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戀認罪明顯是照稿念的,面部表情顯得呆滯與無奈,且和他以前的行為判若兩人。

6月20日,廣東省汕尾陸豐市東海鎮烏坎村原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在接受陸豐市檢察機關審訊時,主動供認了自己收受賄賂的事實。林祖戀向辦案人員坦承,「由於自己對法律知識的淡薄和無知,在民生工程中收受了回扣,以及在村集體購買資產中也收受了巨大的回扣,這點是我最大的犯罪行為。我在這問題上一定如實地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對這點我會如實坦白地交代。」林祖戀的認罪視頻上載互聯網公開。

在電視上認罪,已經有不少案例,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薛蠻子,並由此開了電視認罪的先河。卻不知,這樣的電視認罪,大部分網民並不接受。因為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在法院沒判之前,都是犯罪嫌疑人。

現在林祖戀又在視頻認罪,非但沒有平復社會輿論,反而把網上輿論推向高潮,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林祖戀認罪明顯是照稿念的,面部表情顯得呆滯與無奈,且和他以前的行為判若兩人。一個民選的村委會主任,不但是有才幹,還會有口才和辯才,而在他認罪的視頻中,既沒顯示口才,也沒有顯示辯才。給人的感覺,就是在相關人員安排好的前提下照稿子念而已,這不能不讓人懷疑執法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第二,違背司法獨立原則。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這一規定確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檢查院獨立行使的是檢察權,而不是審判權,法院才具有審判權。檢查院這樣做,既破壞了司法獨立原則,又取代了法院的獨立審判權。

第三,違背了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意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人權,都有平等的尊嚴,即使退一步講讓其認罪,也必須讓所有的法律程序走完,要體現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讓林祖戀在視頻上認罪,既破壞了人權,也傷害了他的人格尊嚴。既破壞了程序正義,也破壞了實質正義。

第四,違背了合法取證原則。《沸騰》作者佘宗明《以烏坎村主任被查,用過硬證據讓人們相信法治》為題發文說明了合法證據的重要性,他說:首先,林祖戀目前只是「涉嫌」犯罪,其罪名仍未被確證,就算檢察機關調查取證發現了某些線索,那也得經過法庭審理才能定罪,這期間有舉證質證、控辯交鋒等,個人是否有罪,不能靠單方指控就認定。其次,證據比經驗化判斷更可靠,林祖戀是否真有受賄情節,關鍵得看證據,他以往在烏坎事件中充當的積極角色,不是他有沒有涉罪的憑證,而當地村民作為熟人、難以割裂親緣關聯的聲援表態,也不如硬證據那麼有說服力。拿證據說話。從公開信息看,光林祖戀的認罪視頻仍是孤證,或許該案還在繼續偵辦中,檢方的證據會在法庭審理環節才好亮出來,那也有賴於包括庭審在內的司法程序真正公正透明。

第五,違背中國共產黨一直強調的依法治國、依憲執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之一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國共產黨還一直強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而讓林祖戀上視頻,給人的感覺則是權力在黑箱之中運行,公權力把公民的基本權利放在權力自制的籠子裏,這會讓所有人都會感到恐懼和不安。

第六,雷洋案的多米諾骨牌效應。雷洋案上電視,結果卻是在電視上為自己辯護的五個警察被抓,這已經讓人們失去了對電視的基本信任。雷洋案導致的多米諾骨牌效應,也很快傳到林祖戀的事件上來。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公權力失去公信力,公權力再也沒有公信力。不過公權力撕去了公信力的面紗,赤祼祼地濫用權力,無異於自找其辱。

順便提及的是,烏坎村是民主自治成功試驗區,對全國具有推廣意義。此時把他抓起來,無疑也是對民主試驗區的一個沉重打擊。

既然強調「要讓人們在個案公平中感受到法治正義」,那就讓法治來說話,違背法治的事,還是別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