女图片”、评论内容经常重复的账号。
例如,@玉书哀声叹气说:“先让新闻飞一会儿,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琴傲兵戈扰攘说:“这些还用说吗,警察会冤枉一个人硬说他是嫖客吗”,@凌香笨嘴拙舌说:“咎由自取的后果自负。没什么可说的”,@恨荷抱布贸丝说:“雷某就这样会掉了自己的一生,不值得呀”。
而这些微博用户登记的工作地点均为一家名为“理想办公”的公司。
在新浪微博搜索“理想办公”,有两万多条结果,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雷同的用户名和美女头像,甚至有多名用户使用同一个头像的情况。
@平安昌平微博下有不少网友发现了水军的存在,网友@1030ZT回复“理想办公”雇员@尔琴闭月羞花说:“滚吧水军,穿帮了,成笑话了。”
此外,中国数字时代还指出,腾讯新闻“焦点·现场”栏目于5月11日上午于网上发布了一则题为《雷洋涉嫖身亡事件:目击者拍摄执法现场曝光》的视频,时长4分多钟,其中有目击者拍摄的雷洋被抓时求助的画面,还有腾讯记者采访现场目击者的内容。
视频中可见雷洋被便衣警察逮捕时,曾呼喊求救,要求周围人报警。腾讯记者还采访了几位目击者,其中一位说,雷洋先被带上一辆小轿车警车,这时他一直在呼喊,十几分钟后,雷洋被两个警察架着放进了面包车内。
腾讯记者问雷洋被带上面包车时是否“没有动静了”,这位目击者说“对”。
发布后浏览量很快突破2000万,还有1000多条跟贴。然而几小时后,腾讯将原始链接下的视频替换成内容仅有12秒、画面模糊且无任何讲解的现场视频。
之后不久内容再次被替换,变为北京电视台报道该事件的片段,标题也改成了《“雷洋案”足疗女露面受访》。
视频中一名女子身穿看守所的衣服在摄像机前接受采访,称雷洋前去足疗时接受了“打飞机”服务。
目前该视频评论已被清零。
小区摄像头和民警的手机均损坏
微博网友@孙小菇写道:“请给出证据,应有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到底是哪家店,究竟是足疗按摩还是嫖娼,其他被抓人等现在是何状况,事发或抓人时有没有目击证人,发生冲突因何而起,又何以致人死亡。雷洋是‘顺路’去足疗店,那么沿途街道摄像头应该能够拍下他几点几十分路过何地,据此可以推断究竟是家属撒谎还是派出所撒谎。”
然而本案中,小区和警方都没有可用的录像。
据报道,雷洋案事发地龙锦苑东五区小区门对面确实有两个摄像头,但附近的店家对《财新网》说,事发后已有修探头的人来过,听说摄像头坏了,那几天的视频已没了。雷洋岳父也对《财新网》说,5月9日下午,雷洋的同学曾去天鑫家园(雷洋家所在地)物业申请查看监控视频,但物业跟他们说监控录像坏了。
同时,昌平警方在声明中称,“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
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对《人民日报》说,当天便衣民警使用的是手机摄录。对于一些网友提出的警察为何不使用专业执法记录设备的疑问,邢永瑞说,因为是便衣打击,执法记录仪都是挂式的,当时便衣民警穿的都比较单薄,执法记录仪没办法外挂,如果手拿会非常明显。
一位专业维修手机的技术人员对《财新》记者说,即使手机被摔坏,只要手机的闪存不坏,视频数据仍然可提取。
目前警方尚未公布任何视频。
都是套路?14年前“神雷同”的抓嫖致死案
2002年,《南方周末》曾刊发了一则《“教授嫖娼致死案”疑云》的报道,讲述的是湖北武汉理工大学教授程树良因嫖娼被捕后突然死亡的案件。
与雷洋案类似,程树良也有一系列与“不体面”的嫖娼形成强烈对比的头衔:44岁的教授、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武汉理工大学副主委、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得主。
当时,程树良的家人和同事均表示不相信警方的解释。
2002年5月11日,程树良死于回湖北黄梅县老家奔丧的途中。据报道,程树良进了一家发廊后,被前来“抓嫖”的便衣警察强行带上警车。警车开走几分钟后,据当时的目击者描述,他听到“嘭”地一响,接着警车刹车,前方马路边上一个人仰在地上。
随后,黄梅县县委领导通知程树良的弟弟,称:“你哥哥嫖娼被举报,在警车押往派出所途中,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压力,跳车死亡。有老板、妓女的讯问笔录为证。”
当时官方先是称报警者为发廊老板,后又改口称接匿名电话举报,并无法找到报警人。
当时一位县领导强调,“这个案子是铁案”,“要相信黄梅县委县政府有能力把这个事情摆平”。也有当地公安局民警向南方周末表示,他们确实有抓嫖罚款、为公安局创收的任务。
案件重点是雷洋嫖娼还是死亡?
雷洋死后,他的大学同学在知乎上发布了长文,其中提及雷洋很爱自己的妻子,而且初为人父,当晚又是赶路去机场接人,表示不相信雷洋会嫖娼。
11日,环球网转载“民警之家”微信公号的文章,里面提到网友强调雷洋爱妻子是错打了“感情牌”,文章说:“食色性也,生女儿跟嫖娼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会有十个月的性生活的真空期,因为生理需求,生活压力等各种原因出轨、嫖娼的不在少数。”
环球时报的微信公号也发布长文,其中写道:“如果雷某真是嫖娼了,真是因为‘羞愧与恐惧’选择跳车重伤了自己,导致他死亡,那么今天你们如此大规模的炒作雷某的死,当真相来临时,你们让他的孩子、妻子,乃至父母,今后该怎么生活,他们的脸往哪儿搁?”
一时间,舆论的焦点似乎从雷洋的死变成了雷洋是否“嫖娼”、是否“背叛妻子”的道德审判上来。
近年来,“嫖娼”已成道德审判的标配“罪名”。商人薛蛮子、演员黄海波、导演王全安等名人,都曾因嫖娼遭“群众举报”被捕。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未将“嫖娼”定为刑事犯罪,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所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扫黄”中被拘留的嫖娼者,通常会被短暂拘留、罚款,而如果是名人,则有可能被要求上电视“认罪”。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转载了刑事辩护律师陈有西律师在微信朋友圈里的评论,陈有西写道:“嫖娼即使真实,仍然不是罪犯,中国没有嫖娼罪,也取消了劳教。”
陈有西还表示,“嫖娼只可治安拘留,应有治安拘留证才可抓走。” “足浴店全体被抓,没有依据。只有组织卖淫的可能有罪,全店抓起来,明显是为了统一证词,掩盖真相。”
微信自媒体“精读党报”刊文称,目前雷洋案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控制雷洋是否有充分合法理由?21时45分把雷洋重新带到车上,到发觉异常,22时05分进入急诊,这十几分钟发生了什么?或者直截了当说,警察有没有打人?
文章认为,目前警方的两份通报仍未能解答核心关切。
此外,据报道,5月7日是雷洋与妻子结婚三周年纪念日。雷洋死后,其妻子对媒体表示“不考虑丈夫是否嫖了娼,只在意警方执法是否有问题”。
▲美国之音(VOA)5月12日报道:专访雷洋哥哥雷鹏:最关心死因真相
北京—近日,北京市民雷洋被警察以嫖娼的罪名带走后离奇死亡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警方执法过程中关键证据的缺乏使事实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引发的质疑声不断。
事发后,昌平警方陆续公布了部分案件信息和证据材料,其中包括案发地点和目击者证言。然而,这些所谓的证据不仅未能堵住悠悠之口,反而遭到了来自舆论界越来越多的质疑。目前,检方已经介入本案的调查。
美国之音记者叶兵星期四电话采访了雷洋的哥哥雷鹏,询问有关情况。雷鹏表示,家人并不追究雷洋是否有嫖娼行为,只想知道雷洋确切的死因。话里不乏对警方试图转移本案焦点的怀疑。目前,雷洋的家人正在焦急地等待检方的尸检结果。采访内容如下:
记者:现在情况怎么样?什么进展?
雷鹏:现在任何进展都没有。
记者:他们请尸检的人员,你们见到了吗?
雷鹏:现在委托别人搞的。委托第三方。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
雷鹏:现在还没有得到回复。
记者:现在关于警方说的当时现场的经过,你们认可吗?
雷鹏:这个要等调查,检察院的调查以后再说,我也不敢确定。
记者:你们现在最大的疑点在什么地方?
雷鹏:最大的疑点就是死因嘛。我要把死因查清楚,关键是怎么死的嘛。
要查清车内发生了什么
记者:过程呢?到底是在车上出现了状况,还是换车以后?他不是有两部车吗?一个是一开始在一个小车里面,在里面待了十多分钟,然后他们就把他换了个车,为什么换车你们清楚吗?
雷鹏:不清楚啊,都不是警车,我们怎么清楚呢?也不知道那是干嘛的车。
记者:他在那小车里待了十多分钟,下来以后,我们看视频啊,当时有目击者说是被架着出来的,就不是自己走了。
雷鹏:是啊,上车之前是好的嘛。所以要查清楚嘛,查清楚死因和……我们要等着。
记者:他的手机里的信息到底有没有删除?
雷鹏:那天晚上我们……好像是他的……就是那个……里面有一个定位系统嘛,我们打开看好像是少了很多……
记者:定位系统少了?
雷朋:啊。5月2号以后的记录没有了。
记者:现在警方所说的他们拍摄的视频,因为当时那个设备摔坏了而不能调出,你们对这个有没有什么看法呢?
雷鹏:就是说那是特种设备,随便是摔不坏的。摔坏了里面肯定有东西还有在,就是一个外壳坏了,对不对?
不追究是否嫖娼只要死因
记者:当事的一个警察说,他们会适时地公布这个视频,这个说法你觉得可信吗?
雷鹏:适时?昨天不是公布了一个……那个女的……那个什么……那个女的说我弟弟嫖娼了,那个女的,他不是适时的发布了一条吗?这个也可以认为是“适时地”发布。我们不追究他嫖不嫖娼,我们要查死因,对不对?那个(嫖娼)有什么意义呢?
记者:现在网上的舆论很多也都是这种看法,就是说人命关天嘛。
雷鹏:对啊,就退一万步讲,就是……真的是……对,最关键的就是死因,其他的就不多说了,好不好?
执法过程视频亟待公布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也很关键,就是当事的警察说他们会选择适当的时机来公布他们所掌握的当事拍摄的现场的视频,就是当事在这个所谓的抓捕,在控制的这个期间的视频,这个说法您觉得合适吗?可信吗?能接受吗?
雷鹏:他们现在是当事人嘛,他们没有权力公布,现在检方介入了,好不好?
记者:什么时候会是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呢?现在大家最需要迫切看到的就是当时的那个过程的视频。
雷鹏:对啊。
记者:现在家人情况怎么样?
雷鹏:现在身体很疲惫啊,都要休息了,但是没办法还是要到处忙啊。
记者:您现在是在北京吗?
雷鹏:对。
记者:我们保持联系好了,我们随时关注好吗?
雷鹏:谢谢。
▲美国之音(VOA)5月12日报道:人大多届校友联署呼吁独立公正调查雷洋案
香港—人大硕士毕业生、北京青年学者雷洋,5月7日晚在昌平离家去机场接人后离奇死亡的事件持续发酵,牵动亿万民众的神经。据报道,网上星期三流传雷洋母校中国人民大学几封校友的公开信,对雷洋突然死亡表示震惊和愤怒,对昌平警方执法程序提出质疑,并呼吁最高权力机关对雷洋之死展开独立、公正的调查。
从5月11日起,网络上流传几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就雷洋离奇死亡案的联署公开信,其中包括《中国人民大学88级部分校友就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声明》、《我们不得不发声──中国人民大学77、78级部分校友关于雷洋事件的声明》等。
新京报星期三报道说,88级校友的公开信确实是出自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开信作者之一的校友称,自雷洋事件发生起,身边同学便非常关注,不少校友通过社媒提出观点和看法。“至少有上百位校友参与了讨论,有同学针对这一事件列出了成文的提纲” .
88级校友的公开信措辞激烈、情绪鲜明,对雷洋之死表示震惊、悲痛和愤怒,指责昌平警方接报后由便衣警员出警,查处卖淫嫖娼治安案件,并不是所谓执法程序瑕疵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渎职”,要求“彻底整顿约束公安纪律”,认为雷洋的死绝非意外,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悲剧,呼吁最高权力机关对雷洋之死展开独立、公正的调查,让民众得到最基本可靠的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城市秩序。
此外,另一封由132位中国人民大学77、78级校友就雷洋案发表的实名声明,经记者从人大校友那里证实,确是在校友圈内和网上流传。这封措辞相对温和的公开信表示,雷洋之死,惊动国人,作为雷洋的校友和学长,感到无比悲痛。希望共和国的公民和子孙后代,未来能生活在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真正的法治社会,一个充满阳光而不是几乎所有公民普遍存在安全焦虑感的环境里。
这封签名还在继续进行中的声明,安抚雷洋的家属称,她们不孤单,一切有良知的人会关注、支持他们,人死不能复活,真相必须还原。
学者:反映公权力有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社会学家胡星斗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雷洋事件反映了公权力在执法方面的一些问题,对中国社会,尤其是中产阶级市民的触动极大,关系到民众对法治社会建设、对政府公信力的信心。胡星斗教授呼吁中央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小组,给民众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将危机变成好事。
他说:“中央政府应当利用这个时机,扭转法治的形象、公安的形象。这个案子的确反映了公权力方面的种种问题,中央政府应当给全国人民一个交待,组成独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扭转大家对公检法一些负面的认识、中国能不能依法治国的这些疑问。”
昌平警方星期三凌晨就雷洋案第二次发布消息,称雷洋因涉嫖娼被抓后,两次“激烈反抗”,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在被戴上手铐带回审查途中,身体不适,情况异常,送医后不治。
此外,警方和部分官媒用让足疗妓女上电视认罪指证的方式,力图坐实雷洋嫖娼。不过,这种做法引发舆论及家属的质疑,认为昌平区公安局作为当事人,不应该再对案件发布可能误导舆论和检察机关单方面言论。
目前,舆论普遍认为,外界关注的不只是雷洋有没有嫖娼,最该关注的是昌平警方对他做了什么,为什么导致雷洋死亡。包括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官媒聚焦受害人雷洋是否嫖娼以及支付嫖资200元的细节上,有故意让民众失焦,行包庇之嫌疑。如果雷洋之死缺乏真相,不只是对雷洋家人的最大伤害,也是对公众的,因为,民众会担心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下一个雷洋。
近年成为中国问题研究专家的胡星斗教授表示,如果雷洋事件得不到有效地解决,该事件还会继续发酵,冲击民众对政府的信心。
他说:“中央政府如果对这个事情不作为,不组成独立的调查组调查,那么这个事情可能还会继续发酵,对于中央政府的合法性,对于公检法的权威性,它是一个逐步的损害。”
与此同时,一些人大校友自发决定成立同学会家属帮助小组,从法律、应对传媒和探明真相等方面,分工协作,为雷洋家属提供实际帮助,协助渡过目前这个艰难时刻。记者多次致电负责协调的人大校友,不过电话始终都是处在通话中的状态。
▲美国之音(VOA)5月12日专访雷洋亲属 案发地戒备加强
北京—北京居民雷洋在警方执法过程中猝亡事件持续发酵。警方再次通报指控雷洋涉嫌嫖娼并宣布有DNA证据,坚称雷洋是在被带回审查过程中突然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而死,并表示适当时机公布相关视频。对于警方说法,雷洋的哥哥雷鹏在接受美国之音电话采访时表示,亲属们最关心的是雷洋是怎样丢掉性命的。与此同时,案发地点加强戒备,当地居民对雷洋事件反应敏感,出言谨慎。
由于昌平区警方对雷洋案发出的含有案发时间路线图的第二份通报,以及官方媒体播放的涉案性工作者采访录像,受到各方关注的雷洋案星期三出现戏剧性变化。
一时间,舆论关注的重点开始向当事人是否购买性服务倾斜,这种倾向遭到一些评论人士批评,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雷洋的死因是否由于当事警察违法或执法过当。 雷洋的哥哥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雷洋是怎么死的,才是最关键的,追究其有无去足疗店没有意义。
雷鹏:最关键的就是死因,其他的就不多说了,好不好?他嫖不嫖娼我们也要查死因,对不对?那个(嫖娼)有什么意义?
涉案的足疗店在事发后已经大门紧锁,被厚厚的窗帘严密遮挡。门上原有的保健养生等红漆大字已被洗涮清除。邻近的商家仍在营业,但是有些店铺里坐着戴红袖标的居委会大妈观察来往行人。 雷洋被警察抓到的龙锦家园东五区大门外也坐着一些类似的志愿者。
退休区人大代表:我们小区好着呢。哪像网上瞎说的什么足疗一条街呀!
小区里面的街道一片平静,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一些下象棋的居民在议论雷洋事件, 有人疑惑,有人叹息。但是,他们对记者的询问都不愿多谈。
观棋者:我们老百姓现在听到这事,必须得把这事给整清楚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吧?(记者:对这件事感到意外吗?)这不意外,这不是在北京市新鲜,跟全国各地都这样。这凡是洗澡的,揉脚的,没有几个干净的地儿。
记者:(画外音)你们觉得对警方的这个公告信服吗?
售房中介业者:信服?不信服能那么办?(笑)你被人管着。
对着小区大门的一根灯柱上,装着一个监控摄像头。但是物业管理者称,小区内监控摄像头已经损坏,不能调出事发时监控录像。小区里多位目击者称,事发时雷洋跑着呼喊救命,身后有便装男子追赶,随后被摁倒在小区停车位上。
涉案的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距离龙锦家园接近六公里,两者并不在同一个辖区。派出所附近路旁部署了一些穿深蓝制服的特勤人员,注视过往车辆行人。
记者来到事发当晚接诊的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通往急诊室的门口和走廊也有十多名特勤人员,值班人员看到记者后,马上警觉地要求停止拍摄。
有报道说,雷洋被送进医院急救时瞳孔已经放大,无生命体征,经过心肺复苏等常规抢救45分钟,生命体征未恢复。院方医务科人员说,该医院只是对警方送来的那个病人做了正规的医学处理,一个抢救过程。该院宣传部聂女士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该院对外公布的信息均以央视报道为准。
目前,雷洋的亲属正焦急地等待检方的尸检报告。
▲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12日发表记者白墨观察:雷洋事件 舆论风暴眼中的盲点
如果对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生命安全的保障、对最基本的社会诚信没有信心,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焦虑。
“雷洋事件”继续占据中国媒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从社交媒体直至人民日报、新华社“喉舌”都在发声。“雷洋之死”已经从全民议论发展到全民办案。
舆论风暴眼中,盲点凸显。
“嫖娼”与死亡
雷洋的尸体躺在医院里。死因,迄今还没有看到医院的尸检报告。北京昌平警方对抓捕雷洋过程中是否行为不当的质疑,也没有提供抓捕过程的勘查报告。但是,一个非常具体的刑侦细节迅速确认公布。
昌平分局预审大队大队长高春正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专访时说: “对现场提取的避孕套进行了DNA鉴定,能够证实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从卖淫女的供述、指认,以及场所其他人员的供述和指认,能够认定雷某的嫖娼行为。卖淫女张某和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
随即,“卖淫女张某”也被拉到镜头前“证实”与雷洋发生了性行为。
雷洋“嫖娼”,与死在抓捕他的警察手里,是什么关系?
如果雷洋不是“嫖娼”,而是抢劫、盗窃仰或游行示威时被警察拘捕过程中死亡呢?
对雷洋“嫖娼”,有多人指认,但对警方抓捕雷洋和从雷洋“反抗”“逃脱”到死亡的过程,却只有警方的说法,没有一个目击者证言。
连新华社发表的社论中也不得不承认:“办案警方随后发布的公告和回应,花费很多笔墨来证明雷某涉嫌嫖娼,似乎还要证明他很熟悉那种场所…把事情引向揭人隐私、道德审判的方向…并未对人们关心的如何死亡这些重点方面作更详实的说明。”
雷洋妻子的一句话可以把这个“盲点”高度概括:“不考虑丈夫是否嫖了娼,只在意警方执法是否有问题。”
当事者
“雷洋事件”的当事者只有两方。一方是雷洋,躺在停尸房里,人们永远不会知道他对事件的解释。
另一方是昌平警方。昌平警方在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后陆续发布了大量“细节”,显得非常“公开透明”。昌平警方的“公开透明”的版本一言以蔽之: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任何不当之处。
事实上,昌平警方借助上到人民日报下到自己的警方网站大小官媒,掌握了话语权。而不断透露出的与“警方版”相左的信息,在中国的网站上迅速被封被删。
既然是当事者之一,昌平警方似乎没有认识到,在其执法过程中出现了死亡,自己的身份已经从执法者变成了受调查者。
在英国,警察执法过程中出现死亡,每年都有发生。事件发生后,当事警局必须立即向监督警察执法的独立调查机构,“警察投诉独立调查委员会”(IPCC,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报告,由IPCC接手调查死亡原因并确定警方责任。警方只有闭嘴协助调查的份。
新华社的社论也说,雷洋事件发展到现在,昌平警方应该回避,“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11日公布,昌平检方将介入雷洋事件的调查,并将派法医协助调查。
昌平检察院能否承担监督昌平警方或“更高级别部门”的角色?
舆论“井喷”
过去两周,中国发生的大事,世界发生的大事,很多。但如果你只看中国媒体,似乎只有两件事大家关心,从魏则西到雷洋。
有人说,这与两个人的身份标签和与他们的死亡相关因素的特别有关。
有人说,这是中国社交媒体高度发达但能议论的事情非常有限有关。
但根本上,是因为议论魏则西、雷洋的人,每个人都能设想自己成为“魏泽西”“雷洋”的可能。
换言之,如果对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生命安全的保障、对最基本的社会诚信没有信心,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焦虑。
本文的标题是谈盲点。“盲点”不等于说人们真的看不见或是视而不见。盲点的背后,是对执法、权利、公正、诚信的信心缺失。
▲美国之音(VOA)5月13日报道:在中国大陆被指控嫖娼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华盛顿 – 北京居民雷洋在警方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引发各种猜测。目前报道中矛盾的细节和部分官媒的“道德审判”,以及警方迟迟不公布执法视频,都让舆论担忧雷洋案是否能得到公平的处理。
那么嫖娼究竟是不是犯罪?哪条法律对嫖娼有明文规定?一位中国公民如果被指控嫖娼,都可能经历什么?
一位北京的刑事辩护律师和北京海淀区某派出所的一位警官均对美国之音表示,一旦被指控嫖娼,很难自证无罪。
而警察暴力也使得当事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护。曾做了13年警察、《从警十三年》一书的吴幼明曾在天涯论坛上连载自己的做警察时参与“抓嫖”的经历,里面提到警察“抓嫖”有罚款创收的指标,而且审讯中打人已是“职业病”。
雷洋事件发生后,环球时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接连发布声明和报道,试图坐实雷洋嫖娼。而新华网昨天则站在了雷洋这一边,质疑警方“道德审判”。
新华网文章写道:“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中国青年报》也刊文希望检察机关调查,并要警方公布执法记录。文章写道:“要解答雷洋到底为什么死,技术上不困难。不管他有没有嫖娼,有没有被冤枉,警方应当有执法记录。”
同时,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担任“呼格案”的代理律师的王振宇也表示,雷洋在公安机关执行任务或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死亡,那么相关的公安人员就有造成人员死亡的重大犯罪嫌疑,因此“警方无权再接触足浴店女员工的相关证人,也无权再发布有关案情的消息”。王振说,案件消息应该由检察院调查后发布。
雷洋“人民大学硕士”、“好丈夫”、“好爸爸”等身份标签和“嫖娼”指控的反差,一时间引起人们对暴力执法、卖淫嫖娼等许多问题的讨论。不同报道中的案件细节仍有许多出入,但是媒体上的道德审判已经开始。
美国之音记者试图弄清楚中国现行法律对嫖娼的规定、被指控嫖娼的人在行使法律权利时遇到的困难和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理想与现实
在中国大陆,嫖娼并不是一种刑事犯罪。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之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才属于犯罪。而《刑法》中规定只有“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卖淫嫖娼的,才是犯罪。
因此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或是有性病但不知情的人)找性陪侍,尽管“不道德”,却并不犯罪。
但与此同时,不犯罪不等于“不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中国大陆,治安案件是指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比如造成轻微伤害的打架、数额较小的盗窃等,也包括一般的卖淫、嫖娼。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处理,一般不涉及法院。
2006年,使用近20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废止,代替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当时《人民日报》专门刊文《治安管理:从条例到法 将罚得严了》解释了这一变化。
文章援引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建顺,称从条例到法是“平迁”而非“升格”。文章解释道,将法律名称由“条例”改为“法”,是为了符合当前的立法习惯,从形式上突出了法律的本质,但是其法律效力并未发生任何变化。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比原有条例,增加了对公安机关的限制,对涉及人身自由处罚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也对“暴力审讯”加以限制。
比如,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如有“刑讯逼供、提法、虐待、侮辱他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与所有规定一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许多问题。
首先是它与《刑法》的矛盾。比如,对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一罪名,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难看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要轻得多。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杨新京在《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竞合问题研究》一文中指出,面对同样的罪名,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是将嫌疑人移送检察院以刑法起诉,还是由公安机关自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这就给了公安机关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
警察权,“让人后怕”的权力
《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前夕,2005年,广东最有影响力的《羊城晚报》发表了题为《更重要的是限制警察的权力》的文章。
文章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警察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方面“迈出了一些可喜的步子”,但仅仅是个开始。
文章写道,“保护个体权利的首要前提便是规范公共权力。警察权又是公共权力中与人们生活最息息相关,也最让人所后怕”,因此,“对警察管得严其实比对百姓罚得高更重要,《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立法之基,那便是‘限权’ ”。
而在实际生活中,公安机关的权力仍然非常大,对当事人的保护则显得很少。
曾做了13年警察、《从警十三年》一书的吴幼明曾在天涯论坛上连载自己的做警察时参与“抓嫖”的经历,里面提到警察“抓嫖”有罚款创收的指标,而且审讯中打人已是“职业病”,“在我印象中,几乎所有男警察都打过人,民警们也常常相互交流打人时的思想和感受,带着一些兴奋和得意,仿佛打人是一件很勇敢很值得夸耀的事情。当时的公安机关里有那么一种群体性暴力氛围,就像职业病一样。这种现象很值得研究。”
嫖娼,“被嫖娼”与公开认罪
嫖娼属于治安案件而非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处理,通常不涉及法院。由于治安案件通常处罚较轻,很少有人会请律师,国家也不会给治安案件中的当事人指派律师。
一位北京海淀区某派出所的张警官告诉美国之音,公安机关通常对属地的旅馆、发廊、按摩店等容易发生卖淫嫖娼行为的地点十分熟悉,“抓嫖”行动也是有组织的。张警官说,“一般被抓回来的都是真的(嫖娼了),警察稍微吓唬一下就承认了。少数被冤枉的,那就认倒霉,要么就申诉。”
不过,曾供职于北京某家以刑事辩护著称的律所的杨律师告诉美国之音,“一般治安拘留最多只有15天,而且一出处罚决定就会立即执行,所以(申诉)其实意义不大。”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则说:“本来嫖娼这种事就很难说清楚,要是警察或者酒店有录像还好说,要是没有录像,你就算是申诉,公安也只会看办案警察的报告,申诉成功率很低。”
也就是说,一旦因涉嫌嫖娼被捕,即使真的无辜,也很难“自证无罪”,而且嫌疑人自己承认与否并不是影响案件进程的决定性因素。
如果嫌疑人承认嫖娼,他通常会被处以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和一定数量的罚款。但如果赶上“严打”或“扫黄打非”专项整治等运动等特殊情况,处罚也可能更重。
此外,虽然公开“认罪”并不是法律要求,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嫌疑人也可能被要求上电视公开作检讨,承认自己的过错,比如近年来被控嫖娼的导演王全安、演员黄海波等。
值得一提的是,黄海波在拘留期满后,又被处以六个月的拘役。而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容留教唆”他人卖淫且屡教不改的人才能被处以“强制性教育措施”。
不难看出,名人嫖娼带来的“社会影响”也是衡量处罚标准的因素之一。
同时,嫖娼指控后的公开羞辱也可能用来“敲打”异见人士。比如常在微博上发表批评政府言论的大V薛蛮子(本名薛必群)于2013年被控嫖娼后,很快被安排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认罪”。在央视上,薛蛮子承认自己嫖娼,也对以往的微博言论作了检讨。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广州市民区少坤。区少坤曾以“广州区伯”的身份在新浪微博上曝光涉嫌“公车私用”的车辆,被称为“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2015年,区少坤涉嫌嫖娼被行政拘留,消息很快被《南方都市报》报道。
被释放后,区少坤对媒体表示他没有和案件中的女子发生性行为。而警方则否认这次“抓嫖”有任何政治目的,表示“此案仅为近期扫黄扫赌集中整治行动中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
当时前去探望区少坤的网友杜先生表示“区伯脸和眼浮肿,左脚行动不便”,而区少坤则自称是“从派出所到拘留所之间折腾时不慎摔伤”所致。
通知家属
2006年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夕,中国律师网的特约评论员李克杰在《嫖娼被抓为什么要通知家属》一文中写道:“只要警方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性措施、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按照规定都要通知嫌疑人的家属。”
由于嫖娼行为对家庭的杀伤力巨大,所以舆论格外敏感。文章写道,警察应“选择对当事人利益损害最小的通知方式和通知对象”。
但实际上,当公安机关确定要对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通常都会通知他的妻子或父母。在保护违法者隐私和保证家庭知情权之间的权衡,也是嫖娼案件处理中争议较大的部分。
北京市海淀区某派出所的张警官对美国之音说,他个人没有经历过嫖娼者拒绝认罪、家属上访等情况,但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比如说家属可能说警察把(嫌疑)人打伤了,伤得较重,闹得比较大的话,派出所可能给一些补偿”。
然而这种“补偿”并不意味着派出所承认警察“有过错”,张警官说:“补偿的话就是出于‘公平原则’,因为肯定不鼓励这种闹事的行为。”
在雷洋事件中,雷洋的哥哥雷鹏明确表示家属不接受警方的说法。在接受VOA采访时,雷鹏表示,家人并不追究雷洋是否有嫖娼行为,只想知道雷洋确切的死因。雷洋的妻子日前也表达了类似的态度。
官媒打架
在环球时报、北京电视台等官媒站在警方一边之后,新华网则站在了雷洋一方。北京时间5月12日,新华网刊文质疑警方“花费很多笔墨来证明雷某涉嫌嫖娼”是在搞舆论审判。
新华网文章写道:“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官媒发出不一致的声音,在中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被网民戏称为官媒打架。这种乱象被海外观察人士解读为中共意识形态的精神分裂。BBC援引法国赛尔奇蓬多瓦兹大学副教授的张伦话称,如此混乱矛盾的意识形态,反映出中国政治的混沌、社会矛盾的加深,国家方向的迷失、以及执政集团因利益、制度惯性以及思想的局限在深刻的合法性危机面前所表现出的进退失据和内心焦虑。从一侧面也折映出中国正处在一个巨变的十字路口。
▲纽约时报5月13日报道:雷洋之死再次考验中国人的安全感
北京——一名受过良好教育的环保工作者上周六在北京一家足疗店外被便衣警察拘留后死亡,这件事触动了中国人的神经,中国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想知道:我们在我们自己的警察面前有多安全?
接连不断的文章、网上评论,以及寻求正义的公开信表明,许多人怀疑不正当的警察暴力是29岁的环保工作者雷洋死亡的原因,据中国新闻媒体报道,雷洋从著名的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了环境科学硕士学位,生前曾任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这是政府下属的一家环保组织。
加上对雷洋当时在干什么的猜测——“足疗店”是妓院的一种常见的委婉叫法——他的死亡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雷洋的妻子四月份刚生下夫妇二人的第一个孩子。
下面这条微博上的评论总结了许多人的看法,他们认为警察行为不当,而且可能提供与警方对事件说法相矛盾的证据的任何录像设备已经轻而易举地不见了:
“雷洋死了,他就职于那儿我不关心,他持怎样的政治立场我不关心,”网名为“沙子老七”的人写道。评论者接下来说,“我只关心他死了,他在被‘抓捕’的过程中死了。而整个抓捕过程中对警方有利的东西全部没有——执法记录仪没戴、拍摄手机‘被摔’了、周边摄像头全坏了。”
周三,共产党的喉舌《人民日报》通过发表一篇罕见的详细采访,似乎在对警察暴力行为的怀疑做出反击,采访对象是昌平警方所谓的打击嫖娼行动的负责人。昌平是北京北边的一个区,据报道,雷洋上周六晚9点多时,在那里被拘留。
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邢永瑞告诉《人民日报》,警方在逮捕过程中没有过度使用武力。邢永瑞告诉该报,雷洋花了200元人民币购买性服务,他被拘后开口咬警察,并两次企图逃跑。他说,五名警察花了约20分钟的时间,才徒手将雷洋控制。
据多家新闻媒体报道,警方说,雷洋在被拘留期间心脏病发作,被送往医院,在那里被宣布死亡。国家通讯社新华社报道说,雷洋的家属称,他们看到雷洋的手臂和头部有淤血。新华社援引警方的话说,那是雷洋试图从一辆警车逃跑时,头部着地造成的。
《人民日报》下属的《环球时报》一篇英文文章的标题暗示,在此案上赢得公众的信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标题这样写道:“警察努力说服公众要对男子死亡展开正当调查。”
此案让人们想起2003年的一个丑闻,当时,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孙志刚来到广州,他已在一家服装厂找到了一份设计师的工作,由于没有随身携带有效的身份证,被广东省警察拘留、并被殴打致死。他的死在全国范围引起了愤怒,并导致政府对有关控制民工流动的法规进行了修订。
对雷洋如何死亡给出答案的要求周四继续增加,据说是中国人民大学不同校友群写的四份措辞强硬的公开信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有些链接已被审查者删除。
这些公开信的真实性无法得到独立证实,但《新京报》表示,它已经证实了据说是1988级校友写的那份。
这份的标题是《中国人民大学88级部分校友就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声明》。
声明要求赋予中国公民更大的权利,要求为雷洋寻求正义。雷洋的家人已经提出进行独立尸检的要求。据媒体报道,尸检结果需要大约一个月才能得到。
下面是公开信的摘录,公开信周四曾出现在百度贴吧上,但在当天晚些时候被删除:
“对昌平警方的种种矫饰说辞,我们非常愤怒!
“回放雷洋意外身亡的整个过程,已经不像意外,更像是一次以普通人、以城市中产阶级为对象、随机狩猎的恶行!而且,这种恶行可能每天都在发生。
“无论雷洋嫖娼与否(何况区区200元在一个足疗店能做什么?),他都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即使他如我们普通人等一样,存在道德瑕疵,也罪不至死;即使他不满强制处置,可能妨碍公务,未经审判也不应当被就地处决!
“身为雷洋学长,早早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打拼多年,校友们多和雷洋一道分布在各个专业领域,却不敢以社会精英自居。我们痛感,在改革开放30余年后的今天,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公民权利并没有得到基本保障。
“在公民遭遇拆迁、儿童被拐卖等大量日常不法伤害的时候,也难以得到警方对公民人身安全的充分保障,公安机关与公民的关系极不正常。
“所以,雷洋的死绝非意外,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悲剧。我们呼吁最高权力机关展开对雷洋死因的独立、公正调查,我们要求严惩肇事凶手、彻底整顿约束公安纪律,我们要得到最基本可靠的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城市秩序。”
▲德国之声(DW)5月13日报道:雷洋之死——公信力缺失之下的人人自危
拥有高学历、体面工作的雷洋在警方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引发了舆论旋风。公众愤怒于警方试图将问题焦点转移至“如何嫖娼”上面,同时也担心自己成为下一个雷洋。
(德国之声中文网)“能够证实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在雷洋死亡事件发生后,昌平警方对媒体这样表示。一时间,“人大硕士”、“打飞机”、“足疗女”等词汇充斥眼球。然而对于这样一个答案,民众们并不满意。
“突然死亡”
上周六(5月7日),29岁的雷洋在被警方押回审查期间突然死亡。事件曝光后,昌平警方发布“关于一名涉嫌嫖娼男子在查处过程中突然死亡的情况续报”,其中称警方的视频设备被雷洋“打落摔坏”,随后雷洋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后死亡。
这起事件迅速在社交媒体上掀起舆论旋风。在新闻下方评论栏里,很多人质疑“视频设备被摔坏”的环节,怀疑其中另有隐情。一些网民甚至将此事与之前的“魏则西事件”联系起来,痛诉利益和强权之下,生命的微不足道、如同草芥。
伴随着事件的发酵,昌平检方在周三宣布介入雷洋事件调查。据中国官媒周五援引检方负责人称,目前正在进行尸检,“已提取的视频材料由市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检验鉴定”。
嫖娼是不是问题?
在昌平警方的声明发布后,很多网民表示,“我们关心的是雷洋怎么死的,警方却一直在说雷洋是怎么嫖的”,强调了在该事件中嫖娼并非核心问题,指出了“嫖娼”是一种障眼法。有网络文章称,这是在通过“道德法庭对死者进行污名化处理”。
事实上在中国,嫖娼不属于刑事犯罪,不在《刑法》之列,只有关于该行为的处罚规定。根据规定,嫖娼可以治安拘留。然而事件的发生经过让人质疑,警方在执法时是否拿着写着“雷洋”名字的拘留证呢?
此外很多声音表示,雷洋有无嫖娼目前还难断言,毕竟死者无言,不排除栽赃涂黑的可能。
更有网友指出,在“有道德、没法制”的情况下,人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雷洋。
面对群情激愤,官媒新华社也表态称:“即便私德不检,也不能不明不白死去”,表示办案警方花费很多笔墨证明雷某涉嫌嫖娼,是“跟着一些人的猜测跑,把事情引向揭人隐私、道德审判的方向”。文章同时说,如果民众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焦虑”。
公法机构公信力的缺失
事件的真实经过,外界现在并不清楚。然而清楚的是民众对于公法机构的不信任。多年来,有关警方暴力执法、有罪推断,不尊重个人权利以及事后“洗地”的报道曾出不穷,雷洋事件的不断发酵恰恰反映了警察公信力的流失。
有媒体在雷洋事件后问,这是“谁的声誉之痛?”
不久前,这样一篇文章在网络上得到热传,讲述警察敲门时,“他做的22件事”。这其中包括“不立刻开门”、“要求知道警察姓名、所属单位等”、“用手机记录全过程、上传至iCloud”等等。当普通公民面对公权力开始思考要如何斗智斗勇的时候,需要害怕的恐怕就不仅仅是“雷洋们”了。
▲英国《金融时报》5月13日发表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发起人才让多吉文章:雷洋事件能否成为法治国家之始?
5月7日,雷洋,一个毕业于人民大学的硕士,从事环保工作,年方29岁的青年才俊,一个未满月的婴儿的父亲,去机场接人,因为涉嫌“嫖娼”被抓,据称试图跳车逃脱,后身体不适,突然死亡。
按照警方最新的说法,当晚九点左右,昌平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和四名协警来到“足疗店”附近(之前的说法是八点接到群众报警,在足疗店门口蹲守),看见正从足疗店出来的雷洋,神色慌张地往西走,警方亮明身份后,试图控制“涉嫌嫖娼”的雷洋,雷洋激烈反抗,并试图逃跑,在送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媒体报道称,有围观者说,那个喊“救命”的年轻人被三个未穿制服的男子反手扣在地下,在挣扎之下被弄进一辆“黑色车辆”,十来分钟后,又从“黑色车辆”被两个警察“架”到“面包车”上。
在“黑色车辆”里的十几分钟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警方到现在也没有说明。
到目前为止,社会公众获得的都是来自警方、媒体、家属等各方的碎片信息,完全无法还原当时的真相。面对家属、媒体和社会要求警方出示执法录像的要求,警方说执法记录仪被雷洋打坏,小区的摄像头也坏了;有媒体反驳说,警方用的执法记录仪摔到3米深的坑中都不会坏,警方又说便衣警察用的是手机记录。其实,我想问的是,北京花费若干亿元建立的天网系统呢?对于5月12日下午,财新网刊登的《雷洋事件昌平警方两份通报比较出的问题》一文中的质疑,不知警方又会如何作答?
总之,因为警方提供的碎片信息,在互联网上,昌平警方和民众之间已经进入到了一种“相互不信”的模式中,警方“吞吞吐吐”的信息发布模式,快把“雷洋之死”的信息发布演变为一种死循环:“警方说什么,民众不相信什么;民众质疑什么,警方证明什么”。
这也代表了一个普遍性问题。回顾这些年社会公共事件的发展路径,官方习惯性的“挤牙膏式”回应,并非以主动给社会一个坦诚交代为目的,而是基于对舆情发展的判断。也就是说,不管官方是高调还是低调处理,是入驻调查组还是严厉批评,背后的目标主要都是舆情控制,而不是去探究事实真相是什么,以及如何维护受害者权利以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在《伟大的中国革命》一书中说:和代议制政府不同之处,掌权者需要对上级官员负责,而不需要对下面的选民负责,对于中央而言,他们只需要能策励和驾驭官员就可,而下级官员,只需要代表中央“皇恩浩荡”,不引发民变就行。
按照中国的这个官场逻辑,官方在处理这类事情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平息民怨,控制舆情,而不是告诉公众事实真相,因为真相在这样的官僚体系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平息民怨。这导致我们在面对个体权利受到的伤害时,很少能推动制度性的改革。
据《新京报》报道,5月11日下午,人民大学多名校友发公开信,呼吁独立公正调查雷洋之死。在题为《中国人民大学88级部分校友就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声明》的公开信中,人民大学校友在结尾提到:“虽然自2003年孙志刚案后新的胡温政府及时废除了收容条例、人们免除了因为缺乏暂住证而可能被随时收容的恐惧,虽然2013年习近平主席主导废除了劳教制度、人民免除了未经审判即可由公安机关强制剥夺人身自由多至两年的恐惧…… ……”
但人民大学的校友们忽视了,在中国,个体遭遇的不公几乎没有推动过新制度建设,即便公开信举例的“孙志刚事件”,也仅仅是促进了“恶法”的废除。一个良善的社会,不仅需要不断地纠正制度和法律的错,更需要为保护无辜者不再受伤害,而建立新的法律和制度。
最近,21岁的大学生魏则西之死,成了舆论关注的热点事件。5月9日,调查组公布了对百度以及相关医院的调查结果,百度和莆田系民营医院成为众矢之的。然而,魏则西事件迄今并未推动相关制度建设,以公正保证患者有充分的医疗信息知情权,而只是就事论事地处理了当事人,无法从法律和制度上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魏则西事件激起的风波逐渐平息,一个重要原因是,“龙颜大怒,御笔亲批,钦差挂帅”的处理结果,符合很多公众内心的预期。
回到正在发酵中的“雷洋之死”,我们可以预测,无论社会民众与警方产生何种分歧,最终会以警方宣称所谓的“正义”告终。同时,是否对涉事警察进行处理,以及受到惩罚的轻重,也许和警察本身的行为无关,而是和民众呼喊声音的大小有关。
在今天,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出现,无疑给更多的“普通受害者”提供了发声渠道。但是,每次事件经互联网发酵,媒体跟进报道,除了引发社会短时间的爆炸式关注和网络的愤怒之外,有关部门一直只是就事论事地处理,很少从制度建设上来考虑,如何保护其它个体不再遭受类似的伤害。个体受伤、媒体愤怒、网友骂娘之后,我们面对的依然是一次次悲剧的重现。
在现代国家,任何一次个体遭遇恶性受害事件,都有可能成为推动社会对法律和制度的反思,并进行立法和行政的改革。譬如,美国的“梅根法案”就是因为1994年美国女孩梅根遭受性侵致死而直接促成。1972年英国发生的“肯费特冤案”,促使政府通过《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询问,需要监护人陪伴。在日本,1997年神户市“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一起连续杀害儿童案),促成了《少年法》的修改。
1994年7月,7岁的女童梅根在新泽西州汉密尔顿镇的家门口玩耍时,被邻居杰西骗到家中强奸并勒死。最终将尸体扔到公园。杰西之前有两次猥亵儿童被判刑的前科,刚刑满释放搬到汉密尔顿镇,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
梅根事件震惊了整个新泽西州,人们认为如果大家知道杰西的案底,这样的悲剧本可以避免。尤其是梅根的父母,他们忍住失去爱女的巨大悲痛,在新泽西州发起了一场修改现有法律的运动,要求政府制定法律,规定罪犯在出狱后必须向居住地执法部门登记,并将记录公诸于众。在梅根被害89天之后,新泽西州长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梅根法案”,强制居住在该州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向州警察登记。
1996年5月,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联邦“梅根法案”,要求全美在互联网上公开刑满释放性罪犯分子的出生日期、近期照片、身高、体重、住址、驾照号码、驾驶车辆等所有信息,而且留蓄胡须和改变容貌都必须向警察报备。
反观中国,不仅仅是政府、社会,甚至受害人本身,在很多时候都对个体权利有所疏忽,这是社会不断喧嚣、悲剧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现在,还有很多人和警方一样,把重点放在讨论雷洋是不是“嫖娼”上。而从尊重死者、体恤生者、保护众者出发,我们更应该去探究如何从制度上减少类似的不明死亡事件,并通过相应的法律与制度改革来保护所有人不受伤害。
正如很多律师所提出的,如何禁止便衣协察在没有拘留证等法律手续的时候,随意抓捕“行色慌张”行走在大街上的公民,如何禁止警察 “先处罚致人死亡,后调查取证定性”,以及抓捕涉事足浴店全体人员,涉嫌控制原始证言同一性等等可能违法的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未来如果出现警察执法暴力伤人事件,如何保证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的公正性。
对于媒体,我们应该讨论如何约束记者,使其恪守职业道德,不会进行或播出“污名采访”,如用这样的话询问足疗女技师:“根据你们俩这种简单的交流,你感觉,这个人是不是类似你们这样的场所去过,或者经常去?”
雷洋事件拨动了许多中国城市中产阶级敏感的心弦,有可能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但仅仅焦虑是不够的,如果大家不一起行动,法治这级台阶,我们究竟何时能跨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