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煤老板签了张\”卖身契\”

2008年11月10日 08:33新华网-现代快报

 

这本\”礼金\”清单上,煤矿、金额一览无余

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打着\”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的旗号,把辖区内的70余煤老板拉到内蒙古境内,开了一次座谈会,当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这次会议既没有悬挂任何标语,参会公安干警也没有人穿警服。(11月9日《三秦都市报》)

这样的\”座谈会\”,就是不折不扣的一次权力寻租行为。之所以要把会议拉到外地开,不让警察身份公开,都是为了对这种丑恶行为百般掩蔽罢了。其实,类似的权力寻租现象,这些年也在许多领域里发生过,比如,媒体曾报道,走私集团为海关关员发\”工资\”,煤老板为地方安监局建豪华办公楼等等。现在,连公安局也按捺不住\”发财冲动\”,以集体名义,来出卖公权力的正义。这样散发出浓烈腐败气息的行为,实际上喻示着一些地方的警察滥权正在走向扎堆化。

这种情形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是极其巨大的。比如,就以这家收取赞助费的公安分局为例,其辖区内有近百家煤矿。现在向煤老板收取巨额\”赞助费\”,意味着公权力也同时交上了一份\”卖身契\”——难怪有公司老总当场就说:\”保障煤老板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了\”.而遏制矿难之类的事故发生,对不法责任主体进行打击,更离不开强有力的执法力量。如果维护公共安全的警察,变成了私人老板的保镖,谁还能指望他们能公正执法呢?谁又能保证,那些因投入大量赞助费而获得相应\”司法豁免\”的煤老板们,不会因此就为可怜的矿工们掘下了一座座可怕的坟墓呢?

正因如此,当前在某些地方出现的执法者腐败滥权扎堆化的端倪,才更应该引起重视。毕竟,这种集体滥权与腐败现象,很容易以\”集体\”的名义形成监督盲区,如果被长期蕴蓄,最终就会使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与形象遭受到巨大破坏。(苏子川)

赞助费与封口费之比较研究

曹林

2008年11月10日 08:31珠江晚报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近日在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的倡导下,前来参加该局座谈会的70余名煤老板现场交纳了\”赞助费\”300余万元。双方配合得甚是默契,公安局领导谦抑地说\”经费紧张,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煤老板代表则乖巧地称:保障煤老板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交钱名义上是赞助公安局,实际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见昨日《三秦都市报》)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美其名曰的\”赞助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煤老板交钱后,其许多非法利益就能够获得公权力的保护;公安局拿钱后,就会成为煤老板的权力保护伞,不仅会对其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还会在其与公众发生冲突时充当煤老板的\”家丁\”——说实话,由于公权力缺乏约束,公安收保护费的现象很是普遍,甚至已成为一种潜规则。但如果将此事件与不久前的封口费事件作一比较,就会品出许多味道来。

这种\”赞助费\”其实是一种性质更恶劣、危害更严重的\”封口费\”:不仅是封了一个人的口,而是封了一个监督系统的口,封了制度和法律的口。可虽然同属\”封口费\”,但由于收费者的身份不同,两者却有着迥然不同的待遇。

首先在称呼的差别上,真假记者们如果收了这钱,称呼会很难听,毫无符号遮掩和修饰地直呼为\”封口费\”,而公安局如果收钱,则能够美其名曰\”赞助费\”,显得非常名正言顺光明正大。然后是在煤老板的态度上,对于真假记者排着队收封口费,煤老板们表现得十分厌恶和反感,将这些人当作\”新闻乞丐\”一样打发,而向公安局交费时则非常心甘情愿,屁颠屁颠地拎着包排队交钱,甚至害怕\”交钱都轮不上\”,还得赔着笑脸论证收费的合理和赞扬收钱者的仁慈。再就是收钱者的态度上,真假记者们收封口费都是偷偷摸摸地、像做贼一样害怕被人发现,而公安局收这种钱却是风光得很,不仅仅脸不红心不跳,而且光明正大地包下宾馆的贵宾楼让煤老板们排队交钱,现场数钱现场验钞,最后还当场宴请交钱者,把收钱搞成了一个风光的仪式。还有就是数目上,真假记者们收封口费至多也就是5万、10万,而公安局收钱则动辄就是数百万。

当然了,最大的差别还是表现在最终受到的惩罚上。真假记者们收了煤老板的封口费,这会被当成一个严重的事件,收钱者不仅会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和行业惩罚,真记者可能被永久驱逐出新闻队伍,假记者也会被追究责任。而像公安局收赞助费这类丑闻曝光后,当事人根本不会得到什么惩罚。上级主管部门至多将这种事轻描淡写为\”行业不正之风\”,定位为\”简单的乱收费\”,处理至多是内部警告、内部批评等等,以后费照收、官照当。

赞助费与封口费的社会差别,折射出的就是绝对权力的淫威。为什么有些真假记者会脸不红心不跳地从煤老板那里拿封口费而毫无道德负疚感,因为他们知道有些人比他们拿的钱更多,公权力比他们更无耻、更丧尽天良。他们想,与动辄数百万的赞助费相比,那点儿封口费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有什么好愧疚的。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花钱买平安\”背后的强权伪善

2008年11月10日 15:52光明网-光明观察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在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的倡导下,8日上午,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迎宾楼二楼会议室里,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余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 219万元(11月10日《华商报》)。

会议地点选在内蒙古境内,座谈会会场没有悬挂任何标语,所有参加会议的公安干警没有一人穿警服……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此次座谈会颇为神秘和诡异。分局魏局长说\”刑事案件的频发,使公安机关并不宽余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煤老板出钱,警方办案以保社会平安——如果按照分局领导的逻辑,收取\”赞助费\”一事本是好事一桩,为何却要偷偷摸摸?难道这其中有见不到光的地方?

收取\”赞助费\”当然是见不得光的。警方办公办案自有财政拨款,现在却将手伸向了煤老板,显然与相关法规相违背。\”刑事案件的频发,不宽余的经费更加紧张\”当然不能成为私自索要\”赞助费\”的理由。如果经费紧张,警方一方面可以通过压缩开支予以解决,另一方面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申请拨款——向煤老板索要\”赞助费\”涉嫌公权滥用、强权恐吓。

但我们看到,对于收取\”赞助费\”一事,煤老板却是非常积极的,甚至有人发出\”交钱都轮不上\”的感叹。为何煤老板愿意积极\”赞助\”公安机关呢?他们是真心愿意保地方平安吗?看看这些频仍的矿难,便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曾说,煤矿的井道有多深,矿山老板的关系就有多深。我们看到,许多屡禁不止的矿难背后,都少不了官煤\”结盟\”的幽灵在游弋和徘徊。试问,如果没有\”猫鼠一窝\”、\”官商勾结\”,该整顿的怎么会没整顿,该关的怎么会不关闭?

对于\”赞助费\”,煤老板说\”虽然名义上是支持了公安局,实际是对我们个人利益加强防范。\”保护煤老板正当的个人利益,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也是煤老板的权利。但收取了\”赞助费\”的公安机关会对煤老板秉公执法吗,会不会形成\”猫鼠同盟\”,会不会成为煤老板的保护伞,警方还会保护未交\”赞助费\”的其他纳税人吗?这其中显然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

警方收取\”赞助费\”的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其中的强权伪善却令人不寒而栗。

曾有媒体报道,在河北省邯郸市,人们纷纷求助于一帮被当地警方称为\”地下110\”的黑社会团伙,他们在收取\”出警\”费用后,大到替人暴力索债、报复行凶、干扰村官选举,小到插手车辆剐蹭、同学打闹、邻里纠纷。拿了\”赞助费\”之后,大柳塔分局会不会从地上走向地下,变成煤老板们的\”地下110\”呢?看看警方的神秘,煤老板的暧昧,答案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