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经济民主主张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包括税收和预算在内的国家财政问题,一是国有经济在众多领域形成垄断的问题。但,这两个问题并不同质,比如前者就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国家税收属于政治,它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亦即经济活动完成之后,国家对国民收入的依法占取。税权的行使,西方在国会,中国在人大,这是宪法赋予国家立法机构的一项权力,它是一项政治权力。同样,国家财政预算由政府编制草案,再由国会或人大审批。预算的一部分用于政府自身的维系,另一部分用于全社会的公共安全、防御、设施、福利等,这些都是属于国家权力中的政治行为而非经济行为。尽管该文揭示的问题是严重的,但解决它需要的是民主推进意义上的政治改革而非经济改革。
属于经济范畴的就是国有经济在众多领域垄断的问题,但,解决这个问题的要害在哪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个人不赞成经济民主,我赞成的是经济自由。民主如果是个好东西,但它并非在所有的领域都表现上乘。一个社会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面:政治、经济、文化。试问,政治领域的民主可以推往文化领域吗,全体表决,还是多数决定,那将多么怪异和可怕。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游戏规则,民主作为政治领域的游戏规则并不能通吃天下。
30年来的经济改革是把计划经济推向市场经济,但,推动的目标是经济自由并非经济民主。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它意味着市场上有不同的经济主体,它们不是按照国家意志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生产和经营。自由就在于它们除了服从市场的需要而不必服从国家计划的需要。没有一种权力可以限制它们生产什么或如何生产,这些都是生产者自己的权利。计划经济不然,什么叫计划,谁是这个经济的计划者,后者是且只能是权力,国家行政权力,前者则是这个权力对经济的垄断和指令。因此,市场经济如果是权利经济,计划经济则是权力经济。然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权利者自己的事,不是权力的事。权力的职责是对市场的维护,而非让自己在产权上成为所有者,甚至是唯一的所有者,比如在电信、石油、电力等行业的垄断上。
今天,国有垄断的确是个大问题。都说经济改革30年,可是,走了30年的路,结果政府仍占社会总资产的75%,民间还不到25%.这个比例倒过来才能让人接受。资产应该在民不在府,75%的数字说明政府对经济的操控能力还很大,这就形成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垄断面前无自由,自由的前提是市场上有不同的经济主体;但,像电信、石油等行业,民间连准入的机会都没有,自由又从何说起。同样,对消费者来说,只有一个产权主体,它就没有选择的自由。经济自由和消费自由是连体的,正如计划经济连消费也被权力所计划,想一想使用布票和粮票的那个时代吧。
也许论者自己尚未意识到,经济民主的提法不但无助于市场的形成;相反,它只有在计划经济内部才能说得通。计划经济是国有经济,理论上是全民所有;因此,全民或民的代表就有一个经济上参与管理的问题。这样的经济民主,十多年前就有学者提倡,他们搬出的样板是1960年出现的《鞍钢宪法》。该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其两参之一即工人参加管理,这在当时是为了体现工人当家做主并反对生产上的官僚主义。但,可以看到,无论经济民主还是不民主(比如后来的厂长负责制),都不过是国有经济运行的不同方式。因此,经济民主主要对应于国有经济,它无助于国有经济的产权改革和对垄断的打破。
概而言之,经济要自由,不是要民主,不必把政治改革的诉求放在经济改革身上。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