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吴良述投诉在法院内被法警撕破裤子及殴打,官方罕有火速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坚持不涉及殴打,但确认有法警滥用强制手段。案中主角吴良述不满官方互相矛盾的调查结论,会继续追究。(林国立报道)
由南宁市政法委牵头,联同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三日调查,完成吴良述投诉被打的初步调查结果。
调查组指,事件中不存在殴打行为。现场闭路电视显示,法警是想抢吴良述的手机,在过程中扯烂他的裤子,之后他被制服、压在地上,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是为了强制检查他的手机中,有没有未经准许的录音或片段,法警抢到手机后立即放开吴良述,没有故意伤害,所以不是殴打。
但调查指出,虽然根据规定,信访人员在信访场所不能未经准许拍照、录音、拍片,法警可以依法阻止这些行为。但事发时法警没有证据证明吴良述有录音录影,仍用强制手段检查他的手机,是超出法定授权范围,滥用强制手段。
调查组提出,青秀区人民法院,要向吴良述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他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法院日后亦应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吴良述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官方初步调查指,事件不涉殴打,根本与事实不符,要求官方公开当时的闭路电视片段,还他一个公道。
吴良述说:他说没有殴打只是争抢手机,这个完全与事实不符,这个争抢的过程,你用脚踩我,用手扼我的脖子,而且用拳打脚踏的行为,不是殴打是甚么,我的胸口我的衣服上面,到处都有脚印,你这个不是殴打吗,你几个人同时对我采取这种野蛮的暴力行为,你把我踩在地上,这个不是一种暴力殴打的行为吗。
吴良述又批评,调查引述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指信访人员不能在信访场所录影录音,法警有权执法,但他是律师而不是信访人员,法警根本无权抢他的手机。
吴良述说:他现在拿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关于,在信访场所信访人员不能录影录像,我不是信访人员,是你法院的立案庭叫我到这个地方拿一个收据,我在这里等收据的过程中发生了这些事,说我在信访场所有可能录音录像,这个不是胡扯吗,你有甚么理由来搜查我的身体,强抢我的手机,来殴打我。
吴良述被打事件,引起中国法律界关注,近千名内地律师发起联署声明,对事件表达关切和谴责。其中一名参与联署的律师范标文表示,事件是否真的涉及殴打,未公开相关片段很难评断,但官方今次以相对快和公开的手法处理,算是一种进步。
范标文说:官方这次表态,比以前好一点,它有些承认执法不当,有些诚意,是否能构成殴打确实没办法判断,因为未看到录像,我认为它这是正面的回应,和以往的事件相比,这次看出来是有进步的,至少这次它没有编造说,吴律有不法行为警方完全没过错之类,至少没有这种态度。
广西律师吴良述,上星期五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要求立案期间,和法警争执,之后他报称被打,离开法院时候,半边身的裤子几乎全被扯烂,引起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