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国海主权声索
 
台北 — 

菲律宾诉中国的南中国海仲裁案裁决结果本周已经公布,仲裁庭几乎支持了菲律宾的全部诉求和主张,菲方可谓“完胜”。有分析认为,裁决出现一边倒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政府以“四不”立场拒绝出庭应诉,从法律角度上放弃了阐述自己立场的机会。尽管中国政府已多次重申其拒绝应诉的理由,但有台湾国际法学者提出,中国不出庭是因为北京手上没有支持其对南中国海“九段线”内拥有历史性权益的关键证据,相关史料在台湾。

中国政府对南中国海仲裁案的立场一直是不接受、不参与。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立场文件》,就中国不应诉给出了三点理由。第一、中国主张菲律宾提出的仲裁实际上是关于领土主权问题,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仲裁庭对涉及领土主权的问题没有司法管辖权。第二、中国已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有关各方达成协议,要通过双边协商解决争端,而不是诉诸强制仲裁,因此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中国海仲裁案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第三、中国表示已于200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做出保留,把关于海洋划界的问题排除出去,因此认为海洋划界问题不适用于强制仲裁程序。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不应诉其背后真正的原因是北京已明知其所提出的“九段线”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冲突,因此必输无疑。

在7月12日公布的南中国海案的仲裁结果中,仲裁庭认为,“中国对‘九段线’内海洋区域的资源主张历史性权利没有法律依据。”仲裁庭指出,“尽管历史上中国以及其它国家的航海者和渔民利用了南海的岛屿,但并无证据显示历史上中国对该水域或其资源拥有排他性的控制权。”

常年研究南中国海议题的台湾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教授王冠雄表示,仲裁庭得出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九段线”的问题上,中国一直没有做出过系统、全面的阐述和说明。他说:“依据我的理解,中国大陆并没有对所谓‘九段线’里面的主张有过很明确的宣告。这也是为什么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一直不断地要求中国大陆澄清‘九段线’的功能和意义。”

一些台湾的国际法学者认为,中国大陆方面所提出的“九段线”主张是依据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1947年颁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所划的“十一段线”而来。台湾国立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陈荔彤说:“中国提出的‘九段线’基本上用的法理是继承,因为它认为它对中华民国是继承的关系,认为中华民国已经被消灭了。实际上,中华民国没有被消灭,而是到了台湾。”

陈荔彤表示,1949年后两岸隔海分治,能够支持中国对南中国海大部分海域拥有排他性控制权的史料,包括1947年的《南海诸岛位置图》都在台湾。他说:“1947年(南京政府)公布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就划了U形线,就是所谓的‘十一段线’,但这部分整个的史料全部在台湾。”

由于南中国海仲裁案将台湾控制的太平岛定义为“岩礁”,台湾内政部7月12日发表的声明以 《南海诸岛位置图》为基础,强调包括太平岛在内的南中国海诸岛以及相关海域主权为中华民国所有。

对北京而言,南中国海仲裁案的意外“收获”或许是裁决结果称太平岛为“礁”所引发台湾民众和舆论对仲裁结果的不满,从而有可能将两岸的距离拉近。中国外交部和国台办都曾表示,海峡两岸应“共同维护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好中华民族的祖产”。亦有蓝营人士表示,南中国海仲裁案给两岸合作带来了契机。

不过台湾政府已明确表示,两岸在南中国海问题上无合作可能。台湾《自由时报》7月16日发表的社论则警告台湾莫“保岛不保国”。社论说,“太平岛的岛礁之辩固然要力守,‘中国台湾当局’的主权矮化更应拿出强而有力的反驳,‘保岛不保国’将使台湾沦为南海仲裁的最大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