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恐怖法第一句: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而恰恰在这第一句话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首先,第一句话不应该是这句话!而应该是对恐怖主义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作为一项严肃的法律,首先必明确恐怖主义是什么,和其它恐怖行为有什么区别!这是必须开宗名义一语挑明的,然而本法第一话却是顾左右而言它。

     第二,恰恰这第一句话,不仅没说到应该说的内容,反而用一个既冠冕堂皇又令人恐怖的大烟幕,把应该说清楚的内容罩了起来,给人一个巨大的威吓!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就是告诉所有有怨气的人们,你们给老子老老实实地、规规矩矩地。至于恐怖主义是什么,它的定义的边界在哪里都不用管,反正老子们当权者只要你们屁民害怕就够鸟,这里恰恰暴露出立法的出发点就存在问题。

     第三, 既然要说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那你认为该不该列举到底有哪些形式的恐怖主义?当局几十年来,很多法规都故意不界定出清楚的界限。当然这样做给其操作留下极大的随意性空间,可是同样给社会运行埋下极大的不确定性。只是你再任性也应该想一想,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还想玩弄选择性地任性?你们还有多少合法性本钱?

     第四,请问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这个包不包括国家恐怖主义?如不包括,那你们真就这么任性大胆吗?既然包括,那你们将如何对待对支持恐怖主义的叙利亚等政权?你如何对待朝鲜金三政权?你将如何帮助从金三的恐怖主义牢狱里逃出来的脱北者?你还要把他们抓起来重新送到金三的虎口去吗?

     第五,你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你有那么大的实力吗?就算你有那个实力,你具备那个操作能力吗?从另一方面说,这样一个笼统的,情绪浓重的法律出台,会不会造成滥杀无辜的更大罪孽?虽知在高大上口号下的执法和行政造成大量冤假错案的事,在神弃大地几十年里,并不少见。

    难怪法制最完善的美国要批评你这个反恐怖法,连我一个普通的非法律专业的公民都能看出这项法律的制订者和颁布者情绪大于理性的问题。中国立法的专家你们丑不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