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4日发表)
作者:昝爱宗
2007年1月22日中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小三盘村渔农民林炳强在杭州告诉笔者,为浙江温州失海渔民维权而战斗在第一线的66岁老干部林炳强,已于2006年12月17日凌晨三点被洞头县公安部门抓进洞头县看守所。林炳长是林炳强的哥哥,林炳强介绍,公安抓老林,其实是洞头县委、县政府抓他,理由有三:一是退休老干部林炳长多年前曾经申请注册过一个海鲜食品经销部,据当地政府说是老林涉嫌逃税大约是4000元,二是老林在浙江思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思源的支持下自费印刷了一本《中国渔民理性维权》诉讼资料集子(封面就是胡锦涛的原话\”群众利益无小事\”),却被当地指控为出版所谓\”非法出版物\”,三是政府欲指控林炳长破坏当地政府建设了北岙后二期填海占地建设工程项目罪名,但据悉,2007年1月22日上午,洞头县副县长和维权渔民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商谈多年未判\”民告官\”案件的情况,官方有让渔民撤诉的意思,但农民不同意,此前洞头县检察院出于对法律的尊重目前还没有批准逮捕林炳长,但1月24日来自洞头渔民林炳长弟弟林炳强的消息,1月22日当天由于渔民坚持要浙江省高级法院的判决,坚决不调解,最终官民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林炳长当天被洞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洞头为全国十个海岛县之一,其县城所在地北岙镇的北岙后二期填海占地建设工程项目,总计占用渔村渔民的四千多亩沿海滩涂,涉及291户渔民,其中林炳长的家乡小三盘村全村渔民就失去一千多亩海涂,当年仅仅是给予每亩补偿350元,而渔民就是依靠这些浅海滩涂养殖水产和抓小海鲜生存,失海就等于失去土地。对次,笔者担任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多次实地调查过,这些被占的海滩,被政府填海造地后每亩价格为9万元,其中有一千亩,已经卖给房地产公司商业开发,转手就是九千万元。为此,我于2003年11月11日还在《人民日报》的人民网、新华社的新华网和红网转发我的《致温家宝总理一封公开信》,希望温家宝关注失海渔民包括洞头渔民的实际遭遇等情况。
291户洞头失海渔民在林炳长的支持下,先后找到杭州著名律师吕思源,就农民的合法用海权被剥夺和渔民权益受损为理由将洞头县人民政府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人民日报》还重要版面发表了失海渔民的呼吁,香港《明报》记者还采访了林炳长并进行报道,但林炳长个人行动受限制的状况没有得到多大改善,渔民依然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渔民告政府后,由于温州中级法院在一审中没有完全支持渔民的合法权益,现在渔民们将官司打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月21日,洞头县小三盘村失海渔民有五六名代表来到浙江省高院,将在法庭的要求下进行官民见面,也就是原被告双方见面。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不能调解,只能撤诉,但由于渔民的权益没有得到法律维护,渔民代表表示坚决不撤诉,希望法院依法主持公道,还失海渔民早在1983年就拥有了的原海域滩涂的使用权。
维权代理人林炳长,作为洞头县有文化有经验、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老干部,老早就提出了他只反对共产党内部的反对派,反对共产党内的贪官污吏,但还是被当地政府视为\”眼中钉\”,一直欲抓但一时找不到把柄,因为林炳长是具有41年党龄的中共老党员,又是现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的浙江农业大学干部班的同学。资料显示,王辉忠和林炳长同时于1980年11月在浙江农业大学干部专修科读书,林炳长为老班长。后王辉忠出任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林炳长出任浙江省温州地区洞头县委常委,退休前为洞头县农业水利林业局干部。2006年春节,浙江农业大学干部班的老同学举行拜年同学会,王辉忠和林炳长同时到场,他们还合影留念。林炳长专门为洞头失海渔民写维权资料长达100多万字,其编辑的《中国渔民理性维权》资料已经送交浙江省、温州市和洞头县各级领导干部手中,北京作家记者界人士、香港《亚洲周刊》总编辑邱立本和北京《财经》杂志记者、《中国律师观察》主编赵国君等新闻界、律师界、作家界等人士都已经阅读此资料,他们对这样的渔民理性维权方式表示支持,并对腐败分子表示谴责。
在洞头失海渔民维权案件中,洞头县原县委书记林东勇是打击林炳长的第一个县级干部,他曾经指使纪委\”双规\”林炳长,后来找不到证据只能放人。林东勇被调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任副局长后,原温州市农业学校校长任玉明调到洞头县,先后任县长和县委书记,他对林炳长的打击升级,欲构陷罪名,引起了洞头县小三盘村渔民的愤怒,目前已经有渔民代表提出呼吁,并传话给浙江省有关部门,要求上级监督和审查县委书记任玉明的打击报复行为。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