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20日 09:30
这两天读到两则新闻,颇有感悟。一是截至18日8时,“三鹿奶粉”事故已致全国6244名婴幼儿患病,158名发生肾衰竭,3名死亡。且因伊利、蒙牛、雅士利、施恩等22家企业生产的奶制品检出三聚氰胺,“结石婴儿”人数可能上升。另悉,总部位于日本大阪的稻米加工企业“三笠食品”倒卖受污染大米,“三笠食品”的代理商、奈良广陵町米谷公司社长16日晚在寓所上吊身亡。
同样的企业主,不同梯级的生命敬畏和责任担当意识。前者,三鹿婴儿奶粉,面对花朵般的幼小生命,竟然含有“毒魔”三聚氰胺,从孩子妈妈举报发现问题到主动面对问题,一直采取遮掩、推诿、被动的疲沓姿态;后者,“三笠食品”即便销售受污染大米,但据日本农林水产省称,目前尚未收到该问题大米损害人体健康的报告。没有公民健康伤害,而食品代理商却不遮不掩,以死谢罪,前后两者对待生命的态度迥然不同。
发现问题,日商是羞愧与痛苦难当,以死叩谢苍穹。而三鹿奶粉直到上月问题愈来愈严重,企业主还能百般狡辩、推诿塞责;还能脸不红、筋不胀地拿“国家免检产品”来作自己的挡箭牌。
作为消费者,当然不是要中国这么多问题奶粉的生产和销售商人,都去学这名知耻而自杀的日商刚烈对待自己直接或间接犯下的罪恶。大家希望见到的是企业主起码的责任担负与敬畏生命的本能意识。
所以,“卖问题大米的日商自杀”对我国的奶粉生产企业当是一声棒喝,直抵违法食品商人的心窝,压下他们肆意违法的气焰。如果更多的企业能具这种高蹈的生命意识,就一定能够及时扭转当前食品安全的窘境,还公民“吃得放心”的基本民生权益。(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