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为何纵容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屋维修基金”?这是2008年8月11日15时深圳玉华花园“维权对话会”的主题——在玉华花园业主的多次强烈投诉下,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办城建科等部门官员和玉华花园开发商代表来到玉华花园,接受几个业主代表的质询。
    业主代表说,现居2000多人的玉华花园建成于1997年。尽管深圳政府1994年就制定了文件法规,规定商品住宅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应该立即按房屋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但玉华花园业主至今得不到一分钱的公用设施维修基金,以至因无钱更换锈坏的自来水管天天喝黄水,无钱设置安全门等保安设备,常常出现绑架、抢劫、盗窃、火警等事故,玉华花园沦为深圳有名的“黑乱园”。
    网上官员们的回答是,虽然1994年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区移交时,按住宅区除地价以外的建设总投资2%的比例,一次性向业主委员会划拨住宅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然而,深圳市该项基金的收取工作一直到2006年秋才正式展开。截至目前,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已收36.89亿元,约占政府100亿元追缴额的37%。
    现场官员(宝安区住宅局李小姐)的回答是,玉华花园已于2007年11交纳163万元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现存宝安区住宅局“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帐户。但后来李小姐又说是听别人说的,不敢以立字证实。
    业主代表次日电话询问宝安区住宅局“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办公室,得到的回复是,因“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帐户电脑系统还有待建立,无法准确查证,可能有吧。
    这种“可能有吧”极其可疑,让许多业主产生了几大疑问:
    1、 如果每一个小区的业主都无法查证本区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市民就无法查证监督政府追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实际进展,政府公布的已追缴成绩,也就可能只是一种帮助开发商继续拖延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烟幕。深圳华侨城的岳鹏飞先生说得好:“由于政府管理体制等原因,绝大多数的开发建设单位根本没交这项费用,原市住宅主管部门也没能采取有力的措施催缴,因此,这项资金收缴到位率很低,更谈不上使用。‘深圳条例’中的规定也形同虚设。”
    2、 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刘永根2008年7月1日做客电台民心桥时,承认“深圳市该项基金的收取工作一直到2006年秋才正式展开”,那么,谁应对这一拖延十二年的渎职行为负责?为何深圳政府至今不予追究相关责任者?
    3、 最近有媒体报道,上海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涉嫌挪用3亿元“房屋维修基金”违规炒股。上海房地局副局长黄永平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这说明,深圳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办公室也可能挪用“房屋维修基金”——深圳政府某些官员至今不让业主及时查证,并且要业主们等待今后政府制定了“房屋维修基金”使用制度后才能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这是否就是一种为腐败争取时间的掩护策略?制定一个“房屋维修基金”使用制度为何需要好多年的漫长时间?
    4、 联想到一些深圳政府官员一再暗地支持开发商制造假业委会控制住宅小区,更说明一些开发商顽固拖延缴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关键在于存在政府腐败。
    许多业主认为,从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办城建科等部门官员糊弄玉华花园业主,阻碍查证和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最新事实,可见“房屋维修基金”已成深圳腐败新黑洞。
    
    2008年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