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颢Image copyrightBBC Chinese
Image caption广东21世纪报系总编沈颢“敲诈勒索”等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2015年底,中国记协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既正常又意外。正常是此前地方大多数省市区已成立这种机构,当然也需要一个全国性的委员会加以协调指导、最终裁决。意外是中国作为一个对媒体严格管理和控制的国家,多少年来竟然一直没有新闻道德委员会。
 

这就像作为一个大陆法系需要成文法的国家,虽然中国还做不到法治,但法制肯定是有了,几乎在所有的领域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唯独在最活跃、影响最广泛的媒体,却一直没有媒体法或新闻法,被人戏称中国的媒体一直在裸奔。

没有媒体法,但对媒体的管控却从来没有放松过,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的巨大影响,管控更严。除了引用刑法等相关法律外,日常管控主要靠中宣部、网信办、国新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等众多党政部门的规定。这些规定不是法律,往往是因为形势和政治的需要,遵照党的政策、会议精神、甚至领导的讲话或批示做出的。

这么多年来,中国媒体的指导方针不管是党的“喉舌论”、坚持正确的“导向论”、贴近群众的“贴近论”,还是这几年推行的“走转改”三项教育(走基层、转文风、改作风),始终强调的是媒体的政治性,自上而下传达党的声音,教育群众。变化的只是宣传的形式和方式,比如官媒也广泛使用网络新媒体,多了轻松的软新闻,也会卖萌,使用网络热词。但就媒体的本质来说还是政治的工具,对它的管理也一直是政治的手段,现在怎么突然开始讲道德,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用道德的手段来管理呢?

近两年,接连出现新快报陈永洲虚假新闻损害商业信誉案、三联生活周刊尚进收企业感谢费案、以及以沈颢为首的21世纪报系集体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这些不是政治案件,通常的政治和政策难以约束。尽管有许多部门制定的媒体管理条例,但面对普遍存在的这类现象,人们认为只是选择性执法。普通人对媒体的“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早已见怪不怪,就是新闻行业内部的认识也不一致。在此情况下,当局认为有必要增加手段,从思想源头和认识上管理媒体,重新强调新闻道德,并设立专门的委员会。

这就像江泽民时代,党纪国法治不了腐败,提出“以德治国”。胡锦涛时代的 “八荣八耻”,同样也是道德。习近平上台后搞的“整风”运动和“三严三实”教育(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还是道德。道德总是最开始强调,转了一大圈回来,又最后提醒的无奈手段。

但道德又是最靠不住的,它主要靠自律,而每个人在认识不一、面对诱惑、侥幸心理、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对道德的操守和做法会有不同。陈永洲收钱算犯罪,但中国记者普遍存在的收红包又算什么?犯罪算不上,违反道德了,又能怎么样?沈颢领导的市场媒体收企业钱财犯案,而中央巡视组称新华社利用特权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事发后,上海分社只是终止与企业的合作协议,退回未执行款350万元。这种差别待遇又怎么解释? 三联生活周刊主笔尚进,为几家企业发表软文后收感谢费获罪,但如果企业赞助给媒体发他稿费和奖金,算违法还是失德,还是什么也不算?

而最大的问题是,媒体的道德,经常和约束媒体的中国政治相互冲突。媒体道德的最基本要求是不说假话,而政治需要说假话。邓亚萍被聘大学兼职教授引起非议,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她出任人民日报高管职务时,说该报60多年从不说假话。一时舆论哗然,大跃进人民日报说了多少假话?文革又说了多少错话?

就在去年,中国由于实体经济滑坡,当局似欲借股市圆中国梦。股市短期大涨80%,泡沫和风险加大,但人民日报称股市并无泡沫,4000点才是牛市的开端。党报如此造势,吸引更多人入市推高,最终股灾。不知是该报无德无能,还是为了政治需要而失德?

媒体的道德还要求敢于批评政府,监督权力,揭露丑恶。可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力推正能量,这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下,就是媒体要多做正面报道,歌功颂德,不给政府添乱。报喜不报忧,又算什么媒体道德?

中国官员前赴后继,因为不能从权力的产生和有效监督方面动手,穷尽党纪国法,最后还是讲道德。中国媒体乱象丛生,因为政治本质和党要专管不能变,存在行政等级、差别待遇,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和开放的中外竞争。媒体彼此心照不宣,缺乏相互监督。政策规定不管用,又不愿专门立法,最后还是重拾道德神器。媒体道德在小问题上管用,但是和政治冲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