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被審上央視,央視何來這麼大的權力代替法院審判,代替法院讓人們在電視裏遊街?

現在公共權力自信一個重要看點,就是上央視,前不久有涉雷洋案警察上央視,現在令計劃被審也上央視。前者上央視大反轉,雷洋死了,沒有嫖娼,抓雷洋的警察濫用權力出事。後者令計劃被審判,被判無期徒刑。

人們不禁要問,上央視的自信在哪裏?如果有自信,還需要上央視?上央視了一定就有自信?如果上央視有自信,那說好的法治呢?難道正是沒有法治的自信才上央視?央視又哪裏來這麼大的權力代替法院審判,代替法院讓人們在電視裏遊街?

玩劍者必死於刀下,央視審判必審判央視。

人們有理由相信,央視被告上法庭並被審判的日子不會太遠。只要按著法治的路線走。

如果按著人治的路線走,央視就得靠審判別人混日子,說不定還混得個滿堂彩。可是央視也應該知道,那也是宣傳法治的陣地呢。如果一手宣傳法治,一手破壞法治,那央視兩張皮也就失去公信力、失了人心了。

也可能早就失去人心了。有例為證,一些人不把央視叫央視,而把央視叫大褲衩,其中的意味倒也是深長得很。

有人說,央視也只是個工具,也受權力支配,至多是個家奴或家丁。這樣說,也是有道理的。問題在於,央視本身也是權力部門。有權力的人就會濫用權力,央視審判,很顯然就是濫用權力。

現在誰都知道黨媒姓黨,央視作為黨媒,自然也姓黨。姓黨也要做到依法治國、人民民主、黨的領導三者統一。三者的統一,離不開人民民主,也離不開法治,否則何來三者統一。依法治國的核心是治國,是限制權力,規範權力,而不是濫用權力。在這方面,央視應該做的或者進行宣傳的是限制權力和規範權力問題,而不是為權力濫用找出說理由甚至為權力濫用進行無恥的辯護。

具體到令計劃案來說,令計劃上央視,符合法定程序嗎?對此,陳有西提出了八個問題,他說,令案模式:第一,共同受賄,分案審理,夫妻關係人受賄同案不同審。第二,錄像作證,證人不到庭,不讓當庭對質。第三,一罪保密,附帶全案都不公開審理。第四,電視認罪,綜合報道,一槌定音,內容和審判過程保密,公開宣判,聽眾接受。第五,指控全部正確,被告全部接受,並電視悔罪感謝。認罪減輕,財產追光,7780萬無期,保命。第六,不上訴,一審終審,判決生效。陳有西最後評價道,「恕我直言:中國《刑事訴訟法》不是這樣規定的。」

這些年來,法治的思想和理念一直在講,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法治中國到依憲執政,從依憲執政到讓每一案件都讓公民感受到公平正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中國的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看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治精神在哪?法治必須被信仰也成為官民的基本共識。

難道這些年的宣傳都只是宣傳,宣傳的意義不能轉換面法治的意義?

最可悲的是那些被審判的官員和大老虎,當他們面臨審判的時候,當他們被判刑的時候,他們沒有請律師,他們不上訴,他們只服從判決。他們在台上不相信法治,不實踐法治,不推崇法治,他們對法治沒有信仰,他們只相信權力,信仰權力。當他們下台的時候,竟然還相信權力,還相信皇帝教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那一套人治家法。

試想一下,如果他們相信法治,他們還會嚇得一夜白了頭人不人鬼不鬼的可悲下場?

人人都有免於恐懼的權利,這不但包括普通民眾,而且還包括台上的官員。免於恐懼的權利需要限制公共權力的濫用,也需要公民的爭取與抗爭。權利不是天賦的,就是爭取的。在中國沒有天賦人權的概念,但爭取權利則是每一個人能保平安免於恐懼的重要內容。官員無視免於恐懼的權利,在台上時為所欲為。也可能他們在為所欲為的時候享受到了權力的快感,忘記了權力濫用在給別人帶來恐懼的同時也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