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难逃政治筛选被取消参选资格

 

 

回覆选管会宣称不再支持港独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最终不获选举主任信任,取消其参选资格,梁天琦批评政府没有法理根据,完全是人治的行为,将透过法律和选举呈请挑战。目前共有5名参选者因涉及港独议题被取消资格。有学者指中央对港独非常关注,所以明知法理依据未必全面,都要阻挠港独派人士参选立法会。(林国立 报道)

 

曾参加年初的新界东立法会补选,取得66000多票的梁天琦,在选管会周二晚举行候选人简介会前数小时,收到选举主任的通知他的提名无效。梁天琦在简介会会场外见记者,批评政府是用行政手段剥削他的选举权。

 

梁天琦说:在中共治下,在中国治下,香港是不会有实现民主的一日,这是一个事实,同时何丽嫦(选举主任)女士的答覆,也证明了一件事,一天香港有基本法,一天都可以说我不是真心拥护基本法,即是说我的政治权利,我的被选举权一天都会被禠夺,这就是香港,我的代表律师和我商讨后已说得很清楚,根据现行法例白纸黑字写明,选举主任没有权力去审视每个人的政治主张,甚可好像今时今日,拒绝一个半年曾参选,半年前取得66524的候选人,行政机关已经全面掌控立法机关,这是一场黑暗的选举,受操纵的选举。

 

梁天琦又指,自己在上星期,已签署拥护基本法的确认书,又回覆选举主任指自己不推动港独,但选举主任仍以"不相信"为由,拒绝他参选,完全是人治的决定,他将会在95提出选举呈请,又会支持其他理念相近的候选人,希望他们能进入立法会。

 

梁天琦说:人治,一个人说就不相信,不是根据白纸黑字写明的内容来判断,她是我心中的虫吗,怎样知道我心中想甚么,会否很绝望失望,还有弯转还有路走,选举呈请是其中一条路,但除此之外,我们本民前身边还有很多支持我们的组织和支持我们的人,而这些人是不会放弃。

 

选举主任回覆梁天琦的文件中指,虽然梁天琦上星期四回覆,自己不再主张港独,但从传媒报导中相信,他的意思应该是,为了进身立法会,会采用任何方法,包括指称他不再主张”港独”,而一旦他成为立法会议员,他仍然会继续主张及支持香港独立,所以认为不能信纳梁天琦,是真正改变过去主张及支持香港独立的立场。

 

多个泛民党派,都批评对选管会以政治立张筛选候选人,他们手持"反对政治筛选,维护公平选举"横额,出席候选人简介会。在简介会进行期间,社民连、人民力量和香港众志多名候选人和成员,就冲上台抗议,警员进入会场带走示威者,简介会一度暂停。亦有本土派支持者,在会场外大叫香港独立口号,又尝试拉开铁马进入会场,但被保安阻止。

 

除了梁天琦外,今届立法会选举,还有另外4名分别主张香港独立、要求香港回归英国和中港政治对等的候选人,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

 

除了参选资格外,候选人的选举文宣亦怀疑受到当局审查。报名参选港岛的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对本台说,上周三已将入屋邮递的宣传品样办呈交邮政署,直至星期一得悉,选管会正就单张中"民主自决"、"民间公投"等字眼谘询律政司意见,他形容这些是针对性的政治打压。

 

罗冠聪说:现在选举会或选举事务处,对于候选人的政治取态有更严谨甚至过份的政治筛选,我们包括一些自治的字眼,甚至较温和的,例如国防外交以外的真正自治,自治这些字眼都不行,都正在徵询法律意见审查中,这全是些不可理喻的干预,对我们来说,明显是对人不对事,针对我罗冠聪作为一个参选人的一些政治打压。

 

罗冠聪称,团队已补交一份自我审查的样办,将所谓敏感字眼以星星、太阳等符号代替,但在单张上再附上完整政纲Link,并注明这是受宇宙级政治审查的选举邮件,惟选管会仍称有关字眼同样需徵求法律意见。

 

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学术统筹宋立功,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相信中央对于港思潮相当警惕,所以用尽方法要阻挠独派参选人入闸。

 

宋立功说:中央和特区政府开始很担心,若果在九月的选举中,如果他们有可能选赢进了立法会,可能政局会失控,所以一定要想些办法,如何可以堵截,不能以让他们参与选举,这对于中央角度是一个硬要求。

 

宋立功又指,这次政府阻止部份独派候选人参选,但亦有多名本土派成功入闸,令选举更添变数。

 

香港政府禁止“港独人士”参选立法会 被指违背《基本法》

 


 

香港立法会选举管理部门日前以“港独”为由,取消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的参选资格。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戴耀廷认为,港府的相关做法违反《基本法》。

 

戴耀廷在出席《城市论坛》时表示,《基本法》条文只列明立法会议员需拥护《基本法》,没有列明过候选人亦需拥护,而本次选举主任的做法,正违反《基本法》的条文及精神: 基本法第79条第7段是有条文说明,如果立法会议员违反了他的誓言的时候,如何去处理。基本法本来已经有安排去处理立法会议员如果他不拥护基本法如何去处理,但是现在的法律规定视乎就在基本法上面是“叠床架屋”,甚至乎是违反基本法本身的精神。

 

他强调,一日未修改《基本法》,一日都不可限制港独人士参选,若要中国全国人大释法来修改《基本法》,则后果不堪设想: 可能会使到立法会去制定,收紧那个参选权的权力是有助那个宪法的基础。但是立法会能不能通过又是另外一回事。除了立法会的反对之外,我想也要面对社会民间那个反对。其实这个做差不多是一个变相的23条立法,那我相信香港对于23条立法的敏感是非常大的。

 

出席同一场合的陈浩天则指,选举主任以其政见阻止他参选是“开出了先例,后患无穷”。选管会日后可以更多理由设立更多的限制,拒绝一些特定的候选人参选立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